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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30, 2026

52455_rns_2026-03-30_a578985e-c241-48ea-860b-41c0939414b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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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7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

(中文名稱: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I-1002, Cayman Islands

公司電話:(02)2700-6650

1


合併財務報告

目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9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0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3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1-3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2-49
(七)關係人交易 50
(八)質押之資產 5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1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5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1
(十二)其他 51-67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7、70-7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7、77
3.大陸投資資訊 68、78-79
(十四)部門資訊 68-69

2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PCL TECHNOLOGIES, INC.

董事長:陳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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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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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PCL TECHNOLOGIES, INC. 公鑑:

查核意見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估計之評估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存貨淨額為新臺幣231,608千元,由於高科技產業產品技術快速變遷,集團可能因顧客需求及技術規格改變等因素,導致存貨呆滯過時產生跌價,管理階層須針對存貨因技術規格改變而呆滯過時致未來價值可能下跌之情事估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由於存貨跌價損失金額之估計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其關鍵假設係考量存貨之通用性、重複利用性、時效性決定呆滯提列比率及庫齡區間,同時評估各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故存貨評價之查核係屬複雜,因此,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

  1. 瞭解及評估與存貨評價流程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並針對內部控制執行之有效性進行測試,例如測試管理階層複核存貨呆滯跌價損失評估方法及關鍵假設。
  2. 抽選存貨樣本測試存貨庫齡區間之正確性,透過比較存貨呆滯損失與存貨銷售及異動紀錄之情形,評估管理階層所決定存貨庫齡區間及其存貨呆滯提列比率方法之適當性,並依據存貨呆滯提列比率重新計算所提列之呆滯金額。
  3. 抽選存貨樣本核對近期銷貨或進貨單據以測試管理階層計算淨變現價值所使用市場價格基礎之正確性。

本會計師亦評估存貨揭露之適當性,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及六。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合併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PCL TECHNOLOGIES, INC.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02720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25503號

許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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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余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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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寶貌節
PCL TALLY DIGITAL 2018 孩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 $525,545 11 $1,022,422 20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 1,498,100 32 1,173,022 23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及八 47,611 1 203,835 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及六 114,275 2 143,197 3
1200 其他應收款 26,145 - 35,291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562 - 3,829 -
130x 存貨淨額 四、五及六 231,608 5 142,503 3
1410 預付款項 27,001 1 17,909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060 - 1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472,907 52 2,742,009 54
非流動資產
151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 156,513 3 281,685 5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 1,771,245 38 1,669,124 3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 224,108 5 268,465 5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及六 108,037 2 136,881 3
1780 無形資產 274 - 723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五及六 5,693 - 14,771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6,592 - 6,001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272,462 48 2,377,650 46
1xxx 資產總計 $4,745,369 100 $5,119,659 100

董事長:陳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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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莊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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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林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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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 TECH SOLUTIONS INC. 及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及六 $199,288 4 $454,239 9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六 12,535 - 17,971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5,052 - 93,639 2
2170 應付帳款 310,132 7 343,904 7
2200 其他應付款 59,247 1 134,875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五及六 5,010 - 768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及六 27,180 1 25,611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51 - 54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618,495 13 1,071,061 22
非流動負債
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 - - 2,123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五及六 13,268 - 10,737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 93,120 2 121,901 2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60 - 496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06,748 2 135,257 2
2xxx 負債總計 725,243 15 1,206,318 2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四及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801,898 17 801,898 16
3200 資本公積 2,131,137 45 2,112,293 41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08,453 9 382,120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83,649 4 151,018 3
3350 未分配盈餘 762,808 16 649,657 13
3400 其他權益 (241,300) (5) (183,645) (4)
3500 庫藏股票 (26,519) (1) -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020,126 85 3,913,341 76
36xx 非控制權益 - - - -
3xxx 權益總計 4,020,126 85 3,913,341 76
負債及權益總計 $4,745,369 100 $5,119,659 100

董事長:陳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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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莊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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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林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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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貌節

PCL TECHNOLOGY 15th 扶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

1986年12月

一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及七 $1,074,975 100 $1,091,806 100
5000 營業成本 (806,522) (75) (848,422) (78)
5900 營業毛利 268,453 25 243,384 22
6000 營業費用 四、六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6,288) (1) (7,507) (1)
6200 管理費用 (107,992) (10) (99,769) (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8,319) (7) (81,877) (7)
營業費用合計 (192,599) (18) (189,153) (17)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2,539) - (4,263) -
6900 營業利益 73,315 7 49,968 5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四及六
7100 利息收入 225,523 21 196,111 18
7010 其他收入 6,972 - 5,46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54) - (130) -
7050 財務成本 (11,256) (1) (9,440) (1)
763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36,664) (3) 17,847 2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利益 117,123 11 45,184 4
7670 減損損失 - - (19,092)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00,944 28 235,948 21
7900 稅前淨利 374,259 35 285,916 26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五及六 (20,908) (2) (25,293) (2)
8200 本期淨利 353,351 33 260,623 2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六及十二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59,039) (5) (112,392) (10)
8341 換算表達貨幣之兌換差額 (156,383) (15) 289,756 27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24,463 12 (139,262) (13)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33,367 3 (73,183) (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7,592) (5) (35,081) (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5,759 28 $225,542 21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353,351 33 $263,331 24
8620 非控制權益 - - (2,708) -
$353,351 33 $260,623 24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295,759 28 $230,407 21
8720 非控制權益 - - (4,865) -
$295,759 28 $225,542 21
9750 每股盈餘(元)
9850 基本每股盈餘 $4.48 $3.28
稀釋每股盈餘 $4.42 $3.26

img-10.jpeg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陳靖仁

經理人:莊敏男

會計主管:林沛珊

10


富資源

PCL TECHNOLOGY 國際貿易平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三十七日至一一四四年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庫藏股票 總計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801,898 $2,104,359 $348,038 $142,288 $606,142 $(139,302) $(11,716) $- $3,851,707 $8,257 $3,859,964
一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34,082 - (34,082)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 - - 8,730 (8,730)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176,418) - - - (176,418) - (176,418)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損) - - - - 263,331 - - - 263,331 (2,708) 260,623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52,651 (185,575) - (32,924) (2,157) (35,08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263,331 152,651 (185,575) - 230,407 (4,865) 225,542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 (289) - - - (289) (3,392) (3,68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7,934 - - - - - - 7,934 - 7,934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297) - 297 - - - -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801,898 $2,112,293 $382,120 $151,018 $649,657 $13,349 $(196,994) $- $3,913,341 $- $3,913,34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801,898 $2,112,293 $382,120 $151,018 $649,657 $13,349 $(196,994) $- $3,913,341 $- $3,913,341
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26,333 - (26,333)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32,631 (32,631)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181,299) - - - (181,299) - (181,299)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 - - - 353,351 - - - 353,351 - 353,351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 - (31,920) (25,672) - (57,592) - (57,59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53,351 (31,920) (25,672) - 295,759 - 295,759
庫藏股票回 - - - - - - - (184,343) (184,343) - (184,343)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18,844 - - - - - 157,824 176,668 - 176,66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63 - (63) - - -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801,898 $2,131,137 $408,453 $183,649 $762,808 $(18,571) $(222,729) $(26,519) $4,020,126 $- $4,020,126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陳靖仁

^{}[]

經理人:莊敏男

^{}[]

會計主管:林沛珊

^{}[]


國貿部

PCL TECHNOLOGY 100% 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374,259 $285,916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82,590) (1,019,320)
調整項目: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86,260 785,765
收益費損項目: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7,676) (384,153)
折舊費用 77,072 93,177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05,706 1,280,079
攤銷費用 485 73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251) (21,68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負債之淨利益 (117,123) (45,184)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516 720
利息費用 11,256 9,440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793) 706
利息收入 (225,523) (196,111) 取得無形資產 (64) (82)
股利收入 (5,868) (1,979)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23) 7,091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8,849 7,93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52,015) 649,12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539 4,263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9,09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短期借款增加 1,032,836 711,06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43,727) (626,299) 短期借款減少 (1,277,243) (914,128)
應收帳款 25,170 (53,002)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30,756) (31,903)
其他應收款 9,384 (7,659) 發放現金股利 (181,299) (176,418)
存貨 (103,941) 117,973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184,343) -
預付款項 (10,758) 30,819 員工購買庫藏股 157,819 -
其他流動資產 (2,254) 2 取得子公司股權 - (3,68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6,603 17,57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82,986) (415,065)
合約負債 (92,695) 34,569
應付帳款 (46,142) 123,595
其他應付款 (69,066) 59,474
其他流動負債 (6) (23)
其他非流動負債 (144) (265)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291,630) (125,966)
收取之利息 225,523 196,111 匯率變動之影響 112,243 (121,300)
收取之股利 5,868 1,979
支付之利息 (11,256) (9,44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 (496,877) 150,814
支付之所得稅 (2,624) (24,63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22,422 871,60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74,119) 38,05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25,545 $1,022,422

