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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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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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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 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42,529.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08,957,470.7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向 从“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 料升华提纯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 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的建设。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104.36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724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1 | 年产150吨TFT-LCD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19,282.00 | |
| 2 | 10000t/a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 11,307.00 | 32.43 |
| 3 | 年产120吨TFT-LCD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11,095.00 | 156.00 |
| 4 | 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 | 9,512.00 | |
| 5 | 年产15吨OLED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 6,555.00 | 834.75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24,749.00 | 24,749.00 |
| 合计 | 82,500.00 | 25,772.18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772.18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57,174.52 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公司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中有 26,000.00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募集资金以活期 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 求,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当前,公司正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考虑到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 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 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85%测算,预计最高 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 1,155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5)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 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
四、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宜。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飞凯材料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 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保 荐机构对飞凯材料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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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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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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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