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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PRO Annual Report 2021

Nov 10, 2021

52437_rns_2021-11-10_046cd18f-6e60-4c7d-b00b-233f2d93f4fc.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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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0及109年度

地址 : 桃園 市 中壢 區健 行 路 169號 4樓 電話 : (03)4575535

§目 錄 §

一 、 1 -
二 、 2 -
三 、 關係 企 業合 併 財務 報告 聲 明書 3 -
四 、 會計 師 查核 報 告 4~7 -
五 、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8 -
六 、 合併 綜 合損 益 表 9~10 -
七 、 合併 權 益變 動 表 11 -
八 、 合併 現 金流 量 表 12~
13
-
九 、 合併 財 務報 表 附註
(一
)
公司 沿 革 14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14
(三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
15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15~
25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及假 設 不確 25~
26
定性 之 主要 來 源
(六
)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26~
50
六~ 二 六
(七
)
關係 人 交易 50 二七
(八
)
質抵 押 之資 產 - -
(九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51 二八
承諾
(十
)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 -
(十 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
(十 二
)
51~
52
二九
(十 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1. 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52、
55~57
三十
2.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52、
58
三十
3. 大陸 投 資資 訊 52 三十
4. 主要 股 東資 訊 52、
59
三十
(十 四
)
部門 資 訊 52~
54
三一

本公司民國 110年度 (自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 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廖文

Deloitte.

勤業需信聯会命計師事務所 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事欣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事欣集團民國110 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0年及109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事欣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 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 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事欣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事欣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發生之真實性一部分客戶營業收入

事欣集團主要銷售博弈及工業電腦以及航太及國防工業產品,於民國110 年 度 來 自 部 分 客 戶 之 產 品 收 入 金 額 為 475,815 仟 元 , 佔 營 業 收 入 23%。

該等收入因與去年同期金額相比,變動係屬顯著,考量收入認列具有較 高 之 先 天 舞 弊 風 險 , 以 及 管 理 階 層 可 能 存 有 達 成 預 期 財 務 目 標 之 壓 力 , 因 是 將該等收入發生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該等收入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並評估其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1. 取得該等收入明細帳,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檢視訂單、出貨單及發 票 等 文 件,以確認該 等 收 入 發 生 之 真 實 性。
    1. 取得該等收入明細帳,選取樣本測試收款沖帳對象及金額有無存在重大 差異,以確認該等收入發生之真實性。

其他事項

列入事欣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總格 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總格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 會 計 師 查 核 。 因 此 ,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 有 關 總 格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之 金 額 ,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 總 格 公 司 民 國 109年度之營業收入為 266,703 仟元,占合併營業收入8%。另民國109年12 月 31 日採用權益法投資之金額為 40,953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 1%,民國 109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損益份額為(833)仟元,占稅前損益0.5%。

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0 及 109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註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 編 製 允 當 表 達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且 維 持 與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 控 制 , 以 確 保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未 存 有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

$-5-$

$\alpha = 8.2$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事欣集團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事欣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事欣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事欣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事欣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 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事欣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mathbf{g}$ :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事欣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今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 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 之公眾利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1204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號

3

$22$

$\mathsf{H}$

$-7-$

111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 (附註四及六) \$
314,524
11 \$
500.159
17
1172 應收帳款 (附註四及八) 361,371 12 346,173 12
1200 其他應收款 1,673 3,888 $\blacksquare$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978 $\overline{\phantom{a}}$ 5,881 $\overline{\phantom{a}}$
130X 存貨 (附註四及九) 775,409 26 675,577 22
1410 預付款項 72,682 $\overline{2}$ 71,173 $\overline{2}$
1,526,637 51 1,602,851 $-53$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552,882 18 562,449 1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附註四及十一) 6 179,967 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附註四及十二) 177,594 8 5
1755 使用權資產 (附註四及十三) 234,802 154,507
1805 商譽(附註四、五及十四) 416,758 14 428,803 14
1821 無形資產 (附註四及十四) 80,524 3 93,207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二) 1,431 3,182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342 ÷. 13,634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475,333 49 1,435,749 47
1XXX


\$ 3,001,970 100 \$3,038,600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附註十五) \$
654,560
22 \$
754,038
25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附註四及七) 7,948 14,050 $\mathbf{1}$
2170 應付帳款 170,829 6 103,634 3
2219 其他應付款 (附註十七) 62,253 $\overline{2}$ 93,226 3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2,467 32,088 $\mathbf{1}$
2250 負債準備 1,113 w. 1,113
2280 租賃負債 (附註四及十三) 34,571 $\mathbf{1}$ 32,766 $\mathbf{1}$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十五及十六) 562,575 19 103,030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7,300 $\mathbf{1}$ 19,313 $\mathbf{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523,616 51 1,153,258 38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附註四及十六) 463,066 15
2540 長期借款 (附註十五) 64,298 $\overline{2}$ 91,540 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及二二) 20 $\overline{\phantom{a}}$ 20 $\blacksquare$
2580 租賃負債 (附註四及十三) 200,994 $\overline{z}$ 121,788 $\overline{4}$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65,312 $\overline{9}$ 676,414 22
1,788,928 60 1,829,672 60
2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十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834,516 28 834,516 27
3170 待登記股本 28
3100 股本總計 834,544 $-28$ 834,516 27
3200 資本公積 310,881 10 351,925 12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20,889 $\overline{\mathbf{4}}$ 148,508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6,537 3 76,537 3
3350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105,974 $\overline{3}$ 27,619) $\lrcorner$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303,400 10 197,426 $\overline{7}$
3400 其他權益 $204,059$ ) Z) 143,215) $\overline{5}$ )
3500 庫藏股票 31,724) $\perp$ 31,724) $\perp$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1,213,042 40 1,208,928 40
3XXX 權益總計 1,213,042 $-40$ 1,208,928 $-40$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001,970 100 \$ 3,038,600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1年3月22日會計師查核報告)

