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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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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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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6,042,529.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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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元)
已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元)
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含存款利息收益)




1 年产150吨TFT-LCD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192,820,000.00 - 192,966,221.83
2 10000t/a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113,070,000.00 - 113,088,687.96
3 年产120吨TFT-LCD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110,950,000.00 - 111,018,159.67
4 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 95,120,000.00 - 95,155,463.65
5 年产500公斤OLED显示材料项目 65,550,000.00 - 65,559,286.25
6 补充流动资金 233,471,132.08 233,471,132.08 -
合计 810,981,132.08 233,471,132.08 577,787,819.36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计 划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 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拟对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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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 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 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 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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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公司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在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具体负责 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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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 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在 5 亿元(含)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 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 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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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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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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