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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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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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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 ) 》及《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我们作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 ,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核 ,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拟向塔赫 ( 上海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塔赫” ) 申请 1.5 亿元 ( 含 ) 的借款额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的需要 , 借款利率参照银 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由于交易对方上海塔赫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所控制的企业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 》等有关规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承担的 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 , 利息费用公允、合理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 ,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 下转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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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 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张陆洋 ( 签字 ):

孙 岩 ( 签字 ):

朱 锐 ( 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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