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8, 2021

55731_rns_2021-03-28_f80ceae9-d9d5-4d81-9a24-4114fd3c378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沈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1月1日至7月23日,本人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本人担任独董期间, 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本人在审议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议案 时,认真核查相关事项并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综合各方意见后做出独 立、客观的判断。现将2020年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20年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五次董事会会议,均投了赞成票。 2020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历次会议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在审议会议各项议案时,本人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事 项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 策提供了帮助。2020年本人任期内,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9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 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预计 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 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预计2020年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 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6月24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本人任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9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 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同 意《关于聘请2020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于聘请2020 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任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2020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 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任期内,本人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况等方面听取了公司 经营管理层的汇报。

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历次会议;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了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任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沟通、审阅材料以及与公司 管理层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内部管理、 关联交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 1、2020年任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2、2020年任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 3、2020年任期内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4、2020年任期内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沈蓉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人作为公司的原独立董事,2020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 自身履职水平和能力,积极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沈蓉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