董事長:陳靖仁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莊敏芳

會計主管:林沛珊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PCL TECHNOLOGIES, INC. (母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及由母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簡稱本集團)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六日設立,註冊於開曼群島,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

母公司於民國一〇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臨時股東會通過訂定PCL TECHNOLOGIES, INC.之中文名稱為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股票自民國一〇二年十一月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業經母公司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決議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相關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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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具直接參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及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發布後,另於民國一〇九年及一一〇年發布修正,該等修正除於過渡條款中將生效日延後二年(亦即由原先民國一一〇年一月一日延後至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並提供額外豁免外,並藉由簡化部分規定而降低採用此準則成本,以及修改部分規定使部分情況更易於解釋。此準則之生效將取代過渡準則(亦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金融負債係於交割日除列,並對於交割日前使用電子支付結清之金融負債說明會計處理。
B. 對具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連結特性或其他類似或有特性之金融資產,釐清如何評估其現金流量特性。
C. 釐清無追索權資產及合約連結工具之處理。
D. 對於條款與或有特性相關(包括與ESG連結)之金融資產或負債,以及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要求額外揭露。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A.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
B.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C.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施行指引之修正
D.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E.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之修正
F.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相關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適用「本身使用」之規定。
B. 當合約被用以作為避險工具時,允許適用避險會計。
C. 增加附註揭露之規定,以幫助投資人了解該等合約對企業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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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以上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會計年度適用,本集團評估除(2)、(3)增加揭露外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一一六年一月一日(註)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民國一一六年一月一日
4 換算為高度通貨經濟膨脹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民國一一六年一月一日

(註) 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布我國於民國一一七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之新聞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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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主要改變如下:

A. 提升損益表之可比性

於損益表中將收益及費損分類至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其中前三個是新的分類,以改善損益表之結構,並要求所有企業提供新定義之小計(包括營業損益)。藉由提升損益表之結構及新定義之小計,能讓投資者於分析企業間之財務績效時能有一致之起點,並更容易對企業進行比較。

B. 增進管理績效衡量之透明度

要求企業揭露與損益表相關之企業特定指標(稱為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解釋。

C. 財務報表資訊有用之彙總

對決定財務資訊之位置係於主要財務報表或附註建立應用指引,此項改變預計提供更詳細及有用之資訊。要求企業提供更透明之營業費用資訊,以協助投資者尋找及了解其所使用之資訊。

(3) 揭露倡議一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此新準則及其修正簡化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之揭露,並開放符合定義之子公司自行選擇適用此準則。

(4)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當報導個體功能性貨幣非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換算成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表達貨幣時,其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應以最近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對於前述情況下,後續表達貨幣不再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時,報導個體不應對前期報表金額重新進行換算。

C. 當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皆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報導個體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第34段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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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1)、(2)及(4)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其他科目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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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5)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或依其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6) 認列所產生之差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114.12.31 113.12.31 備註
本公司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含台灣分公司) 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及銷售,與進出口貿易業務。 100% 100%
本公司 PCL (BVI), INC. 投資控股業務。 100% 100%
本公司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及銷售,與進出口貿易業務。 100% 100%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並提供相關技術及售後服務。 100% 100% 1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Pinnaclite Technologies, Inc. 投資控股業務。 100% - 2
PCL (BVI), INC.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並提供相關技術及售後服務。 100% 100%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並提供相關技術及售後服務。 100% 1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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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註1:PCL INARI TECHNOLOGIES SDN. BHD.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一月十六日經馬來西亞政府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為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註2: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投資設立 100% 持有之子公司Pinnaclite Technologies, Inc.。
註3: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子公司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向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其持有股權609,978股,本集團持股比由 84.86% 增加至 100% ,業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支付股款。

  1. 外幣交易

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元,並以該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惟由於母公司股票係於台灣上市,為增加財務報告之比較性及一致性,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以報導性貨幣新臺幣表達。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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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支票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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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收入及認列減損損失,並於除列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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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此類金融資產後續評價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前之減損損失、利息收入及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將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對於應收帳款,本集團採用簡化法以估計預期信用損失。因此,本集團在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係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以取代評估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本集團評估預期信用損失時,係考量過去歷史信用損失經驗以及客戶現時財務狀況,輔以前瞻性資訊調整(如客戶的經濟環境資訊)。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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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可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可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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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不包括信用風險變動),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後續以有效利息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息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1. 衍生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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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衍生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避險且屬有效部分者,則依避險類型認列於損益或權益項下。

主契約為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者,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且主契約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工具處理。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 存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其中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入帳,在製品及製成品存貨之成本包括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月底再以加權平均法計算成本。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之餘額。

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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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為衡量基礎,並將購建期間符合要件之資產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改良、修繕支出或符合要件之重大檢驗成本列為資本支出,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經常性維護或修理支出於發生時列為當期費用。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列為其他收益及費損項下。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5至20年
機器設備 2至10年
電腦設備 2至5年
運輸設備 5至10年
儀器設備 9至10年
電子設備 5至10年
其他設備 5至10年

折舊按估計經濟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於會計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

  1. 租賃

當合約條款於整個使用期間,有權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並取得其幾乎所有經濟效益,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集團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

本集團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集團為租賃合約之承租人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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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3) 殘值保證下本集團預期支付之金額;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集團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本集團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開始日後,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3) 本集團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4) 本集團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集團,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集團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否則,本集團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集團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本集團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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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0.5年至5年)採直線法攤提。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
耐用年限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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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庫藏股票

本集團於取得母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庫藏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1. 收入認列

本集團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係銷售商品,會計處理說明如下:

銷售商品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指定地點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主要商品為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以各別訂單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

本集團銷售商品之授信期間為30天至90天,大部分銷售於商品移轉控制且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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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逐期認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益交割交易所認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集團對最終將既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割交易之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條件均已達成之情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礎交易之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利時,則認列額外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立即認列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既得條件並未達成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釋效果。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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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依「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暫時性例外之規定,因此不得認列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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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貨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跌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詳附註六。

(2)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庫存現金 $51 $44
活期及支票存款 267,768 1,022,378
定期存款(註) 257,726 -
合 計 $525,545 $1,022,422

註:係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持有供交易:
外匯選擇權合約 $- $508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結構式存款 126,862 28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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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31 113.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結構型商品 832,899 437,462
國外上市股票 305,331 161,221
基金受益憑證 294,559 460,134
國內上市股票 93,563 99,676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1,399 13,984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槓桿累積認購股權合約 - 37
小 計 1,527,751 1,172,514
合 計 $1,654,613 $1,454,707
114.12.31 113.12.31
流 動 $1,498,100 $1,173,022
非 流 動 156,513 281,685
合 計 $1,654,613 $1,454,70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14.12.31 113.12.31
持有供交易:
外匯選擇權合約 $- $7,998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槓桿累積認購/出售股權合約 12,535 2,155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 9,941
小 計 12,535 12,096
合 計 $12,535 $20,094
114.12.31 113.12.31
流 動 $12,535 $17,971
非 流 動 - 2,123
合 計 $12,535 $20,094

本集團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定期存款 $47,611 $203,835
減:備抵損失 - -
合 計 $47,611 $20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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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4.12.31 113.12.31
流動 $47,611 $203,835
非流動 - -
合計 $47,611 $203,835

本集團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經評估皆係屬信用風險低者,且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皆係屬信用良好之銀行等金融機構,故以預期信用損失率 0% 衡量備抵損失金額皆為0千元。

本集團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擔保情事,請詳附註八,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4。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非流動:
國外公司債 $1,626,465 $1,456,02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非流動:
國外未上市股票 144,780 213,101
合 計 $1,771,245 $1,669,124

