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eople.cn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5, 2021

57336_rns_2021-04-15_06774cb7-bb1c-4a9d-a3e1-c3005b6f0eef.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 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人 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 ”) 的规定,规范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4 名,分别是施丹丹女士、刘凯湘先生、 涂子沛先生和曹伟先生,其中施丹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1、施丹丹女士,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 年 6 月 30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2、刘凯湘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 年 12 月

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3、涂子沛先生,现任数文明(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CEO。

  •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4、曹伟先生,现任高瓴雅礼(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及合伙人。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方任职,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积极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慎重审 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 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 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积极有力支持。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施丹丹 10 10 0 0
刘凯湘 10 10 0 0

2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涂子沛 10 10 0 0
曹伟 10 10 0 0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主要审议定期报告及 其他相关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 审议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审议有关投资事项相关议案;编辑政策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主 要审议提名公司副总编辑的议案。我们均亲自出席了所在专门委 员会的全部会议,对有关议案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履行了相应职 责。

3、其他履职情况介绍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听取公司管理 层关于报告期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敦促公司及 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确保公司高质高 效地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3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年度公司需 要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的重大事项全部经过了我们的审查,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关 联交易相关的各项规定及《公司章程》《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 <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人民日报社签署 全国移动新媒体聚 > 合平台项目委托建设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 审议、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 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人民 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4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 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候选人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 年度以总股本 1,105,691,0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1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845,528.3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

5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推动公司及股东履行各项承诺,并持续 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情况。我们认为,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 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认真贯 < > 彻执行新 证券法 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人 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 相关要求,按照预约披露时间及时、完整地披露了《2019 年年度 报告》等四个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规现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强化内控规 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19 年度

6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审阅,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 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情况,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 出优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独立、诚信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义务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 picture [62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 略以及财务状况,并针对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中 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施丹丹、刘凯湘、涂子沛、曹伟

2021 年 4 月 1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