會計主管:吳秀碧

事欣科技股有有现了及子公司 合影报报道表 民國 110年及10021分計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 餘(虧損)為新台幣元

$\begin{array}{ccc} \displaystyle \lim_{n\rightarrow\infty}\frac{\left\vert \alpha\right\vert ^{2}}{n} & & \alpha\ \displaystyle \lim_{n\rightarrow\infty}\frac{\left\vert \alpha\right\vert ^{2}}{n} & & \frac{1}{2}\alpha. \end{array}$

110年度 109年度

% %
4100 營業收入 (附註四及二十) \$ 2,097,948 100 \$3,377,878 100
5110 營業成本 (附註九及二一) 1,780,226 85 2,720,527 80
5900 營業毛利 317,722 15 657,351 20
營業費用 (附註二一)
6100 推銷費用 36,307 $\overline{2}$ 244,517 7
6200 管理費用 282,978 13 464,169 1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0,374 $\mathbf{1}$ 51,712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附註
$\wedge$ ) 9,242 8,56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48,901 16 768,962 23
6900 營業淨損 31,179) $\left( \begin{array}{c} 1 \end{array} \right)$ 111,611) $\left( \underline{\hspace{1cm}}3\right)$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附註二一)
7100 利息收入 66 2,639
7010 其他收入 145,578 7 250,692 7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353) 246,187) 7)
7050 財務成本 27,683) 1)
$\overline{(\ }$
41,994) 1)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
益份額 14,159 19,028)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1 \right)$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
130,767 6 53,878) 2)
7900 稅前淨利 (損) 99,588 5 $\overline{(}$ 165,489) 5)
7950 所得税利益 (費用) (附註四及
ニニ) 6,718 15,387)
8200 本年度淨利 (損) 106,306 5 180,876) $\overline{5})$
$\overline{(-)}$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 %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3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
業其他綜合損益份
$($ \$ 10,856) 1) \$ 1,376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换算之兌換差額 50,320) $\left( 2 \right)$ 92,547) $\left( \underline{\hspace{1cm}}3\right)$
8300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
損益
61,176) $\left( \underline{\hspace{1cm}}3 \right)$ 91,171)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3 \right)$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5,130 $\overline{2}$ $\frac{6}{2}$ 272,047) $\left( 8 \right)$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06,306 5 $($ \$ 146,141) 4)
8620 非控制權益 34,735) $\underline{\mathbb{1}})$
8600 \$ 106,306 $\overline{5}$ $$^{6}$ 180,876) $\overline{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45,130 $\overline{2}$ $($ \$ 224,355) 7)
8720 非控制權益 47,692) $\underline{1})$
8700 \$ 45,130 $\overline{2}$ $\frac{6}{2}$ 272,047) 8)
每股盈餘 (虧損) (附註二三)
9750
$\underline{\underline{\$}}$ 1.29 $\frac{2}{2}$ 1.78)
9850
\$ 1.13 $\frac{2}{3}$ 1.7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1年3月22日會計師查核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sim 10^{11}$

ව]




透過其他綜合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損益按公允價值

普通股股本

待登記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之兒換差額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股票
本公司業主

控制權益
總 計
代 碼
A1
109年1月1日餘額 834,516
$\mathbf{s}$
$\mathbf{s}$ 369,961
$\mathbf{s}$
\$ 115,847 29,610
$\mathbf{s}$
\$ 377,126 78,186)
(s)
1,649
$\mathbf{s}$
31,724)
(5)
\$1,618,799 \$2,228,191 \$3,846,990
108年度盈餘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2,661 $\overline{\phantom{a}}$ 32,661)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6,927 46,927)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分配合計
46,927 164,453 164,453
164,453
164,453
32,661 244,041 164,453
D 1 109年度淨損 $\bullet$ 146,141) $\left( -\right)$ 146,141) 34,735) 180,876)
D 3 109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947 79,590) 429 78,214) 12,957 91,171
D 5 109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145,194) 79,590) 429 224,355) 47,692) 272,047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sim$ 18,036) $\overline{\phantom{a}}$ 17,159) $\overline{a}$ $\overline{\phantom{a}}$ 35,195) 35,195)
M 3 處分子公司 1,649 14,132 1,649 14,132 2,180,499 2,166,367
Z1 109年12月31日餘額 834,516 $\blacksquare$ 351,925 148,508 76,537 27,619) 143,644) 429 31,724) 1,208,928 1,208,928
B13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sim$ 27,619) $\overline{\phantom{a}}$ 27,619 $\sim$
C1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blacksquare$ 41,113) $\overline{a}$ $\overline{\phantom{a}}$ 41,113) $\sim$ 41,113)
D 1 110年度淨利 ۰ 106,306 $\sim$ 106,306 ٠ 106,306
D 3 110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332) $50,320$ ) 10,524) 61,176) 61,176)
D 5 110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105,974 $50,320$ ) 10,524) 45,130 45,130
$_{\rm I1}$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28 97 97
Z1 110年12月31日餘額 \$834,516 28 \$310,881 \$ 120,889 76,537
\$_
105,974
s.
(5 193,964) 10,095)
(s
$($ \$ $31,724)$ \$1,213,042 \$1,213,04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请参阅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1年3月22日會計師查核報告)

$\begin{array}{cc} \mathbb{Z} & \mathbb{R}^2 \ & \mathbb{Z}^2 \ & \mathbb{Z}^2 \end{array}$

