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1, 2021

55731_rns_2021-06-11_b4979266-fc86-4b26-afd0-afa113be4ea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非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非邀請訂立協議進行收購、購 買或認購,且不可視為邀請提出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建議。

本公告並非供於美國(包括其領地及屬土,美國任何一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直接或間接分發。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購買、認購或出售證券的建議或要約。本公告所述 的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 證券法 」)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 區的證券法登記。本公告所述證券會基於證券法S規例(「 S規例 」)在美國境外發售及出售,而 未根據證券法辦理登記或獲得豁免登記的情況下不可在美國境內發售或出售。在受到限制或禁 止的情況下,本公告所述證券並非亦不會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公開發售。本公告或其所 載資料並非索取金錢、證券或其他代價,而倘回應本公告或其所載資料而發出金錢、證券或其 他代價亦不會獲接納。

==> picture [117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康龍化成(北京)新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759)

補充公告

建議發行(i) 300.0百萬美元於2026年到期的零息可轉換債券及 (ii)人民幣1,916.0百萬元於2026年到期的美元結算零息可轉換債券

茲提述康龍化成(北京)新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日期為2021年6月9日 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建議發行債券(「 該公告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 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本公告乃為提供有關(i)本公司與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之間關連關係的影響;及 (ii)按建議所得款項用途分配所得款項之補充資料而作出。

1

本公司與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之間的關連交易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為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間接全資 附屬公司。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金石投資有限公司的唯一股東,而金石投資 有限公司為中信併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東,本公司股東的普通合夥人深 圳市信中康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深圳市信中龍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 夥)於本公司合共持有約23.37%股權。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3條,中信里昂證券 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委聘中信里昂證 券有限公司及根據認購協議向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支付有關費用及開支(「 委 聘 」)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根據本公司與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於2021年6月18日將予訂立的費用函,作為 認購協議的交割條件,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有權收取約3.96 百萬美元的佣金 (「 佣金 」)。佣金乃根據適用於所有聯席牽頭經辦人的因素(包括彼等各自委聘的 條款及條件以及類似交易的現行市場利率)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由於經參考佣金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0.1%但低 於5%,且所有其他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故委聘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 毋須本公司獨立股東之批准。

有關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資料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為一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為獲香港法例第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許可從事第1 類(證券交易)、第4 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 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持牌法團。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為一家資本市 場及投資集團,專注於為世界各地的企業及機構客戶提供另類投資、資產管理、 企業融資及資本市場、證券及財務管理。

董事會批准及董事意見

委聘及佣金已經董事會批准。由於陳平進先生及胡柏風先生分別為金石投資有限 公司的副總經理及董事,彼等已就批准委聘及佣金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委聘及佣金的條款及條件乃於本集團日常及一 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且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 益。

2

按建議所得款項用途分配所得款項

本公司謹此補充下列按建議所得款項用途分配所得款項:

所得款項用途
金額
(百萬美元)
1.
擴展本集團小分子藥物的藥物工藝開發及生產設施
(即CMC服務)的產能及能力
195.8
2.
擴展本集團大分子藥物研發和生產服務平台
195.8
3.
擴展本集團藥物安全性評價實驗室服務的能力
78.3
4.
擴展本集團英國實驗室及生產設施之產能及能力
58.8
5.
補充流動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58.8
總計
587.5
百分比
(%)
33.33
33.33
13.33
10.01
10.01
100.00*

總計

  • 表中所列總計數字與各項數字之和出現任何差異,皆因約整所致。

除上文所述者外,該公告所載的所有其他資料均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康龍化成(北京)新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樓柏良博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2021年6月1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樓柏良博士、樓小強先生及鄭北女 士;非執行董事陳平進先生、胡柏風先生、李家慶先生及周宏斌先生;獨立非執 行董事戴立信先生、陳國琴女士、曾坤鴻先生及余堅先生。

  • 僅供識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