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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hem Corporation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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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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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飞凯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9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11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2,500.00万元,期限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500.00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4,018,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810,981,132.08 元。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023,661.3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808,957,470.7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7,490,000.00元人民币,用途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产生利 息收入277,841.3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7,787,84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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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 定《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 修订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20年7月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 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的要求。自本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12月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434520000247429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对 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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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 号 |
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余额 |
|
|---|---|---|---|---|---|
| 上海飞凯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150吨TFT-LCD合 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 01964987 |
192,966,221.83 | |
| 上海飞凯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t/a紫外固化光纤涂 覆材料扩建项目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 |
30017644688 | 113,088,687.96 | |
| 上海飞凯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120吨TFT-LCD混 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东分行 |
316191- 03004329413 |
111,018,181.67 | |
| 上海飞凯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发 剂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50179360 000003089 |
95,155,463.65 | |
| 上海飞凯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500公斤OLED显示 材料项目[注]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03012900000 04448 |
65,559,286.25 | |
| 合计 | 577,787,841.36 |
注: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年产500公斤OLED显示 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15吨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为247,49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 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19日召 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对OLED显示材料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大 力看好,为保持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兼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配置公司的资源,公司拟扩大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产能并配套建设升华提纯工艺,因 此,公司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年产500公斤OLED 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15吨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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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 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飞凯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10217号),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飞凯材料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凯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对飞凯材料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飞凯材料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 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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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2,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49.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49.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总投资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150吨TFT- LCD合成液晶显示材 料项目 |
否 | 19,282.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总投资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2、10000t/a紫外固化 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
否 | 11,307.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年产120吨TFT- LCD混合液晶显示材 |
否 | 11,095.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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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项目 | ||||||||||
|---|---|---|---|---|---|---|---|---|---|---|
| 4、年产2000吨新型光 引发剂项目 |
否 | 9,512.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5 、年产500公斤 OLED显示材料项目 |
否[注] | 6,555.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749.00 | 24,749.00 | 24,749.00 | 100.00 |
已完成 | 不适用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2,500.00 | 24,749.00 | 24,749.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77,787,841.36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将准备逐步用于募投项目。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
| 注: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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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年产500公斤OLED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 “年产15吨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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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欣 张 琳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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