$\mathcal{A}=\mathcal{A}$

$\frac{1}{2}$ , $\frac{1}{2}$

會計主管:吳秀碧

事欣科技服有我降到及子公司 民國 110年及100克用分科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損) \$
99,588
$($ \$ 165,489)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71,079 121,737
A20200 攤銷費用 10,185 17,72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9,242 8,564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
品淨(利益)損失 6,099) 1,350
A20900 財務成本 27,683 41,994
A21200 利息收入 66) 2,639)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14,159) 19,028
A22500 處分設備利益 393)
A23100 處分子公司損失 189,882
A23700 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 17,884 87,147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1,005 32,916
A29900 政府補助收入 141,321)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953)
A29900 廉價購買利益 211,26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34,001) 274,65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2,197 39,959
A31200
131,988) 51,615)
A31230 預付款項 3,520) 24,89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105
A32125 合約負債 57,025)
A32150 應付帳款 55,041 49,82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26,121) 48,559)
A32200 負債準備 5,822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497) 3,827)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2,838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64,868) 282,02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6 2,639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8,740) 33,089)
A33500 退還 (支付) 之所得稅 9,738 25,30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73,804) 226,27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132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73,251)
(接次頁)

(承前頁)


110年度 109年度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 (\$ 858,819)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7,817) 94,677)
B02800 處分設備價款 696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636 8,653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114)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396 6,462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10,590)
B07600 收取關聯企業股利 4,713 4,883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1,072) 1,010,62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498,042
C00200 短期借款减少 10,896)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23,767 15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107,197) 156,858)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34,434) 44,611)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41,113) 164,453)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69,873) 282,120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10,886) 7,870)
EEEE 現金淨減少 185,635) 510,099)
E00100 年初現金餘額 500,159 1,010,258
E00200 年底現金餘額 314,524 \$ 500,15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1年3月22日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併 財 務報 表 附註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除 另 註明 外 ,金 額以 新 台幣 仟 元為 單位 )

一 、 公司 沿 革

事 欣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 下稱 「本 公 司」)係 於 90 年 12 月 27 日設立,主要係經營安控、通訊用之主機板加工及工業電腦、博奕機 台之 製 造與 銷 售。

本 公司 股 票於 98 年 12 月經 金 融 監督 管 理委 員 會證 券期 貨 局( 證 期局)核准補辦公開發行並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 興櫃 股 票櫃 檯 買賣 ,並 於 102 年 11 月 21 日掛 牌 上市 。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以 本公 司 之功 能性 貨 幣新 台 幣表 達。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於 111 年 3 月 16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

  • 三 、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 首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 效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IFRS)、國際 會計 準 則( IAS)、解 釋(IFRIC) 及解 釋 公告 ( SIC) (以 下 稱「IFRSs」 )

適 用金 管 會認 可並 發 布生 效之 IFRSs 不 致造 成 合併 公司 會 計 政 策之 重 大變 動 。

(二 ) 111 年 適用 之 金管 會 認可 之 IFRSs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 A S 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IFRSs 2018-2020 之年度改善」 2022 年 1 月 1 日 IFRS 3 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2022 年 1 月 1 日 IAS 16 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2022 年 1 月 1 日 IAS 37 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2022 年 1 月 1 日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 解釋 之 修正 將 不致 對財 務 狀況 與 財務 績效 造 成重 大 影響 。

(三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IASB)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IFRSs




/


/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ASB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IFRS 10
IAS 28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1
1
之修正
IFRS 17



2023
1
1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9-比
IFRS 17
IFRS 17



2023
1
1
較資訊」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IAS 1



2023
1
1
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IAS 1


日(註
2)
2023
1
1
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IAS 8


日(註
3)
2023
1
1
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IAS 12


日(註
4)
2023
1
1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期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報 導 期間 生 效。
  • 註 2: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推延 適 用此 項修 正。
  • 註 3: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所發 生 之會 計估 計變 動 及會 計 政策 變動 適 用此 項 修正 。
  • 註 4: 除於 2022 年 1 月 1 日就 租 賃及 除 役義 務之 暫 時性 差 異認 列遞 延所 得 稅外,該 修 正係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以 後 所發 生 之 交易 。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則、解 釋 之修正 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 露。

  •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 (一 ) 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 生效 之 IFRSs 編製。

(二 ) 編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基 礎 編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級 至 第 3 等 級:

    1. 第 1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之 相 同資 產 或負 債於 活 絡市 場 之報 價 (未 經調 整)。
    1. 第 2 等級 輸 入值 : 係指 除 第 1 等級 之 報價 外 ,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亦 即 價格 )或 間 接( 亦即 由 價格 推 導而 得)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1.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指 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可 觀 察之 輸 入值 。
  •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 動與 非 流動 之 標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資產 ;
    1. 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12 個 月內 實 現 之資 產 ;及
    1. 現金 。

流 動負 債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負債 ;
    1.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到 期 清償 之 負債 , 以及
    1. 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償 期限 遞 延至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 月之 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 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 債 。

(四 ) 合併 基 礎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包 含本 公 司及 由本 公 司所 控 制個 體( 子公 司 )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皆已納入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至處分 日止之營運損益 ,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 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 額係 歸 屬至 本 公司 業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當 合 併 公 司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時 , 處 分 損 益 係 為 下 列 兩 者 之 差額: (1)所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與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合 計 數 , 以 及 (2)前 子 公 司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及 非 控 制 權 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 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合併公司直接 處分 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所 必 須遵 循 之基 礎相 同 。

對 前 子 公 司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原 始 認 列 投資 關 聯企 業 之金 額。

子 公司 明 細、 持股 比 率及 營 業項 目, 參 閱附 註 十 及 附表 四 。 (五 ) 外 幣

各 個體 編 製財 務報 告 時,以 個體 功能 性 貨幣 以 外之 貨幣( 外幣 ) 交易 者 ,依 交 易日 匯率 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 於損 益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資產及負債以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 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 本公 司 業主 及 非控 制權 益)。