本集團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本集團考量投資策略出售並除列部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除列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於除列日之公允價值 $33,214 $785,765
由其他權益轉列保留盈餘之處分之累積利益(損失) 63 (297)
  1. 應收帳款
114.12.31 113.12.31
應收帳款 $114,275 $143,197
減:備抵損失 - -
合 計 $114,275 $143,197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為30天至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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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另透過複核及核准交易對方信用額度以管理信用暴險。本集團IFRS 9 之簡化作法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同時考量產業展望。因本集團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顯示,不同客戶群及地區別之損失型態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準備矩陣未進一步區分客戶群及地區別,僅以應收帳款逾期天數評估帳款回收可能性,並以發生違約風險作為權重計算預期信用損失率。惟於資產負債表日本集團評估預期信用損失並未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集團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

114.12.31

未逾期 逾期天數 合計
30天內 31-60天 61-90天 91-120天 121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114,275 $- $- $- $- $- $114,275
損失率 -% -% -%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合計 $114,275 $- $- $- $- $- $114,275

113.12.31

未逾期 逾期天數 合計
30天內 31-60天 61-90天 91-120天 121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143,197 $- $- $- $- $- $143,197
損失率 -% -% -%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合計 $143,197 $- $- $- $- $- $143,197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114,275千元及143,197千元,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備抵損失皆為0千元。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1. 存貨
114.12.31 113.12.31
原料 $135,829 $92,246
在製品 54,683 39,944
製成品 41,096 10,313
合計 $231,608 $142,503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成本分別為806,522千元及848,422千元,分別包括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因素已消失,故認列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利益53,463千元及25,918千元。

本集團之存貨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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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自用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電腦設備 運輸設備 儀器設備 電子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14.1.1 $65,502 $478,168 $23,149 $10,560 $6,766 $255,478 $76,323 $915,946
增添 292 - 61 - 460 5,925 1,513 8,251
處分 - (1,613) (1,440) - - (13,054) (40,857) (56,964)
匯率變動之影響 (1,823) 12,666 989 770 (660) 18,244 9,015 39,201
114.12.31 $63,971 $489,221 $22,759 $11,330 $6,566 $266,593 $45,994 $906,434
113.1.1 $57,228 $517,702 $21,930 $8,737 $38,628 $254,487 $99,740 $998,452
增添 3,894 8,591 305 1,142 2,755 3,297 1,697 21,681
處分 - (68,913) (337) - (36,431) (15,581) (30,573) (151,835)
匯率變動之影響 4,380 20,788 1,251 681 1,814 13,275 5,459 47,648
113.12.31 $65,502 $478,168 $23,149 $10,560 $6,766 $255,478 $76,323 $915,946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1.1 $21,533 $313,270 $20,351 $7,352 $4,837 $211,967 $68,171 $647,481
折舊 3,972 31,393 569 576 1,736 7,499 4,410 50,155
處分 - (1,452) (594) - - (6,023) (40,840) (48,909)
匯率變動之影響 (1,563) 10,859 847 660 (135) 14,682 8,249 33,599
114.12.31 $23,942 $354,070 $21,173 $8,588 $6,438 $228,125 $39,990 $682,326
113.1.1 $16,590 $322,017 $18,831 $6,352 $28,341 $203,943 $82,886 $678,960
折舊 3,760 30,221 770 502 6,755 11,241 11,109 64,358
減損 - 16,734 - - 2,356 2 - 19,092
處分 - (67,410) (303) - (34,644) (14,062) (30,433) (146,852)
匯率變動之影響 1,183 11,708 1,053 498 2,029 10,843 4,609 31,923
113.12.31 $21,533 $313,270 $20,351 $7,352 $4,837 $211,967 $68,171 $647,481
淨帳面金額:
114.12.31 $40,029 $135,151 $1,586 $2,742 $128 $38,468 $6,004 $224,108
113.12.31 $43,969 $164,898 $2,798 $3,208 $1,929 $43,511 $8,152 $268,465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三年度採用重置成本法將部分設備沖減至可回收金額,產生19,092千元之減損損失。該減損損失已認列至綜合損益表。上述可回收金額係以個別資產之使用價值衡量。

本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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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8. 租賃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承租多項不同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設備與辦公設備。各個合約之租賃期間介於1年至10年間。

租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A.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114.12.31 113.12.31
房屋及建築 $107,722 $135,162
運輸設備 246 1,719
辦公設備 69 -
合 計 $108,037 $136,881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對使用權資產增添分別為441千元及0千元。

(b) 租賃負債
114.12.31 113.12.31
租賃負債 $120,300 $147,512
流 動 $27,180 $25,611
非 流 動 93,120 121,901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16;民國一一四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十二.5。

B. 綜合損益表認列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114年度 113年度
房屋及建築 $25,408 $27,300
運輸設備 1,474 1,474
辦公設備 35 45
合 計 $26,917 $2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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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C.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之費用 $3,240 $2,645

D.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33,996千元及34,548千元。

E. 其他與租賃活動相關之資訊

租賃延長之選擇權及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本集團部分之不動產租賃合約包括租賃延長之選擇權及租賃終止之選擇權。於決定租賃期間時,具有標的資產使用權之不可取消期間,併同可合理確定本集團將行使租賃延長之選擇權所涵蓋之期間,及可合理確定本集團將不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所涵蓋之期間。此等選擇權之使用可將管理合約之經營彈性極大化。所具有之大多數租賃延長之選擇權及租賃終止之選擇權僅可由本集團行使。開始日後發生重大事項或情況重大改變(係在承租人控制範圍內且影響本集團是否可合理確定將行使先前於決定租賃期間時所未包含之選擇權,或將不行使先前於決定租賃期間時所包含之選擇權)時,本集團重評估租賃期間。

  1. 短期借款
114.12.31 113.12.31
銀行信用借款 $199,288 $454,239
未動用額度 $1,406,574 $2,272,750
利率區間 0.55%~2.20% 0.45%~1.86%

本集團之短期借款未有以資產提供擔保情事。

  1. 其他應付款
114.12.31 113.12.31
應付薪資及獎勵 $22,861 $24,276
應付員工酬勞 14,144 5,246
應付勞務費 3,839 4,051
應付董事酬勞 3,607 3,592
應付交割款 - 81,963
其 他 14,796 15,747
合 計 $59,247 $13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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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集團中之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台灣分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中華民國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原名:PCL INARI TECHNOLOGIES SDN. BHD.) 係依馬來西亞法令規定計提公積金,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係依中國大陸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養老保險金,按該地方政府規定標準工資之一定百分比計提,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9,059千元及9,667千元。

12. 權益

(1) 普通股

114.12.31 113.12.31
額定股數(千股) 500,000 500,000
額定股本 $5,000,000 $5,000,000
已發行股數(千股) 80,190 80,190
已發行股本 $801,898 $801,898

(2) 資本公積

114.12.31 113.12.31
發行溢價 $2,060,002 $2,060,002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轉列溢價 44,357 44,357
員工認股權 20,526 7,934
庫藏股票交易 6,252 -
合 計 $2,131,137 $2,11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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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資本公積屬股票溢價及庫藏股交易暨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時,由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轉列資本公積-股票溢價之金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因員工認股權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3) 庫藏股票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母公司股票分別為26,519千元及0千元,股數分別為205千股及0千股。

母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十三日至二月十八日間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母公司普通股1,425千股,買回總成本為新臺幣184,343千元。

母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分別以77,616千元及80,203千元轉讓庫藏股票600千股及620千股予員工認購,庫藏股票成本分別為77,618千元及80,206千元,母公司依規定於給與日依選擇權模式評估,並分別認列酬勞成本(帳列薪資費用)888千元及5,369千元,及於轉讓時分別認列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886千元及5,366千元。

(4)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母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 提繳稅捐。
B. 彌補虧損。
C.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D. 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E. 其餘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母公司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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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母公司考量獲利狀況及未來營運計畫資金需求並兼顧股東權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因素規劃股利分配方案,股利政策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分派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並以百分之百為上限。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達實收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母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母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董事會及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六日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和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114年度
盈餘分派案
(千元) 每股股利(元)
新臺幣
法定盈餘公積 $35,335
特別盈餘公積 57,649
普通股現金股利 180,427 $2.25
113年度
--- --- ---
盈餘分派案(千元)
美金 新臺幣
法定盈餘公積 $820 $26,333
特別盈餘公積 1,100 32,631
普通股現金股利 6,014 181,299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5。

