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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Director's Dealing 2022

Jul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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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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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宋 述国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苏斌先生、宋述国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斌先生、 宋述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苏斌先生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9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减持均价为 35.07 元/股,减持 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 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股权激励授 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宋述国先生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16,96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2%,减持均价为 23.09 元/股,减 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 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减持计划实施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苏斌 合计持有股份 755,660 0.15 665,660 0.13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566,745 0.11 566,745 0.1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915 0.04 98,915 0.02
宋述国 合计持有股份 667,845 0.13 650,884 0.1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884 0.10 500,884 0.1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961 0.03 150,000 0.03

注:(1)上述股东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披露其有关公告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计算;

(2)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苏斌先生和宋述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2、苏斌先生和宋述国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苏斌先生和宋述国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

三、备查文件

  • 1、苏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 2、宋述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