因 收 購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因 收 購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對 資 產 及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係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 產及負債,並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之 收盤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

(六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 在 製 品 及 製 成 品 。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 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 計算 係 採加 權 平均 法。

(七 ) 投資 關 聯企 業

關 聯企 業 係指 合併 公 司具 有 重大 影響 , 但非 屬 子公 司之 企 業。 合 併公 司 對投 資關 聯 企業 係 採用 權益 法 。

權 益 法 下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 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合併公司係按持股比 例認 列 。

合 併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份 額 超過 取 得成 本之 數 額列 為 當年 度損 益 。

合 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視 為 單 一 資 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 不分攤至構成投資帳面金額組成部分之任何資產。減損損失之任何 迴轉 , 於該 投 資之 可回 收 金額 後 續增 加之 範 圍內 予 以認 列。

(八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後之 金 額衡 量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 對 於 每 一 重 大 部 分則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 殘 值及 折 舊方 法進 行 檢視 , 並推 延適 用 會計 估 計變 動之 影 響。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九 ) 商 譽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商 譽 係 依 收 購 日 所 認 列 之 商 譽 金 額 作 為 成 本, 後 續以 成 本減 除累 計 減損 損 失後 之金 額 衡量 。

為 減 損 測 試 之 目 的 , 商 譽 分 攤 至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因 該 合 併 綜 效 而 受 益 之 各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 簡 稱 「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年 ( 及 有 跡 象 顯 示 該 單 位 可 能 已 減 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 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 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 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 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 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 當年 度 損失 。 商譽 減損 損 失不 得 於後 續期 間 迴轉 。

(十 ) 無形 資 產

  1. 單獨 取 得

單 獨 取 得 之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 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 適用 會 計估 計 變動 之影 響 。

  1. 企業 合 併所 取 得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 並與 商 譽分 別 認列,後續 衡 量方 式 與單 獨取 得 之無 形 資產 相同。 3.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 列 於當 年 度損 益。

(十 一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使 用權 資 產及 無形 資 產( 商 譽除 外) 之 減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使 用權 資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除 外 )可 能 已 減 損 。 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 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 可回 收 金額。共 用 資 產係 依 合理 一 致基 礎分 攤 至個 別 現金 產生 單 位。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 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 除 攤銷 或 折舊 )。減 損 損失 之 迴轉 係認 列 於損 益 。

(十 二 ) 金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列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表 。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1. 金融 資 產

金 融資 產 之慣 例交 易 係採 交 易日 會計 認 列及 除 列。

(1) 衡量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若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兩 條 件 , 則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 A.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 以收 取 合約 現 金流 量; 及
  •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 為支 付 本金 及 流通 在外 本 金金 額 之利 息。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以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決 定 之 總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任 何 外 幣兌 換 損益 則 認列 於損 益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 產 總 帳 面 金 額 計 算。

(2) 金融 資 產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評 估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含 應收 帳款 ) 之減 損 損失 。

應 收 帳 款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先 評 估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若 未顯 著 增加,則 按 12 個月 預 期 信用 損 失認 列 備抵 損 失 , 若 已 顯 著 增 加 , 則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失 。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發 生 違 約 之 風 險 作 為 權 重 之 加 權 平 均信 用 損失 。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係 代表 金 融工 具 於報 導 日 後 12 個 月內 可 能 違約 事 項所 產 生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則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所 有 可 能違 約 事項 產 生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額 。

(3)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酬 已 移轉 予 其他 企業 時 ,始 將 金融 資產 除 列。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與 所 收取 對 價間 之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1. 金融 負 債
  • (1) 後續 衡 量

金 融負 債 係以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銷 後成 本 衡量 。

(2)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1. 可轉 換 公司 債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 類為 金 融負 債 及權 益。

原 始 認 列 時 ,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類 似 之 不 可 轉 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 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入非權益衍生工具之負債 組成 部 分則 以 公允 價值 衡 量。

分 類 為 權 益 之 轉 換 權 係 等 於 該 複 合 工 具 整 體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 稅影 響 數後 認 列為 權益,後 續不 再 衡 量。於 該 轉換 權 被 執行 時 , 其 相 關 之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及 於 權 益 之 金 額 將 轉 列 股 本 及 資 本 公 積 —發 行 溢 價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若 於 到 期 日 仍 未 被 執 行, 該 認列 於 權益 之金 額 將轉 列 資本 公積 - 其他 。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 係 按 分 攤 總 價 款 之 比 例分 攤 至該 工 具之 負債 及 權益 組 成部 分。

(十 三 ) 收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於 客 戶 合 約 辨 認 履 約 義 務 後 ,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各 履 約義 務 ,並 於 滿足 各履 約 義務 時 認列 收入 。

  1. 商品 銷 貨收 入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來 自 博 奕 及 工 業 電 腦 、 航 太 及 國 防 工 業 零 組 件以及精密機械設備及板材之銷售。合併公司銷售之產品依合 約係於產品起運時或驗收後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並於該時點 認列 應 收帳 款 。

去 料 加 工 時 ,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控 制 並 未 移 轉 , 是 以 去 料 時不 認 列收 入 。

  1. 勞務 之 提供

勞 務收 入 來自 維修 及 安裝 設 備服 務。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之 維 修 及 安 裝 設 備 服 務 , 相 關 收 入 係 於 勞 務 提供 完 成時 認 列。

(十 四 ) 租 賃

合 併公 司 於合 約成 立 日評 估 合約 是否 係 屬( 或 包含 )租 賃 。

  1. 合併 公 司為 出 租人

營 業 租 賃 下 ,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為 收 益。

  1. 合併 公 司為 承 租人

除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之 租 賃 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 賃開 始 日認 列 使用 權資 產 及租 賃 負債 。