(5) 非控制權益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8,25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損 - (2,708)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157)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
價值差額 - (3,392)
期末餘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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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本集團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勞務作為取得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一一三年度員工認股權計劃

母公司於一一三年五月給與員工認股權2,500單位,每一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千股。給與對象包含母公司及子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三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二年之日起,可依規定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行使價格為發行當日母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認股權發行後,遇有母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認股權依據二項式選擇權定價模式於給與日進行公允價值之評價,其參數及假設之設定係考量合約之條款及條件。

針對民國一一三年度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使用之定價模式及假設如下:

一一三年五月
股利殖利率(%) -%
預期波動率(%) 37.30%
無風險利率(%) 1.4074%
認股選擇權之預期存續期間(年) 3年
給與日價格($) $70.60
行使價格($) $66.90

認股選擇權之預期存續期間係依據歷史資料及目前之預期所推估,因此可能不必然符合實際執行狀況。預期波動率係假設與認股權存續期間相近期間之歷史波動率即代表未來趨勢,然此亦可能不必然與未來實際結果相符。

員工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流通在外數量(千單位)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元) 流通在外數量(千單位)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元)
1月1日流通在外認股選擇權 2,500 $66.90 - $-
本期給與認股選擇權 - - 2,500 68.60
本期喪失認股選擇權 - - - -
本期執行認股選擇權 - - - -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選擇權 -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認股選擇權 2,500 $66.90 2,500 $68.60
12月31日可執行認股選擇權 - -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之加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19.0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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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畫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資訊如下:

執行價格之區間 加權平均剩餘存續期間 (年)
114.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66.90 1.37 年
113.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68.60 2.37 年

本集團認列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之費用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而認列之費用
(均屬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 $12,592 $7,934

14. 營業收入

本集團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 收入細分

114年度 113年度
銷售商品 $880,360 $1,001,770
其他營業收入 194,615 90,036
合 計 $1,074,975 $1,091,806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1,074,975 $1,091,806
合 計 $1,074,975 $1,091,806

(2) 合約餘額

合約負債-流動

114.12.31 113.12.31 113.1.1
銷售商品 $5,052 $93,639 $5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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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3) 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滿足之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分別為5,052千元及93,639千元,未來將視合約進度於履約義務滿足時認列收入。交易價格之估計值並不包含任何受限制之變動對價估計金額。

(4) 自取得或履行客戶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無。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127,963 | $88,992 | $216,955 | $125,983 | $81,521 | $207,504 |
| 勞健保費用 | 2,575 | 2,422 | 4,997 | 2,893 | 2,515 | 5,408 |
| 退休金費用 | 5,310 | 3,749 | 9,059 | 5,762 | 3,905 | 9,667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7,663 | 2,663 | 10,326 | 7,801 | 2,762 | 10,563 |
| 折舊費用 | 58,528 | 18,544 | 77,072 | 65,319 | 27,858 | 93,177 |
| 攤銷費用 | 106 | 379 | 485 | 149 | 581 | 730 |

母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分別以最低1%至最多10%提撥員工酬勞及最多5%提撥董事酬勞。

母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以3.58%及0.88%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14,031千元及3,430千元,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民國一一三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以1.75%及1.15%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民國一一三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5,138千元及3,372千元,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金分別為14,031千元及3,430千元,除匯率變動之影響外,與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金分別為5,138千元及3,372千元,除匯率變動之影響外,與民國一一三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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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 | --- |
| 金融資產 | $213,207 | $141,196 |
| 銀行存款 | 12,268 | 54,866 |
| 其他 | 48 | 49 |
| 合計 | $225,523 | $196,111 |

(2) 其他收入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 | --- |
| 股利收入 | $5,868 | $1,979 |
| 其他收入-其他 | 1,104 | 3,489 |
| 合計 | $6,972 | $5,468 |

(3)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 | --- |
| 什項支出 | $754 | $130 |

(4) 財務成本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 | --- |
| 銀行借款利息 | $5,718 | $2,832 |
| 租賃負債之利息 | 5,538 | 6,608 |
| 合計 | $11,256 | $9,440 |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 當期產生 | 當期
重分類調整 | 其他
綜合損益 | 所得稅利益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59,039) | $- | $(59,039) | $- | $(59,039) |
| 換算表達貨幣之兌換差額 | (156,383) | - | (156,383) | - | (156,383)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24,463 | - | 124,463 | - | 124,463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33,367 | - | 33,367 | - | 33,367 |
| 合計 | $(57,592) | $- | $(57,592) | $- | $(57,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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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 當期產生 | 當期
重分類調整 | 其他
綜合損益 | 所得稅利益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12,392) | $- | $(112,392) | $- | $(112,392) |
| 換算表達貨幣之兌換差額 | 289,756 | - | 289,756 | - | 289,756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39,262) | - | (139,262) | - | (139,262)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73,183) | - | (73,183) | - | (73,183) |
| 合計 | $(35,081) | $- | $(35,081) | $- | $(35,081) |

  1. 所得稅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付所得稅 $10,882 $3,080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之調整數 1,358 941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8,668 (1,205)
其他 - 22,477
所得稅費用 $20,908 $25,293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於西元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獲得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及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之高新技術證書展延核准,適用期間為西元二〇二三至二〇二六年度可享優惠稅率 15%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原名:PCL INARI TECHNOLOGIES SDN. BHD.)適用法定稅率為 24% 。PCL TECHNOLOGIES, INC.台灣分公司、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台灣分公司、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法定稅率均為 20% 。母公司、PCL (BVI), INC.、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及Pinnaclite Technologies, Inc.依法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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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所得稅費用(利益)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374,259 $285,916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24,125 $25,521
免稅收益所得稅影響數 (2,304) (1,768)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10,551 (19,538)
所得稅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2,824) (11,33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917) 23,474
研發抵減 (2,752) (4,581)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1,358 941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6,329) 12,579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合計 $20,908 $25,293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一四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12,336 $(7,757) $(434) $4,145
外幣兌換損失 239 1,097 - 1,336
未使用課稅損失 340 (161) - 179
資產減損損失 34 (1) - 33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失 1,822 (1,822) - -
外幣兌換利益 (12) 12 - -
資本減免 - (3,792) (240) (4,032)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10,725) 1,250 239 (9,236)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11,174) $(43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4,034 $(7,575)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14,771 $5,693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737) $(1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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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度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15,141 $(3,553) $748 $12,336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失 - 1,822 - 1,822
未使用課稅損失 298 42 - 340
外幣兌換損失 42 585 (388) 239
資產減損損失 33 - 1 34
遞延損失 (412) 412 - -
外幣兌換利益 (456) 351 93 (12)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11,436) 1,291 (580) (10,725)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950 $(126)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3,210 $4,034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15,514 $14,771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304) $(10,737)

本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尚未使用餘額 最後可抵減年度
114.12.31 113.12.31
108年 $65,547 $62,319 $62,959 118年
109年 42,597 42,597 42,597 119年
110年 27,060 23,910 24,732 120年
111年 31 31 31 121年
112年 15,847 15,847 15,847 122年
113年 131,841 123,671 131,841 123年
114年 1,832 1,832 - 124年
$270,207 $278,007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分別為53,996千元及55,54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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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臺灣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PCL TECHNOLOGIES, INC.台灣分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台灣分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三年度

19.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千元) $353,351 $263,331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78,918 80,190
基本每股盈餘(元) $4.48 $3.28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千元) $353,351 $263,331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78,918 80,190
稀釋效果:
員工認股權 996 453
員工酬勞 108 47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80,022 80,690
稀釋每股盈餘(元) $4.42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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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1)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技鋼科技(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註1:李宜泰先生為母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始委任之獨立董事,亦擔任技鋼科技(股)公司副董事長。

(2)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技鋼科技(股)公司 $99 $11,801

本集團對其他關係人之銷貨條件,係由雙方議定,其收款條件為月結90天,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

