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 2021

55702_rns_2021-06-02_a4ffe8cb-2cd2-49f3-8443-62a885f0fc0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 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晖石”)提供借 款有助于其加快生产设施建设,扩大经营规模,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提供借款的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 提供借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浙江晖石不 超过 1.8 亿元的借款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 本次受聘的公司财务总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本次聘任的财 务总监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吴奕斐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WEIZHENG XU

高允斌

曾咏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