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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HONG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23, 2015

52096_rns_2015-07-23_afbedbe5-fe74-4db8-ac11-b8e51ebd618e.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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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四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一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 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4 樓)

  • 出席:出席及委託出席所代表股份總數176,811,470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股數 (277,688,416 股)之63.67﹪

出席董事:林中民董事長、簡淑女董事、楊世雄董事、汪佳坤董事、周明智董事、楊同彤監 察人、蔣為峰監察人

列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洪國田會計師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林政憲律師、吳絮琳律師、林佳萱律師

主席:林中民董事長 記錄:劉藍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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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委託人代表股份總數已逾法定股數,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 (一)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暨一○四年度營運展望 (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一)

  • (二)監察人查核一○三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洪國田會計師及黃毅民會計師查核簽證竣事並簽具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 餘分配表經本監察人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 書,報請 鑒察。

此致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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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81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監 察 人:冠峰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同彤

中 華 民 國 一○四 年 三 月 十三 日

1

(三)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報告。

  • 說明: (一)依據公司法第246 條規定,報告本公司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

  • (二)為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經103 年4 月29 日董事會之決議通過發 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籌措資金,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 年5 月19 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6676 號函核准募集在案。

(三)其主要發行條件,請參閱下表:

公司債種類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發行(辦理)日期 103年6月4 日
面額 新台幣100,000 元
發行價格 依票面金額之100.2%發行
總額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拾伍億零參佰萬元整
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0 %
期限 三年期,到期日:106年6月4 日
承銷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償還本金 新台幣1,489,300,000 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限制條款
截至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
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
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目前累積已轉換普通股524,506 股,
金額為新台幣 10,700,000 元

四、承認事項:

(一)案由:承認一○三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明 :1、本公司一○三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洪國田會計 師及黃毅民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104 年3 月13 日董事會通過在案。

  • 2、各項決算表冊經送監察人查核完畢,認為尚無不符。

  • 3、檢附下列各項表冊

    • (1)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一)

    • (2)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 二~三)

決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6,811,470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權數171,552,969 權
(含電子投票11,703,975權)
97.03%
反對權數7,458 權
(含電子投票7,458權)
0.01%
棄權/未投票權數5,251,043 權
(含電子投票5,229,620權)
2.96%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2

(二)案由: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提)

  • 說明: 1、本公司一○三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147,846,968 元,加計期初未分配 盈餘,及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後,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824,678,787 元,按本公司章程第21 條規定分配之。

  • 2、擬以一○三年度盈餘配發股東之現金股利為新台幣133,062,271 元,提 報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股息發放日期及其他相 關事宜。

  • 3、嗣後如因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執行轉換 普通股或買回庫藏股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 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4、本次盈餘分配將全數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如因配發股東紅 利所產生之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總數,擬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 5、檢附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四)。

決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6,811,470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權數171,552,969 權
(含電子投票11,703,975權)
97.03%
反對權數7,459 權
(含電子投票7,459權)
0.01%
棄權/未投票權數5,251,042 權
(含電子投票5,229,619權)
2.96%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五、討論事項:

  • (一)案由: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 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因未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因短期資 金融通貸與他人至1 年期限屆滿,不得未以實際金流方式償還,或經董 事會同意展延還款期限」之規定,故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 份條文以符合規定。

  • 2、檢附「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 五)。

決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6,811,470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贊成權數171,546,964 權
(含電子投票11,697,970權)
97.02%
反對權數7,463 權
(含電子投票7,463權)
0.01%
棄權/未投票權數5,257,043 權
(含電子投票5,235,620權)
2.97%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3

  • (二)案由: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 說明: 1、 因應本公司配合業務及實務操作之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 份條文。

  • 2、檢附「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六)。

  • 決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6,811,470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171,550,965 權
(含電子投票11,701,971權)
97.02%
反對權數7,462 權
(含電子投票7,462權)
0.01%
棄權/未投票權數5,253,043 權
(含電子投票5,231,620權)
2.97%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同日上午9 時22 分。

4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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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本公司在一○三年度雖面臨世界各大經濟體不穩定之衝擊及挑戰,但全體同仁仍一 步一腳印,採務實、落實及踏實三實理念,全年營收及獲利相較一○二年度仍能維持穩 定成長;茲將本公司一○三年度之營運狀況及一○四年度營業計劃報告如下: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12,435,980 仟元,較一○二年度營業收入淨 額為12,081,088 仟元,略微增加約2.94%;一○三年度稅後淨利147,847 仟元 ,較一○二年度之152,534 仟元,衰退約3.07%。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一○三年度,實際營運狀況與原預定之營運計畫相當。

  •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1.財務收支分析

年度 年度 年度

一○二年度
一○三年度 變動%
項目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43,348 280,900 95.96%
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外收入及支出較一○二年度增加,主要係因一○三年度匯率
變動之匯兌利益增加所致。
2.獲利能力分析
年度 一○三年度