(3)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21,791 $20,700
退職後福利 316 227
合 計 $22,107 $20,927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項 目 帳面金額 擔保債務內容
114.12.31 113.12.31
受限制定期存款
(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3,415 $13,682 進口關稅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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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無此事項。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1. 母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10,000千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500千股,待呈報股東會決議通過後,董事會再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日期。

  3.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孫公司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擬購買廠房案,額度計馬幣70,000千元。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12.31 113.12.31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654,613 $1,454,70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771,245 1,669,12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525,494 1,022,37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7,611 203,835
應收帳款 114,275 143,197
其他應收款 26,145 35,291
存出保證金 6,426 5,946
小 計 719,951 1,410,647
合 計 $4,145,809 $4,534,478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2,535 $20,09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99,288 454,239
應付帳款 310,132 343,904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120,300 147,512
其他應付款 59,247 134,875
小 計 688,967 1,080,530
合 計 $701,502 $1,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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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受新臺幣、人民幣及瑞士法郎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美元對新臺幣升值/貶值5%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3,091)千元及(19,735)千元。

當美元對人民幣升值/貶值5%時,對本集團於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1,117千元及1,733千元。

當美元對瑞士法郎升值/貶值5%時,對本集團於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854千元及7,69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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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固定利率債務工具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曝險項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10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1,842千元及1,358千元。

其他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結構型商品、外匯選擇權合約、遠期外匯合約、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結構型商品、外匯選擇權合約、遠期外匯合約、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皆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結構型商品、外匯選擇權合約、遠期外匯合約、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結構型商品、外匯選擇權合約、遠期外匯合約、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結構型商品、外匯選擇權合約、遠期外匯合約、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複核及核准。

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結構型商品、外匯選擇權合約及遠期外匯合約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164,208千元及143,461千元。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投資當該等權益證券及債務工具價格上升/下降10%,對於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權益之影響分別增加/減少177,125千元及166,912千元。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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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以降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主要客戶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分別為100%及99%,其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集團主要客戶。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皆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另本集團於評估無法合理預期將收回金融資產時(例如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或已破產),則予以沖銷。

本集團對於信用風險增加之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投資,將適時處分該等投資以降低信用損失。評估預期信用損失時,評估之前瞻性資訊(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尚包括總體經濟資訊及產業資訊等,並於前瞻資訊將造成重大影響情況下進一步調整損失率。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和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接近有效利率推導而得。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4.12.31
短期借款 $199,836 $- $- $- $199,836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369,379 - - - 369,379
租賃負債 30,849 39,680 39,644 23,126 133,299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3.12.31
短期借款 $456,503 $- $- $- $456,503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478,779 - - - 478,779
租賃負債 30,862 51,600 40,965 44,379 16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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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調節

民國一一四年度之負債調節資訊: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14.1.1 $454,239 $147,512 $601,751
現金流量 (244,407) (30,756) (275,163)
非現金之變動 - 5,979 5,979
匯率影響數 (10,544) (2,435) (12,979)
114.12.31 $199,288 $120,300 $319,588

民國一一三年度之負債調節資訊: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13.1.1 $648,088 $164,656 $812,744
現金流量 (203,063) (31,903) (234,966)
非現金之變動 - 6,608 6,608
匯率影響數 9,214 8,138 17,352
其他變動 - 13 13
113.12.31 $454,239 $147,512 $601,751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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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私募基金)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及其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9。

  1. 衍生工具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持有未符合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工具相關資訊如下:

外匯選擇權合約

114.12.31

無此事項。

113.12.31

匯率別 匯率為FX 到期期間 交割條件
USD / CHF FX ≥ 0.84829 114.8.26 本公司或有義務依履約價格買入美金5,000千元及賣出瑞士法郎4,241千元
USD / CHF FX ≥ 0.84829 114.8.26 本公司或有義務依履約價格買入瑞士法郎4,241千元及賣出美金5,00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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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結構式存款

114.12.31

| 發行商 | 合約金額
(千元) | 利率 | 合約期間 |
| --- | --- | --- | --- |
| Societe Generale | USD 2,500 | 8.00% | 114年1月2日至119年1月2日 |
| Societe Generale | USD 1,000 | 7.50% | 114年2月18日至119年2月19日 |
| Goldman Sachs | USD 1,000 | 9.00% | 114年4月28日至119年4月28日 |

113.12.31

| 發行商 | 合約金額
(千元) | 利率 | 合約期間 |
| --- | --- | --- | --- |
| Societe Generale | USD 2,000 | 7.56% | 113年2月8日至118年2月8日 |
| Societe Generale | USD 1,000 | 7.03% | 113年3月22日至118年3月22日 |
| Societe Generale | USD 2,500 | 8.00% | 114年1月2日至119年1月2日 |

結構型商品

| 標的證券 | 合約金額
(千元) | | 合約期間 |
| --- | --- | --- | --- |
| 114.12.31 | | | |
| HSBC FCN DELL+NVDA+TSLA | USD | 3,000 | 114年7月28日至115年8月13日 |
| CLSA FCN AVGO+META+NVDA | USD | 2,000 | 114年8月21日至115年2月6日 |
| NOM FCN MU | USD | 2,000 | 114年12月3日至115年4月21日 |
| JPM TWN AVGO | USD | 1,500 | 114年2月18日至115年3月6日 |
| BAR SAN META+NVDA | USD | 1,500 | 114年10月9日至115年4月27日 |
| JPM TWN TSM | USD | 1,000 | 114年3月4日至115年3月20日 |
| GS FCN AVGO+NVDA+TSM | USD | 1,000 | 114年8月8日至115年6月17日 |
| HSBC FCN AVGO+NVDA+TSM | USD | 1,000 | 114年8月8日至115年8月19日 |
| CLSA FCN AVGO+MSFT+NVDA | USD | 1,000 | 114年9月18日至115年4月7日 |
| JPM FCN CRWV | USD | 1,000 | 114年9月19日至115年4月8日 |
| MS BV FCN GOOGL+MU+INTC | USD | 1,000 | 114年10月3日至115年2月19日 |
| MS BV FCN INTC+MU | USD | 1,000 | 114年10月3日至115年2月19日 |
| BAR FCN AMD | USD | 1,000 | 114年12月4日至115年4月22日 |
| CLSA FCN AMD+DELL+INTC | USD | 1,000 | 114年12月4日至115年4月22日 |
| BAR TWN TSLA | USD | 500 | 114年3月14日至115年4月1日 |
| CLSA FCN META+TSLA | CHF | 1,000 | 114年9月15日至115年4月1日 |
| CLSA FCN AMD+AVGO+DELL | CHF | 900 | 114年12月5日至115年5月21日 |
| CLSA FCN AMD+DELL+TSM | CHF | 900 | 114年12月5日至115年5月21日 |
| NOM FCN NVDA+GOOGL | CHF | 900 | 114年12月5日至115年5月21日 |
| SG FCN INTC | JPY | 119,000 | 114年12月4日至115年4月22日 |
| CLSA FCN AMD+META+TSLA | GBP | 340 | 114年9月5日至115年1月22日 |

57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標的證券 | 合約金額
(千元) | | 合約期間 |
| --- | --- | --- | --- |
| 113.12.31 | | | |
| HSBC WOF AVGO+TSM+DELL | USD | 10,000 | 113年7月19日至114年7月24日 |
| CLSA FCN AVGO+DELL+TSM | USD | 1,000 | 113年10月22日至114年1月2日 |
| CLSA FCN AVGO+NVDA+TSM | USD | 1,000 | 113年10月22日至114年1月2日 |
| CLSA FCN AVGO+NVDA+TSM | USD | 1,000 | 113年10月22日至114年1月2日 |

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未到期之結構型商品係連結標的證券股價之票據,其設定有股價觸發價格機制,交易條件可分為:(1)股票價格若高於提前出場價格,則票據提前到期,取回本金加計固定配息,若於到期日股票價格小於履約價,除取得固定配息,本金則以履約價格轉換為持有連結標的之股票;(2)若於到期日股票價格落在合約股價區間,取回本金加上變動配息,若於到期日股票價格小於履約價,本金則以履約價格轉換為持有連結標的之股票。

