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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PRO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y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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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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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6 事欣科 公司提供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3/05/30 | 發言時間 | 16:50:57 |
| 發言人 | 羅來煌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暨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4525535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5/30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廖文嘉 (2)董事 徐善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廖文嘉: 運永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恩德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Parpro (Nevada),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Pilot (Las Vegas),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2)董事徐善可: 新唐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微邦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宜鼎國際(股)公司董事 瀚薪科技(股)公司董事 瑞達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友元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福潤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華邦電子(股)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越峰電子材料(股)公司監察人 展峻誼(股)公司董事長 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鑑於公司業務發展,並考量董事可能發生同時擔任營業範圍內相符或類似之關係企業 及他公司之職務,將產生競業行為之疑慮,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 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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