一○二年度
分析項目








(
%
)
1.59 1.55
股東權益報酬率( % ) 2.56 2.42




本比率( % )
營業利益 5.54 0.61
稅前純益 10.71 10.72



(
%
)
1.25 1.19
每股盈餘( 元) ( 註) 0.55 0.53

註:每股盈餘已考慮歷年無償配股而追溯調整。

(四)研究發展狀況

  • 1.專注綠色效能產品開發設計

全球暖化議題持續延燒,因應環境保護,本公司多年來持續以環境保護為首要 任務,從無鉛、無鹵及產品禁用有毒有害之原物料,乃至於目前節能產品開發 如LED 系列節能產品、太陽能再生能源用電源轉換器、能源儲存系統、電動車 充電解決方案等,更從設計端改進電源充電器效率,專注於研發符合美國政府 2016 年新的節能法規DOE Level 6 效率規範,無非是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 從研發源頭即開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落實執行環境保護政策,符合世界 趨勢。

另外,從日本311 海嘯所引發出的核災問題,突顯出必需從電力消耗之源頭來 改善,從事(HEMS)家庭建築能源管理系統的研發,使得用電量得以被監控及管 理以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減少投資核能發電廠之需求,因此,研發電源管理

5

產品以及提高產品效能不僅可使電量使用減少,同時也減少碳排放,進而促進 環境保護,身為地球的一份子,克盡己力,責無旁貸。

  • 2.提昇新技術開發能力

  • 公司除不斷網羅台灣高科技人才,透過不同研發設計背景之人才,激發出更有 創意思維之產品,並且朝向輕薄短小、節能減碳、與注重產品的外觀設計等相 關新技術之研發設計,各項產品更以模擬方式進行優化,並將3D 列印技術導入 樣品製作流程,縮短設計時程,提昇開發能力,快速提供客戶需求之最佳化產 品。

  • 3.創意創新之技術

  • (1)人才國際化,融合不同思維,激發共同創意。

  • (2)專注產品創新,以最優化的設計,創造最高效能之產品。

  • (3)產品功能強化,以創造無線的技術來取代有線的能源傳輸,達到安全、安心 的能源管理,創造更高的產品附加價值。

  • (4)加強設計快速化,導入3D 列印技術及設計模擬以加快設計速度達成量產。

  • (5)設計自動化,考量未來自動化生產為導向,在設計之初即導入以創新之自動 化技術為主軸,將自動化的生產方式移轉到生產工廠以降低成本。

  • 4.專業的研發能力

  • (1)人才國際化,提升與客戶溝通效率,迅速滿足客戶需求。

  • (2)著重環境保護,從用心設計開始。

  • (3)積極投入高效率IC 整合技術,發展高效能符合DOE Level 6 輕薄短小之產品。

  • (4)持續學習改善,提供多功能及高附加價值產品以符合成本效益。

  • (5)投入ID 設計人才,提昇美觀產品造型,因應世界的朝流。

二、一○四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 (一)經營方針

  • 1.強化綠色高效能產品設計及銷售。

  • 2.持續自動化生產的投資以提昇生產效能,朝精實製程發展。

  • 3.高功率電源供應器開發以符合產業的需求。

  • 4.持續改善流程,強化組織架構、資訊能力及管理效率。

  • 5.重新審視全球市場動態,深耕手持設備(平板,智慧手機等)、穿戴式設備、 網通裝備的電源、同時以電動工具、節能照明之電源的領導廠商為目標,持續 擴大各系列產品之市佔率。

  • 6.開發新世代替代能源如太陽能等所使用之電源、新能源產品如電動車充電產品。

  • (二)營業目標

  • 1.展望一○四年全年度營業目標,相較於一○三年度預估將能繼續維持成長動能 。公司將採多面向策略,配合市場需求,適時推出新產品及開發新市場,以期 能提高獲利能力,創造股東最大價值。

  • 2.LED 電源、網通電源、中高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Ultrabook、電動工具等 消費性電子產品等使用之電源供應器及相關零組件為主要之市場開拓目標。

  • 3.推廣節能減碳產品如高效率LED 電源系列產品、能源儲存系統、太陽能相關產 品、電動車充電產品進入歐美、日本及大中華地區市場,持續擴大市佔率。

  • 4.增加消費性電子產品的開發,通路市場的直接結合。

  • 5.強化高功率電源產品設計與市場開發。

  •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 1.因應市場競爭,以提高市佔率與銷售利潤為一○四年主要營業方針。

6

  • 2.深化自動化投資以提昇生產效能,朝精實製程發展。

  • 3.精實生產與強化部品內製的垂直整合,以降低生產成本,杜絕生產耗費。

  • 4.創新設計創意以及美化產品外觀,提昇產品競爭優勢。

  • 5 積極投入新能源相關產品研發,因應市場需求。

  • 6.與供應商策略聯盟,降低成本,強化原料品質。

  • 7.持續拓展新興市場需求,創造更多營收來源。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一)持續研發設計與推廣綠色高效能產品。