使 用 權 資 產 原 始 按 成 本 ( 包 含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 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 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 之 估 計 成 本 ) 衡 量 , 後 續 按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 數。 使 用權 資 產係 單獨 表 達於 合 併資 產負 債 表。

使 用 權 資 產 採 直 線 基 礎 自 租 賃 開 始 日 起 至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 滿時 兩者 之 較早 者 提列 折舊 。

租 賃負 債 原始 按租 賃 給付( 包含 固定 給 付及 實 質固 定給 付) 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 折現 。 若該 利 率並 非容 易 確定 , 則使 用承 租 人增 額 借款 利率 。

後 續 , 租 賃 負 債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基 礎 衡 量 , 且 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合併公 司再衡量租 賃 負 債 , 並 相 對 調 整 使 用 權 資 產 , 惟 若 使 用 權 資 產 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 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 再 衡 量 係 調 減 使 用 權 資 產 , 並 認 列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終 止 之 損 益。 租 賃負 債 係單 獨表 達 於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

(十 五 ) 借款 成 本

借 款成 本 係於 發生 時 認列 為 損益 。

(十 六 )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可 收 到該 項補 助 時, 始 予以 認列 。

政 府 補 助 係 於 其 意 圖 補 償 之 相 關 成 本 於 合 併 公 司 認 列 為 費 用 之 期間 內 ,按 有 系統 之基 礎 認列 於 損益 。

若 政 府 補 助 係 用 於 補 償 已 發 生 之 費 用 或 損 失 , 或 係 以 給 與 合 併 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 認列 於 損益 。

(十 七 ) 員工 福 利

  1. 短期 員 工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現 金 額衡 量 。

  1. 退職 後 福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之 退 休金 數 額認 列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 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 算 損 益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損 益 並列 入 保留 盈餘 , 後續 期 間不 重分 類 至損 益 。

(十 八 ) 所 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年 度 所得 稅 及遞 延所 得 稅之 總 和。

  1. 當年 度 所得 稅

合 併 公 司 依 各 所 得 稅 申 報 轄 區 所 制 定 之 法 規 決 定 當 期 所 得 (損 失), 據以 計 算 應付 ( 可回 收 )之 所得 稅 。

依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所 得 稅 , 係於 股 東會 決 議年 度認 列 。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調 整 ,列 入當 年 度所 得 稅。

  1.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課 稅 基礎 二 者所 產生 之 暫時 性 差異 計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 差 異及 虧 損扣 抵等 所 產生 之 所得 稅抵 減 使用 時 認列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 性差 異 很有 可 能於 可預 見 之未 來 不會 迴轉 者 除外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生 課 稅所 得 以供 其回 收 所有 或 部分 資產 者 ,調 增 帳面 金額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年 度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 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 額之 方 式所 產 生之 租稅 後 果。

  1. 當年 度 及遞 延 所得 稅

當 年 度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或 直 接計 入 權益 。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合 併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果 可 能與 估 計有 所不 同 。

合 併 公 司 將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近 期 在 我 國 之 發 展 及 對 經 濟 環 境可能之影響,納入對現金流量推估、成長率、折現率、獲利能力等 相關重大會計估計之考量,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 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年度,則於修正當年度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 同時 影 響當 年 度及 未來 期 間, 則 於修 正當 年 度及 未 來期 間認 列 。

重大 會 計判 斷 -對 關聯 企 業具 重 大影 響之 判 斷

如 附註 十 所述 ,合 併 公司 對 恩德 公司 持有 20.86%之 表決 權 且為 單 一最大股東,經考量相對於其他股東所持有表決權之多寡及分佈,其 他 持 股 並 非 極 為 分 散 , 且 先 前 股 東 會 表 決 型 態 顯 示 其 他 股 東 並 非 被 動,合併公司亦無法任命治理單位過半數成員,故無法主導恩德公司 攸關活動因而不具控制。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對恩德公司僅具有重 大影 響 ,故 將 其列 為合 併 公司 之 關聯 企業 。

估計 及 假設 不 確定 性之 主 要來 源

商譽 減 損估 計

決 定 商 譽 是 否 減 損 時 , 須 估 計 分 攤 到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使 用 價值。為計算使用價 值 , 管 理 階 層 應 估 計 預 期 自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所 產 生 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適當折現率。若實際現金 流量少於預期,或事實與情況發生改變致未來現金流量向下修正或折 現率 向 上修 正 ,可 能會 產 生重 大 減損 損失 。

六 、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18
\$
428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314,106 499,731
\$
314,524
\$
500,159

銀 行存 款 於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利率 區間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0%~0.05% 0%~0.05%

七 、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
-贖賣回權 \$
7,948
\$
14,050

八 、 應收 帳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389,504
\$
389,511
減:備抵損失 (
28,133
)
(
43,338
)
\$
361,371
\$
346,173

合 併公 司 對商 品銷 售 之平 均 授信 期間 為 30~180 天 。

合 併 公 司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損 失 。 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考量客戶過去收款歷史經驗、超過平均授信期 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並同時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 況及產業經濟情勢。依合併公司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顯示,不同客戶 群之損失型態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未進一步區分客戶群,僅以應收帳 款立 帳 天數 訂 定預 期信 用 損失 率 。

若 有 證 據 顯 示 交 易 對 方 面 臨 嚴 重 財 務 困 難 且 合 併 公 司 無 法 合 理 預 期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 動, 因 追索 回 收之 金額 則 認列 於 損益 。

合 併公 司 應收 帳款 之 備抵 損 失如 下:

110 年 12 月 31 日

180天以下 181~365天 366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
358,115
\$ 9,991 \$ 21,398 \$ 389,504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 6,735 ) ( 21,398 ) ( 28,133 )
攤銷後成本 \$
358,115
\$ 3,256 \$ - \$ 361,371

