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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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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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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曾坤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其中以通讯方式亲自 出席11次董事会并投票及1次委托沈蓉董事参会投票。具体为: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委托沈蓉董事参会投票,并因为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不能与其他 董事充分探讨该议案的内容,因此选择对本次会上《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除此之外,均亲自参加2020年度各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对于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在2020年5月28日召开,本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就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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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0年1
月9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预计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0年3
月27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
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8、《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预计2020年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
险的议案》
同意
2020年4
月28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
1、《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0年6
月24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7
月28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020年8
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同意
2020年
10月28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关于增加与北京安凯毅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
11月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1、《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草案)的独立意
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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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
11月6日
2020年
11月25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关于收购Absorption Systems LLC及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
市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0年1
月9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同意
2020年3
月27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
1、
《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3、《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年4
月28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
同意
2020年
10月28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关于增加与北京安凯毅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于2020年7月28日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0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本 人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关注内控工作及其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等情 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 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2020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 本人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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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未召开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香港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20年度,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0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姓名:曾坤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作为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 更多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提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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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独立董事:

曾坤鸿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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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