  • (二)製程改善,精實生產,提昇自動化比重。

  • (三)強化品質標準,提供客戶安心、安全之產品。

  • (四)提升創新、創意、創造之能力,因應未來趨勢潮流。

  •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濟環境之影響

  • (一)外部競爭環境

    • 由於電源供應器市場進入門檻較低,競爭激烈,本公司因整體與手機產業集中 化之態勢益加明顯,本公司原有手機客戶生意亦受影響,對客戶群產品的開發 及開拓更形重要。另外,本公司也積極投入綠色節能與新能源產品之研發,提 昇產品及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國際大廠之支持。
  • (二)法規環境

    • 在環保法規方面,本公司自研發設計之源頭即導入各項法規之鑑別,產品皆能 符合RoHS、Pb-free、Halogen- free、HSF 等規定,影響甚微。在安規方面亦 符合不斷更新之法令。此外,本公司已通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0 等認證,對於產品品質、環境保護、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等各方面都具有完善之 管理,亦符合國際客戶之要求。未來本公司將朝開發設計以取得專利為目標, 特別是在於節能產品之新技術及設計必需符合世界各項節能標準,藉以提高產 品競爭門檻。
  • (三)總體經濟環境

全球經濟環境影響,成長力道趨緩,雖然電源供應器之應用範圍廣泛,預估市 場需求仍可持續成長,但勞工成本上揚及原物料持續短缺,使得經營環境仍然 險峻,本公司將持續照護員工,以提昇向心力;採行設計標準化,材料一致化 ,靈活之採購策略,以降低成本;強化風險管控,以防止重大財務風險;致力 開發高附加價值之產品,以提昇整體獲利能力,期能因應總體環境之變化,朝永 續經營之目標前進。

展望一○四年度營運,本公司將繼續秉持經營理念『卓越的設計、優良的品質、準 確的交期、合理的價格、滿意的服務』提昇成長動能,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我們 深信,在全體同仁的合作與努力下,將可創造更大的股東價值。

謹祝 各位股東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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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二】

==> picture [483 x 1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 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 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 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 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 picture [167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7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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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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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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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單位:新台幣仟元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467,220
14
$ 953,564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八)
1,270,558
12
1,148,51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八及二五)
167,368
2
378,727
1200
其他應收款
51,282
1
22,455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五)
253,900
2
515,802
130X
存貨(附註四及九)
361,787
3
243,60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6,799

-

10,876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3,588,914

34

3,273,540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66,568
1
79,70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6,029,122
58
5,710,71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一)
691,630
7
566,503
1780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27,878
-
28,51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十)
43,611
-
47,423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042

-

13,704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6,869,851

66

6,446,554

1XXX
資 產 總 計
$ 10,458,765
100
$ 9,720,094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三)
$ -
-
$ 100,000
2170
應付帳款
15,522
-
11,89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五)
324,899
3
335,450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五及二五)
2,124,895
20
2,266,198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47,824
1
44,508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三)
-
-
8,33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十六)

79,732

1

81,54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592,872

25

2,847,929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四)
1,429,189
13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三)
-
-
791,66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79,832
1
79,832
264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十七)

76,038

1

65,186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585,059

15

936,685

2XXX
負債總計

4,177,931

40

3,784,614

權益(附註四及十八)
3110
普 通 股

2,776,884

26

2,771,639

3200
資本公積

1,026,456

10

949,615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098,401
11
1,083,14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30,859
2
230,859
3350
未分配盈餘

839,463

8

853,368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168,723

21

2,167,374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45,970
3
73,280
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37,199)

-
(
26,428)
(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308,771

3

46,852

3XXX
權益總計

6,280,834

60

5,935,480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0,458,765
100
$ 9,720,09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102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


10
12
4
-
5
3
-
34
1
59
6
-
-
-
66
100
1
-
3
23
1
-
1
29
-
8
1
1
10
39
29
10
11
2
9
22
1

1)
-
61
100

9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五)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九及二
五)
5900
營業毛利
5920
(未)已實現銷貨毛利(附
註四)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七及十九)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
份額(附註四)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接次頁)
103年度
100
93
7
-
7
2
2
3
7
-
1
-
-
-
1
1
102年度


$ 11,556,917
10,698,372
858,545
(
13,645)

844,900
212,850
221,123

398,000

831,973

12,927
109,957
57,677
(
24,288 )

30,326

173,672
186,599


$ 11,132,298
10,191,618
940,680

40,038

980,718
191,787
154,961

447,371

794,119

186,599
122,418
(
1,322 )
(
7,703 )
(
100,565)

12,828
199,427















(
100
91
9
-
9
2
1
4
7
2
1
-
-

1)
-
2

10

(承前頁)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十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附
註十八)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附註十
八)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附註十七)
8390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
分相關之所得稅費用
(附註二十)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一)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3年度
-
1
2
-
-
-
2
3
102年度


(
38,752)

147,847
272,690
(
10,771 )
(
11,105 )

1,888

252,702
$ 400,549
$ 0.53
$ 0.49


(
46,893)

152,534
221,641
(
10,825 )
1,447
(
246)

