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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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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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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期间已触发“飞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 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 且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

一、“飞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2,5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可转债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凯转 债”,债券代码“123078”。2021 年 6 月 3 日,“飞凯转债”开始转股,转股

的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6 日,转股价格为 15.56 元/股。

二、“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内容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

  •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飞凯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凯材 料;证券代码:300398)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15.56 元/股)的 120%(含 120%)(即 18.68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

四、“飞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飞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3 日 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 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即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飞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飞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飞凯转债” 的情况如下: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苏斌先生累计卖出“飞凯转债”9,000 张;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累计卖出“飞凯转债”13,680 张;

公司董事会秘书曹松先生累计卖出“飞凯转债”457 张。

上述人员卖出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发生于“飞凯转债”开始转股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交易“飞凯转债”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21.30 元/股,“飞凯转债”当 期转股价为 15.56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飞凯转债” 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 “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 意“飞凯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