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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In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Nov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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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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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1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议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提议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 日内发出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并公 告。 第五十三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 第五十三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 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 日的股东名册。 日的股东名册。 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 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 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 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 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六十八条 召集人将依据证券登 第六十八条 召集人 和律师 将依据 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对股东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对 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 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 (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 止。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 姓名或名称; 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姓名; 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
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
的答复或说明;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
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
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第九十五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
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特别提
示。
第九十五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
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
提示。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
况下以现场会议、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召
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
况下,可由董事长临时通知,豁免通知
时间限制。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通知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
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六)董事表决所必须的会议材
料;
(七)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通知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
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
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六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九条监事会会议通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监事会会议通知

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举行 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 议期限; 限; (二) 事由及议题; (二)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 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 料; 料;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注: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其他条款 内容不变,序号顺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 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