212,017
$ 364,551
$ 0.55
$ 0.55




(




1)
1
2
-
-
-
2
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11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10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
八)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T1
首次採用IFRSs提列之特別盈餘公
積(附註十八)
D1
102年度淨利
D3
10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
八)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C5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部
分(附註十四)
I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附註十四)
D1
103年度淨利
D3
10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董事長:林中民




$ 2,771,639
-
-
-
-
-
-
2,771,639
-
-
-
5,245
-
-
-
$ 2,776,884





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 949,615
$ 1,052,192
$ -

-
30,955
-
(
-
-
-
(
-
-
230,859
(
-
-
-
-

-

-

-

-

-

949,615
1,083,147
230,859
-
15,254
-
(
-
-
-
(
71,878
-
-
4,963
-
-
-
-
-
-

-

-
(
-

-

-

$ 1,026,456
$ 1,098,401
$ 230,859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林中民





國外營運機構
餘 財務報表換算



餘 之




$ 1,238,611
( $ 148,361 )

30,955 )
-

277,164 )
-

230,859 )
-
152,534
-
1,201

221,641
153,735

221,641
853,368
73,280

15,254 )
-

137,281 )
-
-
-
-
-
147,847
-
9,217)

272,690
138,630

272,690
$ 839,463
$ 345,970
會計主管:陳秋琴


















( $ 15,603 )
-
-
-
-
(
10,825)
(
10,825)
(
26,428 )
-
-
-
-
-
(
10,771)
(
10,771)
($ 37,199)


















(
(
(
(
(
(
(

(


(


$ 5,848,093
-

277,164 )
-
152,534
212,017
364,551
5,935,480
-

137,281 )
71,878
10,208
147,847
252,702
400,549
$ 6,280,834

12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度 102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300
呆帳費用(轉回利益)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益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利益)
A23100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
A23500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
損失
A23900
與子公司之已(未)實現利益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
加)
A31200
存貨(增加)減少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A3125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03 年度
$ 186,599
150
52,849
9,528
24,288
(
10,548 )
(
4,373 )
(
30,326 )
53
-
4,600
13,645
(
122,193 )
211,359
(
27,636 )
261,902
(
118,186 )
(
5,923 )
(
678 )
3,623
(
10,551 )
(
140,627 )
(
1,809 )
(
253)
295,493
(
11,020 )
102 年度
$ 199,427
(
10,000 )
51,279
11,656
7,703
(
5,635 )
(
234 )
100,565
(
422 )
(
2,347 )
-
(
40,038 )
271,146
(
187,019 )
19,512
(
26,524 )
75,895
330
-
(
18,242 )
(
53,236 )
(
177,505 )
12,051
(
159)
228,203
(
7,065 )

(接次頁)

13

(承前頁)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400
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
股款
B099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50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附件三】

==> picture [483 x 1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3 年及102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 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 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 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3 年及102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3 年 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3 及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洪 國 田

==> picture [66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9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70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3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一○四 年 三 月 十三 日

15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1100
1110
1170
1200
130X
1412
1470
11XX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985
1990
15XX
1XXX


2100
2170
2180
2219
2230
2320
2399
21XX
2530
2540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5
3400
31XX
36XX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九)
其他應收款(附註二七)
存貨(附註四及十)
預付租賃款(附註十四)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二)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二)
長期預付租賃款(附註十四)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五)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七)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五)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六)
長期借款(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普通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總計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9
2
17
1
14
-
1
54
1
3
40
-
-
1
1
46
100
-
19
1
9
1
-
1
31
12
-
1
1
-
14
45
24
9
10
2
7
19
3
-
3
55
-
55
100
102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 2,152,834
194,796
1,974,829
105,853
1,636,308
4,078
152,411
6,221,109
84,410
303,394
4,529,550
45,803
43,611
161,372
61,843
5,229,983
$ 11,451,092
$ -
2,246,205
99,517
1,056,122
96,079
-
92,235
3,590,158
1,429,189
-
79,832
76,038
4,703
1,589,762
5,179,920
2,776,884
1,026,456
1,098,401
230,859
839,463
2,168,723
345,970
37,199)
308,771
6,280,834
9,662)
6,271,172
$ 11,451,092

$ 1,422,745
50,957
1,966,820
32,607
1,706,064
3,303
336,490
5,518,986
111,145
329,633
3,986,992
46,308
47,423
133,309
155,133
4,809,943
$ 10,328,929
$ 100,000
2,026,147
109,911
1,028,646
86,446
8,333
105,241
3,464,724
-
791,667
79,832
65,186
898
937,583
4,402,307
2,771,639
949,615
1,083,147
230,859
853,368
2,167,374
73,280
26,428)
46,852
5,935,480
8,858)
5,926,622
$ 10,328,929
















(

(



































(

(



















14
-
19
-
17
-
3
53
1
3
39
-
1
1
2
47
100
1
20
1
10
1
-
1
34
-
8
1
-
-
9
43
27
9
11
2
8
21
-
-
-
57
-
5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51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林中民

==> picture [51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9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16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七及
三二)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及二
七)
595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二一)
7050
財務成本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損益之份額(附
註四及十一)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二

8200
本期淨利
103年度
100
86
14
5
5

4
14

-
1
1
-

-

2
2
(
1)