遠期外匯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係為管理部分交易之暴險部位,但未指定為避險工具。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項目 合約金額 合約金額(千元) 期間
114.12.31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港幣 USD10,000/HKD77,430 113年5月21日至115年5月26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港幣 USD10,000/HKD77,400 113年5月21日至115年5月26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港幣 USD10,000/HKD77,200 113年10月10日至115年10月15日
113.12.31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港幣 USD10,000/HKD77,430 113年5月21日至115年5月26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港幣 USD10,000/HKD77,400 113年5月21日至115年5月26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臺幣 USD3,000/TWD96,030 113年7月18日至113年4月22日
買入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美元 TWD95,700/USD3,000 113年7月18日至113年4月22日
買入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美元 TWD95,649/USD3,000 113年7月18日至113年4月22日
買入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美元 TWD381/USD12 113年7月18日至113年4月22日
買入遠期外匯 新臺幣兌美元 TWD160,500/USD5,000 113年7月19日至113年4月23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臺幣 USD3,072/TWD95,700 113年8月9日至113年4月22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臺幣 USD5,128/TWD160,500 113年8月9日至113年4月23日
買入遠期外匯 美元兌港幣 USD10,000/HKD77,200 113年10月10日至115年10月15日

遠期外匯合約交易,主要係規避淨資產或淨負債之匯率變動風險,到期時有相對之現金流入或流出,且公司之營運資金亦足以支應,不致有重大之現金流量風險。

58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槓桿累積認購/出售股權合約

114.12.31

股權標的 MARUBENI CORP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4 月 23 日至 115 年 4 月 22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74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148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週售出一次
股票合約售出價格 日幣 2,732.3520 元
合約條件 依出售合約保證至少可售出標的 4,218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出售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售出標的 35,964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出售合約
股權標的 NVIDIA CORP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0 月 3 日至 115 年 10 月 2 日
合約每次行使數量 135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270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150.2795 元,如達槓桿行使則為美金 150.6750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540 股,後續依合約每次行使之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13,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META PLATFORMS INC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0 月 9 日至 115 年 10 月 8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7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14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600.1823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140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3,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TAIWAN SEMI ADR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0 月 13 日至 115 年 10 月 12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18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36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238.1080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360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9,0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59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股權標的 TAIWAN SEMI ADR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0 月 20 日至 115 年 10 月 19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17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34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237.9714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340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8,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NVIDIA CORP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至 115 年 10 月 29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25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50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164.6256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 725 股,後續依合約每次行使之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12,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MICROSOFT CORPORATION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1 月 3 日至 115 年 11 月 2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9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18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469.6358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342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4,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AMAZON.COM INC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1 月 3 日至 115 年 11 月 2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19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38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225.1643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722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9,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60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股權標的 MICROSOFT CORPORATION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1 月 4 日至 115 年 11 月 3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9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18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459.5143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342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4,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META PLATFORMS INC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2 月 9 日至 115 年 12 月 8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8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16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561.5843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296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4,0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SPDR GOLD TRUST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2 月 18 日至 115 年 12 月 17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11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22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368.4073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198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5,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BROADCOM INC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至 115 年 12 月 23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16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32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270.1177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272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8,0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61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股權標的 SPDR GOLD TRUST
合約期間 民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至 115 年 12 月 28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11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22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367.3454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308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5,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113.12.31

股權標的 DELL TECHNOLOGIES INC
合約期間 民國 113 年 6 月 27 日至 114 年 6 月 26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40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80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105.9965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360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20,0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NVIDIA CORPORATION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至 114 年 11 月 26 日
合約每次行使數量 163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326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91.4891 元,如達槓桿行使則為美金 114.9797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652 股,後續依合約每次行使之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16,3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股權標的 NVIDIA CORPORATION
--- ---
合約期間 民國 113 年 12 月 2 日至 114 年 12 月 1 日
合約每交易日行使數量 35 股,如達槓桿標準即為 70 股
合約行使頻率 每兩週交割一次
股票合約現貨價格 美金 115.1824 元
合約條件 依認購合約保證至少可購得標的 1,295 股,後續依合約每交易日股票收盤價決定可購得股數,合約期間至多可購得標的 17,500 股,惟合約發行商得隨時提前終止該認購合約

前述之衍生工具交易對象係國內外知名金融機構,其信用良好,故信用風險不高。

62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9. 公允價值層級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以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14.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外上市股票 $305,331 $- $- $305,331
基金受益憑證 264,908 - 29,651 294,559
國內上市股票 93,563 - - 93,563
結構型商品 - 832,899 - 832,899
結構式存款 - 126,862 - 126,862
遠期外匯合約 - 1,399 - 1,39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國外公司債 1,626,465 - - 1,626,465
權益工具投資-國外未上市股票 - - 144,780 144,780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槓桿累積認購股權合約 - 8,790 - 8,790
槓桿累積出售股權合約 - 3,745 - 3,745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3.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460,134 $- $- $460,134
國外上市股票 161,221 - - 161,221
國內上市股票 99,676 - - 99,676
結構型商品 - 437,462 - 437,462
結構式存款 - 281,685 - 281,685
遠期外匯合約 - 13,984 - 13,984
外匯選擇權合約 - 508 - 508
槓桿累積認購股權合約 - 37 - 3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國外公司債 1,456,023 - - 1,456,023
權益工具投資-國外未上市股票 - - 213,101 213,10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9,941 - 9,941
外匯選擇權合約 - 7,998 - 7,998
槓桿累積認購股權合約 - 2,155 - 2,155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間,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114.12.31 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特別股 基金受益憑證
114.1.1 $213,101 $-
114.1.1~114.12.31年認列總利益(損失):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59,039) -
114.1.1~114.12.31取得/發行 - 29,455
114.1.1~114.12.31處分/清償 - -
匯率影響數 (9,282) 196
114.12.31 $144,780 $29,651

64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3.12.31 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特別股
113.1.1 $307,048
113.1.1~113.12.31年認列總利益(損失):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12,392)
113.1.1~113.12.31取得/發行 -
113.1.1~113.12.31處分/清償 -
匯率影響數 18,445
113.12.31 $213,101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其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114.12.31

| | 評價
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 量化資
訊 |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 --- | --- | --- | --- | --- | --- |
| 國外未上市股票 | 收益法 | 長期收入成長率、
長期稅前營業利潤率、
加權資金成本率、
流動性折價 | 不適用 |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
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不適用 |
| 私募基金 | 淨資產價值法 | 淨資產價值 | 不適用 | 淨資產價值越高,公允價值越高 | 不適用 |

113.12.31

| | 評價
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 量化
資訊 |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
| --- | --- | --- | --- | --- | --- |
| 國外未上市股票 | 收益法 | 長期收入成長率、
長期稅前營業利潤率、
加權資金成本率、流動性折價 | 不適用 |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
超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 不適用 |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集團財務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65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0.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千元

114.12.31
外 币 匯 率 新 臺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瑞士法郎 $3,716 1.2604 (瑞士法郎:美元) $147,214
新臺幣 101,562 0.0318 (新臺幣:美 元) 101,562
人民幣 9,451 0.1423 (人民幣:美 元) 42,263
日幣 192,561 0.0064 (日幣:美 元) 38,667
英鎊 357 1.3468 (英鎊:美 元) 15,123
馬幣 829 0.2462 (馬幣:美 元) 6,41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瑞士法郎 $4,147 1.2604 (瑞士法郎:美元) $164,287
人民幣 14,449 0.1423 (人民幣:美 元) 64,612
新臺幣 39,750 0.0318 (新臺幣:美 元) 39,750
馬幣 1,208 0.2462 (馬幣:美 元) 9,350
日幣 18,650 0.0064 (日幣:美 元) 3,745

金額單位:千元

113.12.31
外 币 匯 率 新 臺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新臺幣 $440,699 0.0305 (新臺幣:美 元) $440,699
日幣 1,234,883 0.0064 (日幣:美 元) 259,189
人民幣 10,271 0.1391 (人民幣:美 元) 46,845
馬幣 266 0.2234 (馬幣:美 元) 1,94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日幣 $1,224,500 0.0064 (日幣:美 元) $257,010
瑞士法郎 4,241 1.1061 (瑞士法郎:美元) 153,816
人民幣 17,869 0.1391 (人民幣:美 元) 81,496
新臺幣 46,008 0.0305 (新臺幣:美 元) 46,008
馬幣 892 0.2234 (馬幣:美 元) 6,531
英鎊 100 1.2564 (英鎊:美 元) 4,119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淨外幣兌換損益請詳合併綜合損益表。

