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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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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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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1-06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为推动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 龙化成”)在新药研发及相关服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6,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关联方设立 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君仲元”、“合伙 企业”或“基金”)。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6,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关联方康君 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君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关联方 宁波康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康湾”)作为有 限合伙人设立的康君仲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的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人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基金在募集过程中引进公司关联方 宁波泓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湾”)、海南君祺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君祺”)、北京仲康致远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仲康致远”)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其中, 海南君祺和仲康致远通过认购基金新增份额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宁波泓湾通过

受让宁波康湾作为有限合伙人所持有基金 4,000 万元份额(认缴未实缴)并同时 拟认购基金新增份额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 变,仍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基金进展情况

1、基金认购情况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基金普通合 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件号
认缴出资
(人民
币万元)

认缴出
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名称 身份 住所
1 康君投资 普通合
伙人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
二路29 号院7 号楼5 层5A05室
91110302MA
01KUEAXA
350 0.25%
2 宁波泓湾 有限合
伙人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3 号楼409室
91330201MA
2CHCFK61
35,000 25.00%
3 康龙化成 有限合
伙人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
路6 号
91110302763
50109XG
26,000 18.57%
4 宁波市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
伙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12号
1—5室
91330200MA
2818UM6M
25,000 17.86%
5 郁岳江 有限合
伙人
浙江省慈溪市***南 330***2 12,000 8.57%
6 平潭建发拾叁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合
伙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
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2326
91350128MA
33905R73
7,000 5.00%
7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
伙人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
号楼8 层
91310000057
628560W
5,000 3.57%
8 成都市临轩之曜科
技中心(普通合伙)
有限合
伙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华泰五路
194 号
91510107MA
68BGDF4Y
5,000 3.57%
9 海南君祺 有限合
伙人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
海大道32号复兴城D2区1楼-518
91460000MA
5U1K6R22
2,000 1.43%
10 王波 有限合
伙人
四川省泸县***号 510***7 1,000 0.71%
11 仲康致远 有限合
伙人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
十三街18 号院6 号楼1 层120
91110400MA
02MJ7800
1,650 1.18%
12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引导基金(有限合
伙)
有限合
伙人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0
91110000MA
018PW11B
20,000 14.29%
合计: —— —— —— 140,000 100.00%

以上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2、合伙协议修订情况

(1)合伙人会议

原条款:“经营期届满时,如本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全部实现退出,则本合 伙企业即应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但如经营期届满时本合伙企业仍有未变现的合 伙财产,则经普通合伙人和持有合伙权益超过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 的有限合伙人批准,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可以继续延长至合伙企业财产全部变现 并完成分配之日,但最多不超过两(2)年;若普通合伙人或持有合伙权益超过 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伙人未同意延长经营期,则普通合伙 人应最大限度将合伙企业财产变现,或者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各方面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新条款:“经营期届满时,如本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全部实现退出,则本合 伙企业即应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但如经营期届满时本合伙企业仍有未变现的合 伙财产,则经普通合伙人和持有合伙权益超过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 且 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的有限合伙人批准,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可以继 续延长至合伙企业财产全部变现并完成分配之日,但最多不超过两(2)年;若 普通合伙人或持有合伙权益超过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 且含服务贸易创 新发展引导基金 )的有限合伙人未同意延长经营期,则普通合伙人应最大限度将 合伙企业财产变现,或者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向全体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除此外,合伙协议条款与之前披露过的协议内容基本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合伙协议为基金投资事项的正常进展,本次修订合伙协议不会 对公司本次投资、当期及后续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 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康君仲元后续重大 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关于宁波康君仲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