1
102年度


$ 12,435,980
10,705,420

1,730,560
652,670
626,501

434,525

1,713,696

16,864
156,794
137,825
(
25,513 )

11,794

280,900
297,764
(
150,171)

147,593


$ 12,081,088
10,227,880

1,853,208
675,319
530,909

493,492

1,699,720

153,488
160,280
(
13,071 )
(
8,867 )

5,006

143,348
296,836
(
146,321)

150,515
100
85
15
6
4

4
14

1
1
-
-

-

1
2
(
1)

1

(接次頁)

17

(承前頁)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附
註二十)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附註二
十)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附註十九)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附註二十)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
分相關之所得稅(附
註二二)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合 計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合 計
每股盈餘(附註二三)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3年度
2
-
-
-

-

2

3
1

-

1
3

-

3
102年度


272,140
-
(
11,105 )
(
10,771 )

1,888

252,152
$ 399,745
$ 147,847
(
254)
$ 147,593
$ 400,549
(
804)
$ 399,745
$ 0.53
$ 0.49


220,192
(
1,875 )
1,447
(
8,950 )
(
246)

210,568
$ 361,083
$ 152,534
(
2,019)
$ 150,515
$ 364,551
(
3,468)
$ 361,083
$ 0.55
$ 0.55
2
-
-
-

-

2

3
1

-

1
3

-

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50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10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十)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T1
首次採用IFRSs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附註二十)
D1
102年度淨利

D3
10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十)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C5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部分(
附註十六)
I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附註十六)

D1
103年度淨利

D3
10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5,848,093
-
(
277,164 )
-
152,534

212,017

364,551

5,935,480
-
(
137,281 )
71,878
10,208
147,847

252,702

400,549
$ 6,280,834
非控制權益
( $ 5,390 )
-
-

-
(
2,019 )
(
1,449)

(
3,468)

(
8,858 )
-
-

-
-
(
254 )
(
550)

(
804)

($ 9,662)






普通股股本
$ 2,771,639



-

-
-

-

-


-


2,771,639


-

-
-

5,245

-

-


-

$ 2,776,884





$ 949,615

-
-
-
-

-


-

949,615
-
-
71,878
4,963
-

-


-

$ 1,026,456





未分配盈餘
$ 1,238,611

(
30,955 )
(
277,164 )
(
230,859 )
152,534

1,201


153,735

853,368
(
15,254 )
(
137,281 )
-
-
147,847
(
9,217)


138,630

$ 839,463













未實現損益
( $ 15,603 )
-
-

-
-
(
10,825)

(
10,825)

(
26,428 )
-
-

-
-
-
(
10,771)

(
10,771)

($ 37,199)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148,361 )

-

-

-
-

221,641


221,641

73,280


-

-
-
-
-

272,690


272,690

$ 345,970
法定盈餘公積
$ 1,052,192

30,955
-
-
-

-


-

1,083,147
15,254
-
-
-
-

-


-

$ 1,098,401
特別盈餘公積
$ -

-

-

230,859

-

-


-

230,859
-

-

-
-
-

-


-

$ 230,85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42,703
-

277,164 )
-

150,515
210,568
361,083

5,926,622
-

137,281 )
71,878
10,208

147,593
252,152
399,745
$ 6,271,17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 picture [52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林中民

==> picture [51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4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300
呆帳轉回利益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益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
益)損失
A22800
處分無形資產利益
A23100
處分金融資產淨損失
A23500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
損失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A31200
存貨減少(增加)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A3125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增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03年度
$ 297,764
(
2,405 )
400,566
18,815
(
3,106 )
25,513
(
20,064 )
(
4,373 )
(
11,794 )
(
50,716 )
(
3,895 )
-
11,200
(
5,604 )
(
72,025 )
69,756
184,079
1,989
220,058
(
10,394 )
30,440
(
13,006 )
(
253)
1,062,545
(
11,301 )
102年度
$ 296,836
(
5,293 )
420,115
18,639
-
8,867
(
10,717 )
(
234 )
(
5,006 )
3,000
-
169
-
(
54,045 )
22,011
(
25,840 )
(
171,614 )
3,924
(
62,155 )
61,591
(
57,555 )
11,111
(
159)
453,645
(
7,337 )

(接次頁)

20

(承前頁)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400
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300
出售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B04600
處分無形資產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300
預付租賃款增加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
股款
B099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接次頁)

21

(承前頁)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3年度
1,422,745
$ 2,152,834
102年度


1,543,288
$ 1,422,74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50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

【附件四】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項目 金額 金額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數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本年度稅後純益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小 計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約0.47917 元(註1)
小 計
期末未分配盈餘
147,846,968
(14,784,697)
(133,062,271)
700,833,485
(9,216,969)
691,616,516
133,062,271
824,678,787
(133,062,271)
691,616,516
附註:
(1)配發一○三年度之董事、監察人酬勞(現金):新台幣2,661,245 元。
(2)配發一○三年度之員工紅利(現金):新台幣23,951,209 元。
  • 註1:本次參與分配總股數為277,688,416 股。嗣後如因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 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執行轉換普通股或買回庫藏股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註2:擬議配發董監酬勞(現金)及員工現金(紅利)金額,與一○三年度決算報表認列費 用估列數相同。