  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詳附表一。

(2)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二。

(3)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三。

(4)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包括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詳附表四。

(5)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五。

(6)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六。

(7)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詳附註六及十二。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權益者,應揭露其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股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詳附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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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大陸投資資訊:

(1) 對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權益者,應揭露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八。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詳附表九。

十四、部門資訊

本集團主要從事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其應報導部門為單一營運部門。

  1.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三個營運地區-中國、臺灣與馬來西亞。

合併公司來自本國及外國之外部客戶收入依客戶所在地點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新加坡 $961,929 $994,250
日本 109,162 80,027
中國 3,785 4,341
臺灣 99 13,188
合計 $1,074,975 $1,091,806
非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中國 $243,830 $302,533
馬來西亞 87,936 98,181
臺灣 7,245 11,356
合計 $339,011 $412,070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商品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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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對單一客戶之銷售金額佔營業百分之十以上者列示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A 公司 $961,929 $994,250
B 公司 109,162 80,027
合 計 $1,071,091 $1,07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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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附表一: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 科 目 | 金額
(註四) | 交易條件 | 佔總營收
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
| --- | --- | --- | --- | --- | --- | --- | --- |
| 1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3 | 營業收入 | $516,492 | 註五 | 48.05% |
| | |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 3 | 營業收入 | 358,713 | 註五 | 33.37% |
| | | | 3 | 營業成本 | 466,881 | 註五 | 43.43% |
| | | | 3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34,741 | 註五 | 2.84% |
| | | | 3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73,101 | 註五 | 3.65% |
| | |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84,861 | 註五 | 1.79% |
| 2 |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3 | 營業收入 | 1,022,313 | 註五 | 95.10% |
| | | | 3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433,110 | 註五 | 9.13%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五: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均按一般銷售條件辦理;其收款期間與一般客戶相當。
註六: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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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資金管與他人
單位:新臺幣千元/外幣千元

| 編號
(註一) | 資出資金之公司 | 管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本期最高餘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利率區間 | 資金管與
性質(註五) | 業務往來
金額 |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 | 提列備抵
差價金額 | 擇 保 具 | | 對個別對象
資金管與
限額 | 資金管與
總限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 稱 | 價 值 | | |
| 1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應收款項一關係人 | $169,722
(USD 5,400) | $84,861
(USD 2,700) | $84,861
(USD 2,700) | - | 2 | - | 短期資金需求 | $- | - | $- | $800,490 | $800,490 |

註一: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母公司輸入0。
2. 載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二:母公司資金管與他人作業程序依據如下:
(一) 母公司資金管與總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母公司對個別子公司資金管與總額,以不超過各該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二) 對個別對象資金管與限額依其管與原因分別訂定如下:
(1) 與母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暫不資金管與,其限額為零。
(2)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對母公司其直接或間接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孫)公司(意即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蘋屬中華民國境內與境外國家地區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子(孫)公司),其資金管與總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其個別資金管與限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其管與金額應提母公司董事會決議,並得按權董事長對同一管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管或循環動用。

註三: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資金管與他人作業程序依據如下:
(一) 本公司資金管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二百為限。
(二) 對個別對象資金管與限額依其管與原因分別訂定如下:
(1)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本公司資金管與個別對象之限額,以不超過資金管與前一年度業務往來交易總額(所稱「交易總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族高者),且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五為限。
(2)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a) 對本公司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孫)公司,以及對下述(b)之外,其他本公司之母公司其直接或間接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子(孫)國內外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其資金管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其個別資金管與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b) 對本公司之母公司,以及對本公司之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為百分之一百之國外子(孫)公司(意即同一舊團蘋屬中華民國境外國家地區百分之一百控制之兄弟公司等),其資金管與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其個別資金管與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其管與金額應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得按權董事長對同一管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管或循環動用。

註四:(1)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114/7/1 董事會通過資金管與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美金270萬元整,為一次性撥款。
註五:(1) 有業務往來者。
(2) 有短期業務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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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臺幣千元/外幣千元

編號 (註一)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 (註三及四)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註五)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占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註三及四)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公司名稱 關係 (註二)
0 PCL TECHNOLOGIES, INC.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2 $8,040,252 $957,986 (USD 30,480) $722,261 (USD 22,980) $- $- 17.97% $8,040,252 Y N N
0 PCL TECHNOLOGIES, INC.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 8,040,252 240,000 165,000 35,000 - 4.10% 8,040,252 Y N N
0 PCL TECHNOLOGIES, INC. 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8,040,252 90,000 90,000 - - 2.24% 8,040,252 Y N N

註一: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母公司輸入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二: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供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頗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三:母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兩百為限;母公司及子公司之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兩百為限。母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母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註四:母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或與母公司間背書保證,其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兩百為限。

註五:(1) 母公司113/8/22、114/5/6及114/8/11董事會分別通過為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背書保證額度續約美金7,500千元、續約美金10,000千元及新增美金5,180千元和續約美金7,800千元,惟113/8/22董事會通過之額度美金7,500千元已到期,故母公司為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背書保證餘額為美金22,980千元。
(2) 母公司113/8/22及114/8/11董事會分別通過為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續約新臺幣75,000千元及新增新臺幣90,000千元和續約新臺幣75,000千元,惟113/8/22董事會通過之額度新臺幣75,000千元已到期,故母公司為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為新臺幣165,000千元。
(3) 母公司114/8/11董事會通過為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新增新臺幣90,000千元,故母公司為持股百分之百之孫公司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為新臺幣90,00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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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分析时措施及时状(续)

附表四:期末持有元量大有望经吞得形(不包括投资子公司、国联企求及合资控制部分)

单位:新委登千元

持有元 公司 有望经吞模拟 及名稿 因有望经吞 前行人元国保 收列科目 期末 续估
收数/单位数 收由金额 持股比例 公允增值
PCL TECHNOLOGIES, INC. 基金受益违规
PIMCO会说及收益债务 - 违规损益按公允增值衡量大会抽资差一次数 27,985 $9,279 不通则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损件上市股票
Broadcom Inc - 6,165 67,062 0.00%
NVERIA Corp. - 8,929 52,339 0.00%
Alphabet Inc. - Class A - 4,579 45,046 0.00%
TSM ADR - 3,998 38,186 0.00%
Amarco.com Inc - 3,791 27,502 0.00%
Meta Platform Inc - 1,054 21,867 0.00%
Micron Technology Inc - 1,539 13,806 0.00%
SPIR Gold Marrs - 1,064 13,253 不通则
Marshnet Corporation - 12,272 10,727 0.00%
Microsoft Corporation - 684 10,397 0.00%
Intel Corporation - 4,437 5,146 0.00%
经营通知规模型别品
HSBC FCN DELL+NVDA+TSLA - 3,000,000 99,919 不通则
CLSA FCN AVGD+META+NVDA - 2,000,000 63,861
NOM FCN MU - 2,000,000 63,580
IPM TWN AVGD - 1,500,000 57,782
BAR SAN META+NVDA - 1,500,000 48,946
CLSA FCN META+TSLA - 1,000,000 40,235
IPM TWN TSM - 1,000,000 39,035
NOM FCN NVDA+GOOGLE - 900,000 35,726
CLSA FCN AMD+DELL+TSM - 900,000 35,621
CLSA FCN AMD+AVGD+DELL - 900,000 35,560
GS FCN AVGD+NVDA+TSM - 1,000,000 32,763
HSBC FCN AVGD+NVDA+TSM - 1,000,000 32,653
MS BV FCN GOOGLE+MU+INTC - 1,000,000 31,823
MS BV FCN INTC+MU - 1,000,000 31,801
BAR FCN AMD - 1,000,000 31,568
CLSA FCN AVGD+MSFT+NVDA - 1,000,000 31,553
CLSA FCN AMD+DELL+INTC - 1,000,000 31,378
IPM FCN CRWY - 1,000,000 27,566
SG FCN INTC - 119,000,000 23,513
BAR TWN TSLA - 500,000 23,486
CLSA FCN AMD+META+TSLA - 340,000 14,530
基金受益违规
MS Liquid Qualif Acc Fund Lower - 64,968 255,589 不通则
Federated Hermes Short-Term Sterling Prime Fund Class 12 Shares Ac. - 852 40
买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损件上市股票
投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 87,325 0.05%
买进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损件上市股票
投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6,238 0.00%

