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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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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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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5-00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
1、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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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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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在董事会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嘉裕”) 将成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全 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6、本次股权收购尚未完成,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与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香港”) 就股权收购事宜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 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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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惠州嘉裕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针对本次收购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近日, 公司与香港嘉裕签署了《关于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 自有资金 3,360 万元(不含交易中产生的中国大陆的税项)收购嘉裕香港持有的 惠州嘉裕 100%的股权、权益及惠州嘉裕拥有的实质性资产及资质。
二、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 51A 太平工业中心四座十楼一室
业务性质:CORP
2、受让方: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5400094077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桂桥路 169 号
法定代表人:JINSHAN ZHANG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高性能涂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 和售后服务;上述同类商品及化工产品(危险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的批发、进出 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 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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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土瓜圩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冯树根
注册资本:1,000 万港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5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9 月 5 日至 2053 年 9 月 4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涂料、油漆、天那水、溶剂等化工产品,产品在国内外 市场销售。(凭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经营)
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 让前后股权结构: | ||
|---|---|---|
| 股东名称 | 原持股比例 | 变更后持股比例 |
| 嘉裕香港 | 100% | -- |
| 飞凯材料 | -- | 100% |
2、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嘉裕涂料(惠州)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4]12585 号)。惠州嘉裕经审计的简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 | |
|---|---|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900.07 183.12 716.95 |
| 950.40 | |
| 215.14 | |
| 735.26 |
单位:万元
| 单位: | ||
|---|---|---|
|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 营业收入 | 604.12 | 87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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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度 |
|---|---|---|
| 营业利润 | 21.37 | -35.35 |
| 利润总额 | 18.83 | -35.59 |
| 净利润 | 18.31 | -39.04 |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及定价原则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定价以惠州嘉裕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 年 9 月 30 日)的 股东权益评估数值协商确定,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0214 号)对惠州嘉裕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794.38 万元。
经各方商议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3,360 万元(不含交易中产生的中国大陆的 税项)受让嘉裕香港持有的惠州嘉裕 100%股权、权益及惠州嘉裕拥有的实质性 资产及资质。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与嘉裕香港签署了《关于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1、转让方: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
-
2、受让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转让标的:转让方持有的惠州嘉裕 100%股权、权益及惠州嘉裕拥有的实
-
质性资产及资质
-
4、交易价格:人民币 3,360 万元(不含交易中产生的中国大陆的税项)
5、支付方式:受让方尽量在签署《关于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后一个月内,将人民币 3,360 万元股权转让款划入共管账户。自共管账 户划款日起七日内,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将共管账户中人民币 1,176 万元的资金 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五日内,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 将共管账户中人民币 1,176 万元的资金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完成法人代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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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后三个月内,受让方需要从双方共管帐户中付给转让方人民币 672 万元。在这 三个月期间转让方需协助受让方办理其它相关的政府文件。在完成法人代表变更 后六个月内,证实惠州嘉裕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债务、法律诉讼的事项,受让方需 同意从双方共管帐户中一次性付清转让款的余额人民币 336 万元给转让方。
6、协议的生效:经协议各方签署并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有助于公司建立辐射珠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 进而提高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从而最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 3、《关于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2585 号 《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4]0214 号《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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