  • 註3:本次盈餘分配將全數發放現金,如因配發股東紅利所產生之未滿一元之畸零數 額總數,擬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4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

【附件五】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說 明
第五條:資金融通期限及計息方式
凡借款人向本公司融通資金,其期限
以一年為限,如逾一年時,須另呈報
董事會核准後才得以續借。
本公司貸與資金之計息,應以本公司
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上下
10%為限並按月計息,如遇特殊情形
,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
要予以調整。
第五條:資金融通期限及計息方式
凡借款人向本公司融通資金,其期
限以一年為限。
本公司貸與資金之計息,應以本公
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上
下10%為限並按月計息,如遇特殊情
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
需要予以調整。

配合法
令規定
修訂
第六條:已貸與金額之後續控管措施、逾期債
權處理程序
每筆貸與資金撥放後,財務部應經常
注意借款人及其保證人之財務、業務
和相關信用狀況等之變化及擔保品價
值之變動情形並作成書面記錄。如遇
有重大變化時,應立刻通報總經理及
相關權責單位儘速處理。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提前償還
借款時,應連同本金加計應付之利息
一併清償後,方可將保證票據歸還借
款人或辦理抵押權塗銷等作業。
借款人若屆期未能償還而需延期者,
須事先提出請求,並報經董事會核准
後為之;違者本公司得就其所提供之
擔保品或保證人,依法逕行處分及求
償。
第六條:已貸與金額之後續控管措施、逾期債
權處理程序
每筆貸與資金撥放後,財務部應經常
注意借款人及其保證人之財務、業務
和相關信用狀況等之變化及擔保品價
值之變動情形並作成書面記錄。如遇
有重大變化時,應立刻通報總經理及
相關權責單位儘速處理。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提前償還
借款時,應連同本金加計應付之利息
一併清償後,方可將保證票據歸還借
款人或辦理抵押權塗銷等作業。
借款人若屆期未能償還,本公司得
就其所提供之擔保品或保證人,依法
逕行處分及求償。

配合法
令規定
修訂
第八條:對子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亦應依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公開發
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之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
人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
,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
,修正時亦同。
…以下省略
第八條:對子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亦應依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頒布「公開發行公
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之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
人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
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
同意,修正時亦同。
…以下省略


主管機
關改制
酌作文
字修訂

24









說 明
第九條:罰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之相關承辦人員違反
證期局所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或本程序
時,視其違反情節,依下列規定辦理
。違規記錄並將作為年度個人績效考
核之參考。
…以下省略
第九條:罰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之相關承辦人員違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頒訂之「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或本程序時,視其違反情節,依
下列規定辦理。違規記錄並將作為年
度個人績效考核之參考。
…以下省略


主管機
關改制
酌作文
字修訂
第十一條: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
十一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十一條: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
十一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增列本
次修訂
日期

25

【附件六】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訂前條文 修訂後條文 說明
第 二 條 本公司所經營事業如下: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
造業。
2.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3.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
業。
4.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F113020 電器批發業。
7.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8.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9.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0.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電器材輸入
業。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
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本公司所經營事業如下: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
造業。
2.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3.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
業。
4.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7.F113020 電器批發業。
8.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9.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0.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1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2.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電器材輸入
業。
13.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
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新增
營業
項目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
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
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
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
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依主管機關
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
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
法令規定辦理。
配合
實務
修訂
第廿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七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三月二十
九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
四日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七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一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三月二十
九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
九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
四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一
增列
修訂
日期

26

【附錄一】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經營事業如下:

  • 1.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 2.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 3.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4.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6.F113020 電器批發業。

  • 7.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 8.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 9.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10.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電器材輸入業。

  •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

  • 第 四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 第 五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桃園縣,必要時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辦事處及營 業處所。

  •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之資金於下列情形下得貸與他人,但融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 分之四十:

  • 1、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往來者。

  • 2、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第五條之二:本公司為業務之需要,得轉投資其他事業,且得經董事會決議為他公司有限責 任股東,且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 制。

第二章 股 份

  • 第 六 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陸拾億元,分為陸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得授 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之。前述資本總額範圍內,得保留捌仟萬股供 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憑證、附認股權公司債及附認股權特別股用。

  • 第六條之一: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後,始得發行。

  • 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 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

27

  • 第 七 條:本公司股票以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 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 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八 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 息及紅利或其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股票事務之處理,悉依有 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 第 九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 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 十 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並簽 名蓋章,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 則」之規定委託代理人出席。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五日前送達公司。

  • 第 十一 條:公司股票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依法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 第 十二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 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及監察人

  • 第 十三 條: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本公司公開發行 股票後,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 第 十四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 表本公司。

  • 第十四條之一:本公司應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召集董事會;前項召集通知應載明事由,並 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 第 十五 條:董事會之職權:

  • 1.召集股東會並執行其決議。

  • 2.擬定業務方針。

  • 3.審核重要內部規章及對外契約。

  • 4.本公司重要人選之決定。

  • 5.設置或裁撤分公司辦事處及營業處所。

  • 6.審核財務報表。

  • 7.決定本公司重要財產之抵押、出售或其他處分事項。

  • 8.建議股東會為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 9.決定其他重要之事項。

第 十六 條:監察人之職權:

  • 1.查核公司財務狀況。

  • 2.審查稽核會計簿冊及文件。

  • 3.其他法令所授與之職權。

  • 第 十七 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人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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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條之一: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之,董事委託出席董事會,應 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前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 託為限。

  • 第 十八 條: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各董事、監察人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 及貢獻價值,並參酌業界通常支給水準議定之。

  • 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於董事、監察人及薪資報酬委員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 賠償責任,本公司得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五章 經理人

  • 第 十九 條:本公司設有經理人,其任免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行之。

第六章 會 計

  • 第 二十 條:本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日前交監察人查核後,並交由股東常會請求承認之。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 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 餘公積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加計 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情保留適當盈餘後,並擬具分派 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其中分派如下:

  • (一)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本年度盈餘之百分之二。

  • (二)員工紅利:不低於本年度盈餘之百分之十。

  • (三)股東紅利:累積可分配盈餘減除(一)、(二)項後之餘額,其中股東紅利 之現金股利不低於每年發放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者,悉依照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三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七日

  •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一日

  •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七月四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九月十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六月十五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七月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29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十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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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 二、股東會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 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 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 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 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六、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七、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 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 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 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 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 ,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 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 內容為準。

31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 席應予制止。

  •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 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 表出席股 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二、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表決之結 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 十三、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表決同。

  • 十四、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 十五、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 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人員(或保全人員)在場 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十六、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32

【附錄三】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第一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悉依本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

  • 第二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惟基於營業對外投資需要,依「經 濟部對外投資及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以借貸方式出資 者,不在此限。

  • (一)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

  • (二)因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所稱短期,係指一年或一營業週期(以較長者為準)之期間。

第三條: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 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對每一貸與對象之限額依其貸與原因分別訂定如下: (一)因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最近一年度或當年度 截至資金貸與時本公司與其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 (二)因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100%之國外子公司間,有短期融通之必要 從事資金貸與時,其金額不超過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 其融通期間為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第四條:資金貸與作業

  • (一)辦理程序

  • 1.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或短期融通事項,經本公司權責部門審核後,呈 董事長核准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之。

    • 本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應依前項規定提董事會 決議,並得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不超過貸與公 司之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 貸或循環動用。

    • (註:如已設置獨立董事,於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 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 2.會計單位應就資金貸與事項建立備查簿。資金貸與經董事會決議後, 應將資金貸與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資金貸放日期及依審查 程序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備查。

  • 3.內部稽核人員應每季稽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 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 4.會計單位應按季評估及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財務報告中揭露資 金貸與資訊及提供簽證會計師相關資料。

  • 5.因情事變更,致貸與餘額超限時,財務單位應訂定改善計畫,並將相 關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並依計劃時程完成改善。

(二)審查程序

  • 1.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應由申請資金貸與公司或行號先行檢附相關財 務資料及敘明借款用途,以書面方式申請。

33

  • 2.本公司受理申請後,應由權責部門就資金貸與他人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貸與對象是否與本公司間有直(間)接之業務往來關係、所營事業 之財務狀況、償債能力與信用、獲利能力及借款用途予以調查及評估 ,並考量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對本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 權益之影響程度後,擬具相關書面報告提報董事會以茲審核。

  • 3.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或短期融通事項時,得取得同額之擔保票據,必 要時應辦理動產或不動產之抵押設定,並按季評估擔保品價值是否與 資金貸與餘額相當,必要時應增提擔保品。前項債權擔保,債務人如 提供相當資力及信用之個人或企業保證,以代替提供擔保品者,董事 會得參酌權責部門之審查報告辦理;以公司為保證者,應注意其章程 是否有訂定得為保證之條款。

第五條:資金融通期限及計息方式

  • 凡借款人向本公司融通資金,其期限以一年為限,如逾一年時,須另呈報董事 會核准後才得以續借。

  • 本公司貸與資金之計息,應以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上下10% 為

  • 限並按月計息,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調整。

  • 第六條:已貸與金額之後續控管措施、逾期債權處理程序 每筆貸與資金撥放後,財務部應經常注意借款人及其保證人之財務、業務和相 關信用狀況等之變化及擔保品價值之變動情形並作成書面記錄。如遇有重大變 化時,應立刻通報總經理及相關權責單位儘速處理。

  •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提前償還借款時,應連同本金加計應付之利息一併 清償後,方可將保證票據歸還借款人或辦理抵押權塗銷等作業。

  • 借款人若屆期未能償還而需延期者,須事先提出請求,並報經董事會核准後為 之;違者本公司得就其所提供之擔保品或保證人,依法逕行處分及求償。

第七條:公告申報程序

  • (一)每月十日前,會計單位應將上月份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送交公告 單位,併同營業額於規定期限內按月辦理公告申報。