109 年 12 月 31 日

180天以下 181~365天 366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 341,670 \$ 12,158 \$ 35,683 \$ 389,511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19 ) ( 7,636 ) ( 35,683 ) ( 43,338 )
攤銷後成本 \$ 341,651 \$ 4,522 \$ - \$ 346,173

以 上係 以 立帳 日為 基 礎之 帳 齡分 析。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之 變動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43,338
\$
216,475
加:本年度提列 9,242 8,564
減:本年度沖銷 (
23,423
)
(
52,079
)
減:處分子公司影響數 - (
123,022
)
外幣換算差額 (
1,024
)
(
6,600
)
年底餘額 \$
28,133
\$
43,338

九 、 存 貨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365,194
\$
335,646


402,903 297,634


7,312 42,297
\$
775,409
\$
675,577

110 及 109 年 度與 存 貨相 關 之銷 貨成 本 分別 為 1,780,226 仟元 及 2,711,470 仟 元。

110 及 109 年 度 之銷 貨 成本 包 括存 貨跌 價 及報 廢 損失 分別 為 17,884 仟元 及 87,147 仟 元 。

十 、 子 公 司

(一 ) 列入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子 公 司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編 製 主體 如 下: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0年 109年
投資公司名稱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 公 司 世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業電腦及博奕機台等 100% 100% -
(世德公司) 之銷售
Parpro Holdings Co., Ltd.
100% 100% -
Parpro Holdings AP Parpro, Inc. 航太產業零件產銷 100% 100% -
Co., Ltd.
Pilot (Las Vagas), Inc.
100% 100% -
Parpro Quality Inc.
100% 100% -
AP Parpro, Inc. Parpro (Nevada), Inc. 工業電腦及博奕機台等 80% 80% -
之銷售
Pilot (Las Vagas),
Inc.
Parpro (Nevada), Inc. 工業電腦及博奕機台等
之銷售
20% 20% -
Parpro Quality Inc. Parpro Technologies Inc. 網通、航太及國防工業
零組件產銷
100% 100% -

合 併公司於 109 年 5 月 27 日 因 未 取得 恩 德公 司 過半 董事 席 次, 判斷已未具主導恩德公司攸關活動之實質能力,因是自該日起終止 將恩德公司及其子公司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並將恩德公司及總格公

司轉 列 採用 權 益法 之投 資(關 聯 企業 ),相 關 資訊 請 參閱 附註 十 一及 二四 。

  • (二 ) 未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無。
  • (三 ) 具重 大 非控 制 權益 之子 公 司資 訊 (110 年度 : 無)

以 下之 彙 總性 財務 資 訊係 以 公司 間交 易 銷除 前 之金 額編 製 : 恩德 公 司及 其 子公 司

109年1月1日
至5月27日
營業收入 \$
1,322,791
本年度淨損 (
\$
41,333
)
其他綜合損益 (
25,813
)
綜合損益總額 (
\$
67,146
)
淨損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
9,104
)
恩德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
35,233
)
恩德公司子公司之
非控制權益 3,004
(
\$
41,333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
14,405
)
恩德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
55,818
)
恩德公司子公司之
非控制權益 3,077
(
\$
67,146
)

十一 、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投資 關 聯企 業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恩德公司 \$
512,334
\$
521,496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40,548 40,953
\$
552,882
\$
562,449

具 重大 性 之關 聯企 業 如下 :

所 持 股 權 及 表 決 權 比 例

主要營業場所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恩德公司 非金屬電腦數控加 20.86% 20.86%
工中心、PCB 電子
機械、刀具、板材
  • (一 ) 合併 公 司取 得 關聯 企業 之 相關 資 訊,請參 閱 附註 十,於 取得 日( 109 年 5 月 27 日 )可 辨 認資 產 及負 債 淨公 允價 值 份額 超 過取 得成 本 所認 列之 廉 價購 買 利益 為 211,268 仟 元。
  • (二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 額, 係 按同 期 間經 會計 師 查核 之 財務 報告 認 列。
  • (三 ) 關聯 企 業具 公 開市 場報 價 之 第 1 等級 公允 價 值資 訊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恩德公司 \$
476,859
\$
398,646

十二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房 屋 及 建 築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處分子公司
淨兌換差額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826,722
-
-
(
825,835 )
(
887 )
\$
-
\$
774,691
8,961
-
(
683,432 )
(
13,550 )
\$
86,670
\$
406,630
75,687
(
11,092 )
(
153,477 )
(
12,807 )
\$
304,941
\$
207,986
10,029
(
700 )
(
127,658 )
(
8,954 )
\$
80,703
\$ 2,216,029
94,677
(
11,792 )
(
1,790,402 )
(
36,198 )
\$
472,314
累計折舊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折舊費用


處分子公司
淨兌換差額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94,459
23,656
-
(
94,956 )
(
7,089 )
\$
16,070
\$
222,708
37,359
(
10,789 )
(
26,681 )
(
7,734 )
\$
214,863
\$
123,483
17,199
(
700 )
(
70,462 )
(
8,106 )
\$
61,414
\$
440,650
78,214
(
11,489 )
(
192,099 )
(
22,929 )
\$
292,347
109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
\$
70,600
\$
90,078
\$
19,289
\$
179,967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淨兌換差額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
-
\$
86,670
14,464
-
(
2,605 )
\$
98,529
\$
304,941
11,486
(
320 )
(
4,538 )
\$
311,569
\$
80,703
11,867
(
2,905 )
(
2,050 )
\$
87,615
\$
472,314
37,817
(
3,225 )
(
9,193 )
\$
497,713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房 屋 及 建 築



累計折舊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6,070 \$ 214,863 \$ 61,414 \$ 292,347
折舊費用 5,441 24,477 6,003 35,921

