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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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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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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 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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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决定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 5、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 6、债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飞凯转债”(债券代码:123078)的债券持有 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 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 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 1)债券发行人;

  • 2)其他重要关联方。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公司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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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6 日上午 9:30 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6:00, 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编:201908;

传真号码:021-50322661。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 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 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件 1)、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文件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 户卡。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 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 法人单位公章。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与会议表决票(附件 2)一并 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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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样 式参见附件 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即 2021 年 2 月 6 日上午 9:30 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6:0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邮寄或 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邮寄方式以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工 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会议联系方 式如下:

联系人:刘艳红;

联系电话:021-50322662;

传真号码:021-503226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

邮政编码:201908。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 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飞凯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 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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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 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

  • 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 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

  • 托书》;

  • 2、《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

  •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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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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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名称 备注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注:请受托人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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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
  • 注: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名/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投资者适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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