  • (二)除按月公告申報資金貸與餘額外,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列標 準之一時,會計單位應即檢附相關資料通知公告單位於事實發生之日起次 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辦理公告申報:

  • 1.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 以上者。

  •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百分之十以上者。

  • 3.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前開第一~二目辦理公告申報後,新增資金貸與金額 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者。

第八條:對子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之控管程序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亦應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之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經 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34

  • (二)本公司之子公司為他人提供資金貸與時,應依各自訂定之「內控制度」及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擬具相關書面報告先呈本公司同意後始 得辦理,並應於每月5 日前將上月份辦理資金貸與之餘額、對象、期限等 ,以書面彙總向本公司申報,並由本公司會計單位就子公司之資金貸與事 項建立備查簿。本公司之稽核單位應將子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列為每 季稽核項目之一,其稽核情形並應列為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稽核業務之 必要項目。

  •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如非屬公開發行公司,其資金貸與餘額達第七條第二項應 公告申報之標準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並依規定於指 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第九條:罰則

本公司資金貸與之相關承辦人員違反證期會所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或本程序時,視其違反情節,依下列規定辦理。違規記 錄並將作為年度個人績效考核之參考。

  • (一)違反核決權限:初次違反者應予口頭告誡,再犯者應予書面警告,並強制 參加公司內部之內控制度訓練課程,累犯或情節重大者應予調職。

  • (二)違反審查程序:初次違反者應予口頭告誡,再犯者應予書面警告,並強制 參加公司內部之內控制度訓練課程,累犯或情節重大者應予調職。

  • (三)違反公告申報:初次違反者應予口頭告誡,再犯者應予書面警告,累犯或 情節重大者應予調職。

  • (四)違反規定人員之上級主管亦應接受處罰,但能合理說明未於事前防範者, 不在此限。

  • (五)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違反相關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者,監察人應依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之二之規定,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

  • 第十條:本作業程序之訂定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 施,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本公司應將其異議併送各監察 人及提報股東會討論,修正時亦同。(註:如已設置獨立董事,於董事會討論 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 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 第十一條: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十一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35

【附錄四】

董事會通過擬議盈餘分配議案及股東會擬議通過之員工紅利 及董監事酬勞相關資訊

  • 一、本公司考量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 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 積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加計前期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情保留適當盈餘後,並擬具分派議案,提 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其中分派如下:

  • (一)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本年度盈餘之百分之二。

  • (二)員工紅利:不低於本年度盈餘之百分之十。

  • (三)股東紅利:累積可分配盈餘減除(一)、(二)項後之餘額,其中股東紅利 之現金股利不低於每年發放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 二、本公司103 年度稅後盈餘147,846,968 元,加計以前年度(經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新台幣691,616,516 元,合計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839,463,484 元,依公 司法暨本公司章程規定提撥自103 年度稅後淨利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 14,784,697 元,餘新台幣824,678,787 元擬分配項目如下 (尚未經股東會通過) :

單位: 新台幣元

項目 103 年度
股東紅利 (以現金方式發放) 133,062,271
員工紅利 (以現金方式發放) 23,951,209
董監事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 2,661,245

36

【附錄五】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 及股東投資報酬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項目
104 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776,884,160
本年度
配股配
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0.47917 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營業績
效變化
情形
營業利益
註2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
每股盈
餘及本
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轉增資(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項目
104 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776,884,160
本年度
配股配
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0.47917 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營業績
效變化
情形
營業利益
註2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
每股盈
餘及本
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轉增資(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項目
104 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776,884,160
本年度
配股配
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0.47917 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營業績
效變化
情形
營業利益
註2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
每股盈
餘及本
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轉增資(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項目
104 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776,884,160
本年度
配股配
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0.47917 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營業績
效變化
情形
營業利益
註2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
每股盈
餘及本
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轉增資(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年度
104 年度
項目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776,884,160
本年度
配股配
息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 0.47917 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註1
營業績
效變化
情形
營業利益 註2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
每股盈
餘及本
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轉增資(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註1)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1:本期未辦理盈餘轉增資暨資本公積轉增資

  • 註2: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之規定,本公司未公告申報104 年 度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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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六】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暨監察人持股情形

  • 一、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776,884,160 元,已發行股數計277,688,416 股。

  • 二、 依證交法第26 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4 條之規定,全 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計15,000,000 股,全體監察人最低應持有股數計1,500,000 股。

  • 三、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04.04.13)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監察人持有 股數狀況如下表所列;已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 條規定成數標準。









(

)

占目前已發行總股數(%)


林中民 38,879,512 14.00%

簡淑女 3,251,241 1.17%

楊世雄 3,975 0.00%

汪佳坤 0 0.00%

楊朝能 0 0.00%

周明智 0 0.00%

鄭棟評 0 0.00%
全體董事合計 42,134,728 15.17%








(

)

占目前已發行總股數(%)


蔣為峰 0 0.00%


周大任 0 0.00%


冠峰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同彤
2,587,621 0.93%
全體監察人合計 2,587,621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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