- ( 320 ) ( 2,905 ) ( 3,225 )
淨兌換差額 ( 516 ) ( 2,937 ) ( 1,471 ) ( 4,924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0,995 \$ 236,083 \$ 63,041 \$ 320,119
110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 \$ 77,534 \$ 75,486 \$ 24,574 \$ 177,594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房屋及建築

3
55
機器設備

1
16
其他設備

1
33

十三 、 租賃 協 議

(一 ) 使用 權 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
233,473
\$
152,181
運輸設備 1,329 2,326
\$
234,802
\$
154,507
110年度 109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120,638
\$
21,400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34,161
\$
39,750
運輸設備 997 1,781

- 1,992
\$
35,158
\$
43,523

(二 ) 租賃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34,571
\$
32,766


\$
200,994
\$
121,788

租 賃負 債 之折 現率 區 間於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分別 為 1.38%~ 4.75%及 1.38%~ 4.50%。

十四 、 商譽 及 無形 資 產

客戶關係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451,388 \$ 61,631 \$ 157,904 \$ 88,316 \$ 759,239
單獨取得 - - - 114 114
處分子公司 - ( 62,986) - ( 29,644) ( 92,630)
淨兌換差額 ( 22,585) 1,355 ( 7,900) 799 ( 28,331)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428,803 \$ - \$ 150,004 \$ 59,585 \$ 638,392
累計攤銷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20,803 \$ 48,887 \$ 69,804 \$ 139,494
攤銷費用 - 2,971 10,745 4,012 17,728
處分子公司 - ( 23,774) - ( 11,773) ( 35,547)
淨兌換差額 - - ( 2,835) ( 2,458) ( 5,293)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56,797 \$ 59,585 \$ 116,382
109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428,803 \$ - \$ 93,207 \$ - \$ 522,010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428,803 \$ - \$ 150,004 \$ 59,585 \$ 638,392
淨兌換差額 ( 12,045) - ( 4,213) ( 1,109) ( 17,367)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416,758 \$ - \$ 145,791 \$ 58,476 \$ 621,025
累計攤銷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 \$ 56,797 \$ 59,585 \$ 116,382
攤銷費用 - - 10,185 - 10,185
淨兌換差額 - - ( 1,715) ( 1,109) ( 2,824)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 65,267 \$ 58,476 \$ 123,743
110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416,758 \$ - \$ 80,524 \$ - \$ 497,282

攤 銷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客戶關係 14


3
10

管 理 當 局 相 信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可 回 收 金 額 所 依 據 之 關 鍵 假 設 , 其 任 何合理之可能變動將不致使上述無形資產帳面價值超過可回收金額, 故 110 及 109 年度 均無 資 產減 損 之情 形。

十五 、 借 款

(一 ) 短期 借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
654,560
\$
754,038
利率區間 1.04%-4.25% 0.98%-4.75%

受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之 影 響 , 美 國 聯 邦 政 府 通 過 「 新 冠 病 毒 援 助 、 救 濟 與 經 濟 安 全 法 案 ( CARES Act)」, 並 設 立 薪 資 保 護 計 畫( 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旨 在協 助 中小 企 業於 疫情 蔓 延 經濟停擺期間維持繼續經營能力,進而持續支付員工薪資及提供就 業。

截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司 之 美 國 子 公 司 取 得 由 美 國 小 企 業 管 理 局 (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授權銀行審核通過之借款分別為美金 2,630 仟 元 (帳 列 長期 借 款 )及美 金 3,004 仟元,主要 用 於發 放 員工 薪資 及 相關 福利支出,本借款若符合所有特定條件即可申請豁免,未取得豁免 之借 款 本金 須 於特 定期 間 內依 照 1%的 固定 利 率加 計 利息 還清,合 併 公司 之 美國 子 公司 已申 請 部分 借 款豁 免,110 年度 已 通過 審核 並 轉 列 政府 補 助收 入 計美 金 5,003 仟 元 。

(二 ) 長期 借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154,828 \$194,570
減:列為
年內到期部分
1
(
90,530
)
(
103,030
)
長期借款 \$
64,298
\$
91,540
利率區間 1.00%-1.60% 1.45%-1.51%
最後到期日

115
5


112
4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499,900
\$
500,0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27,855
)
(
36,934
)
列為
年內到期部分
1
(
472,045
)
-
應付公司債合計 \$
-
\$
463,066

本 公司 於 108 年 12 月 13 日發 行 票面 利 率 為 0%之 國 內第 二 次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並 於 同 日 在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買 賣 , 本 金 金 額 共 計 502,500 仟 元 ,每 張 票面 金 額 100 仟 元 ,依 票 面金 額 之 100.50%發 行, 發行 期 間為 5 年,轉 換期 間 為 109 年 3 月 14 日 至 113 年 12 月 13 日止。 發行 時 之轉 換 價格 為每 股 39 元,因發 放股 利,依 據發 行 及轉 換 辦法 規 定調 整 , 自 110 年 8 月 20 日 起轉 換 價 格調 整 為 35.4 元 。

本 轉換 公 司債 自發 行滿 3 個 月後 翌日 起 至發 行 期間 屆滿 前 40 日 止,若 本公 司 普通 股股 票 在 集 中 交易 市場 之 收盤 價 格連 續 30 個 營 業日 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含)時或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 額 之 10%時, 本公 司 得按 債 券面 額以 現 金收 回 其全 部債 券 。

本 轉換 公 司債 發行 滿 3 年 及 4 年 ,債 券 持有 人 得要 求本 公 司以 債 券面 額 加計 利 息補 償金 將 其所 持 有之 本轉 換 債以 現 金贖 回。

此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包 括 負 債 及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於 權 益 項下以「資本公積-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 率 為 1.9452%。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
仟元)
5,406
\$
497,094
權益組成部分 (
31,774
)
遞延所得稅資產 1,081
金融負債 (
12,739
)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 \$
453,662