PCL TECHNOLOGIES, INC.及子公司分析时措施及时状(续)

附表四:期末持有元量大有理结率得积(不包括投资子公司、国销企业及合资控制部分)

单位:新委登千元

持有元 公司 有理结率模拟 及名稿 因有理结率 的行人元国保 收列科目 期末 续估
现数/单位数 收益金额 持股比例 公允增值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传播元件供 SG YY CRAW on USD CHF (8%) - 连续联益组公允增值衡量元金融资產一率次数 2,500,000 $67,912 不透明 $67,912
Goldman Sachs YY CRAW on USD CHF (9%) - 1,000,000 31,826 31,826
SG YY CRAW on USD CHF (7.5%) - 1,000,000 27,124 27,124
基金受益思创 MESH Invest III, L.P. - - 29,651 不透明 29,651
国外未上市股票 Sicepico Technologies, Inc.的权税 - 连续其他经合联益组公允增值衡量元金融资產一率次数 119,214 144,780 不透明 144,780
公司债 Temtech Financial I LTD (5.375%) - 2,500,000 86,005 不透明 86,005
Redwhite Hathaway Finance Corp (5.75%) - 2,500,000 85,497 85,497
Microsoft Corp (2.675%) - 4,000,000 72,573 72,573
USB Group AG Von Ecker (5.699%) - 2,000,000 66,242 66,242
Fafron Life Singapore PTE LTD (5.45%) - 2,000,000 64,099 64,099
Korea National Oil Corp MTN (4.875%) - 2,000,000 64,076 64,076
Bank of America Corp (5.875%) - 1,500,000 50,224 50,224
MBGEB (2.55%) - 1,500,000 47,760 47,760
Walt Disney CO/SDE (5.4%) - 1,500,000 47,258 47,258
APPLE INC (2.4%) - 2,000,000 37,456 37,456
APPLE INC (2.55%) - 2,000,000 35,051 35,051
BNP Paribas Sa Vm Ecker (5.894%) - 1,000,000 33,543 33,543
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 Inc. (5.625%) - 1,000,000 33,379 33,379
MS (5.948%) - 1,000,000 33,112 33,112
Royal Bank of Canada (5.15%) - 1,000,000 32,819 32,819
Standard Chartered Plc Vm Ecker Perpetual Dtd (7.75%) - 1,000,000 32,652 32,652
Broadcom INC (5.2%) - 1,000,000 32,647 32,647
Pfizer INC (5.6%) - 1,000,000 32,639 32,639
Banco Santander (5.588%) - 1,000,000 32,608 32,608
HSBC Holdings Plc (5.24%) - 1,000,000 32,420 32,420
BAC (5.425%) - 1,000,000 32,162 32,162
Elz Lilly & Co (4.7%) - 1,000,000 31,862 31,862
BH International Capital PTE LTD (4.9%) - 1,000,000 31,849 31,849
CK Hutchison International (4.875%) - 1,000,000 31,823 31,823
TSMC Global LTD (4.375%) - 1,000,000 31,645 31,645
C (5.411%) - 1,000,000 31,644 31,644
Ing Group NV Vm Ecker Perpetual Dtd (5.75%) - 1,000,000 31,613 31,613
Pfizer INC (4.5%) - 1,000,000 31,526 31,526
Mets Platforms INC (4.875%) - 1,000,000 31,441 31,441
Bank of America Corp (3.5%) - 1,000,000 31,395 31,395
APPLE INC (2.45%) - 1,000,000 31,197 31,197
TSMC Global LTD (1.25%) - 1,000,000 31,164 31,164
BMY INC (5.55%) - 1,000,000 30,964 30,964
General Motors Co (5.95%) - 1,000,000 30,550 30,550
Aranico (5.875%) - 1,000,000 30,537 30,537
Saudi Arabian Oil Co (5.875%) - 1,000,000 30,533 30,533
Barclays Plc Vm Ecker Perpetual Dtd (4.375%) - 1,000,000 30,403 30,403
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 Inc. (4.875%) - 1,000,000 29,052 29,052
Dell International LLC/EMC (3.375%) - 1,000,000 23,965 23,965
Saudi Arabian Oil Co (3.25%) - 1,000,000 21,020 21,020
Coca-Cola CO / THE (2.75%) - 1,000,000 18,510 18,510
Amazon.com Inc. (2.7%) - 1,000,000 17,851 17,851
Alphabet Inc. (2.25%) - 1,000,000 16,175 16,175
Monofils Financial Corp (5.375%) - 500,000 15,524 1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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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臺幣千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註一)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註三)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註二)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註二)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票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3 銷貨 $(516,492) (48%) 約270天 $- - $- -
進貨 1,022,313 74% 約60天 - - (433,110) (140%)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3 銷貨 (358,713) (33%) 約90天 - - 134,741 118%
進貨 466,881 34% 約90天 - - (173,101) (56%)
票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3 銷貨 (1,022,313) (95%) 約60天 - - 433,110 379%
進貨 516,492 81% 約270天 - - - -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3 銷貨 (466,881) (43%) 約90天 - - 173,101 151%
進貨 358,713 98% 約90天 - - (134,741) (43%)

註一:與交易人之關係分為以下三種: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二: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實已全數淨銷。
註三:相關交易條件係按雙方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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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關係
(註一) |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註二)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 3 | $134,741 | 8.93 | $- | - | $88,066 | $- |
|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3 | 173,101 | 7.89 | - | - | 99,472 | - |
|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3 | 433,110 | 1.72 | - | - | 314,300 | - |

註一:與交易人之關係分為以下三種: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二: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業已全數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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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臺幣千元/外幣千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插)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插)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單位數 比率 帳面金額
PCL TECHNOLOGIES, INC.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開曼群島 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及銷售,與進出口貿易業務。 $1,227,691
(USD 39,000) $915,791
(USD 29,000) 39,000,000 100% $2,001,224 $292,967 $292,967 註三及四
PCL TECHNOLOGIES, INC. PCL (BVI), INC.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控股業務。 86,402
(USD 3,760) 398,002
(USD 13,760) 3,760 100% 1,872,632 113,074 113,074 註三及四
PCL TECHNOLOGIES, INC.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及銷售,與進出口貿易業務。 218,000 218,000 21,800,000 100% 9,473 (5,323) (5,323) 註三及四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PCL INTERNATIONAL TECHNOLOGIES (PENANG) SDN. BHD. 馬來西亞 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並提供相關技術及售後服務。 144,050
(MYR 20,850) 144,050
(MYR 20,850) 5,000,000 100% 220,725 19,765 19,765 註三及四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Pinnaclite Technologies, Inc.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控股業務。 16,508
(USD 500) - 500 100% 15,846 130 130 註三及四
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並提供相關技術及售後服務。 232,581 232,581 4,028,917 100% 27,443 (2,914) (2,914) 註三及四

註一: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二:非屬註一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三: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四: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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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八: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臺幣千元/外幣千元

|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
項目 | 實收
資本額 | 投資方式
(註三) | 本期期初
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 | 本期期末
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一及二)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註二) |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
之投資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匯出 | 收回 | | | | | | |
|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光收發模組等光電器件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並提供相關技術及售後服務。 | $307,084
(USD 10,000)
(註四)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 $374,580
(USD 13,000) | $- | $310,600
(USD 10,000) | $63,980
(USD 3,000) | $113,063 | 100% | $113,063 | $1,872,506 | $- |
| 本期期末累計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 | --- |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註一:係依同期間經母公司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二: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註三:第三地區公司係PCL (BVI), INC.。
註四: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一月十七日及一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分別經董事會決議進行現金減資美金20,000千元及美金10,00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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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九: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相關資訊

單位:新臺幣千元

| 編號
(註一) | 投資公司名稱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交易類型 | 金額
(註二) | 佔總進(銷)
之比率(%)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 | 期末應收(付)款項
(註二) |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未實現損益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付款條件 |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 | | | |
| 1 | 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 | 眾達光通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銷貨 | $(516,492) | (48)% | 約270天 | - | $- | - | $- | |
| | | | 進貨 | 1,022,313 | 74% | 約60天 | - | (433,110) | (140)% | - |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編號如下:
1. 母公司為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業已全數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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