日負債組成部分
109
1
1
\$
454,121
以有效利率
1.9452%計算之利息(附註二一)
8,945


日負債組成部分
109
12
31
463,066
以有效利率
1.9452%計算之利息(附註二一)
9,073
應付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
94
)


日負債組成部分
110
12
31
\$
472,045

本 公司 為 償還 銀行 借 款並 充 實營 運資 金 , 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 經 董事會決議,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500,000 仟 元 , 本 案 業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111 年 1 月 5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100377292 號 函 申 報生 效 。

十七 、 其他 應 付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16,963
\$
44,783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3,342 4,568

41,948 43,875
\$
62,253
\$
93,226

十八 、 退職 後 福利 計 畫

(一 ) 確定 提 撥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國 內 公 司 所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之 退 休 金 制 度,係 屬 政 府管 理 之確 定 提撥 退 休計 畫,依 員 工 每月 薪 資 6%提撥退 休金 至 勞工 保 險局 之個 人 專戶 。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國 外 各 子 公 司 已 依 當 地 規 定 按 每 月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比率交付社會或養老保險金給當地政府機構,各該子公司之員工 可於 退 休後 向 該等 政府 機 構領 取 退休 金。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恩 德 公 司 及 總 格 公 司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退 休 金制 度 係屬 政府 管 理之 確 定福 利計 畫。109 年 度依 精算 決 定 之 退休 金 成本 率 認列 退休 金 金額 為 488 仟元 。

十九 、 權 益

(一 ) 普通 股 股本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20,000 120,000
額定股本 \$
1,200,000
\$
1,2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83,452 83,452
已發行股本 \$
834,516
\$
834,516

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 尚有 因 可 轉換 公 司債 尚 未完 成變 更 登 記 3 仟 股, 帳 列待 登記 股 本。

額 定股 本 中供 發行 員 工認 股 權憑 證所 保 留之 股 本 為 500 仟股 。 (二 ) 資本 公 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
278,196
\$
319,234
已失效認股權 917 917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31,768 31,774
\$
310,881
\$
351,925

註 :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 比率 為 限。

(三 ) 保留 盈 餘及 股 利政 策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本 公 司 將 考 量 公 司 所 處 環 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 現金流入之需求,於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往 年 虧 損 , 並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 時, 不 在此 限 ,並 得依 業 務需 要 或規 定另 提 特別 盈 餘公 積。

股 東 股 利 係 考 量 當 年 度 稅 後 盈 餘 及 前 期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其 所 分配盈餘金額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 10%為 原 則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得 低 於股 利 總額 之 10%,但現 金 股利 每股 若 低 於 0.1 元 得改 以 股 票 股利發放,惟得視公司未來盈餘及資金狀況,調整其發放比例。公 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紅利。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 請 參 閱附 註 二一 (六)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 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 本 總 額 25%之 部分 除 得撥 充 股本 外, 尚 得以 現 金分 配。

本公司 109 年 5 月 28 日股 東 常會 決議 通 過 108 年度 盈餘 分 配 案 如下 :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2,66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6,927
現金股利 164,453 \$ 2

本公司 110 年 7 月 2 日股 東 常會 決議 以 法定 盈 餘公 積彌 補 虧損 27,619 仟 元, 並 以 資本 公 積 41,113 仟 元發 放 每 股 0.5 元 之現 金 。 (四 ) 庫藏 股 票

單位 : 仟股

轉讓股份予員工

109

1
1
日股數 1,225
本年度轉讓 -

109

12
日股數
31
1,225
本年度轉讓 -

110

12
日股數
31
1,225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亦 不 得 享有 股 利之 分 派及 表決 權 等權 利 。

二十 、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銷貨收入 \$
2,097,927
\$
3,357,811
勞務收入 - 19,440

21 627
\$
2,097,948
\$
3,377,878
  • (一 ) 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說 明
    1. 商品 銷 貨收 入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來 自 博 奕 及 工 業 電 腦 、 航 太 及 國 防 工 業 零 組 件以及精密機械設備及 板 材 之 銷 售 。 合 併 公 司 銷 售 之 產 品 依 合 約係於產品起運時或驗收後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並於該時點 認列 應 收帳 款 。

去 料 加 工 時 ,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控 制 並 未 移 轉 , 是 以 去 料 時不 認 列收 入 。

  1. 勞務 之 提供

勞 務收 入 來自 維修 及 安裝 設 備服 務。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之 維 修 及 安 裝 設 備 服 務 , 相 關 收 入 係 於 勞 務 提供 完 成時 認 列。

(二 ) 合約 餘 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應收票據 \$ \$ \$
- - 124,922
應收帳款(附註八) \$ \$ \$
361,371 346,173 1,568,640
合約負債 \$ \$ \$
- - 193,708

(三 ) 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細 分, 請 參閱 附 註三 一。

二一 、 本年 度 淨利 ( 損)

本 年度 淨 利( 損) 係 包含 以 下項 目:

(一 ) 其他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政府補助收入(註) \$
141,321
\$
15,287
租金收入 1,983 1,122
廉價購買利益(附註十一) - 211,268

2,274 23,015
\$
145,578
\$
250,692
  • 註:係依據「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辦法,取得之政府 補助 收 入。 另 請參 閱附 註 十五 。
  • (二 )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10年度 109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7,282
)
(
\$
60,44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商品利益(損失) 6,099 (
1,350
)
處分子公司損失(附註二四) - (
189,882
)
處分設備利益 - 393

(
170
)
5,097
(
\$
1,353
)
(
\$
246,187
)

(三 ) 財務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11,164
\$
25,420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 9,073 8,945
租賃負債之利息 7,446 7,629
\$
27,683
\$
41,994
(四
折舊 及 攤銷
)
110年度 109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921
\$
78,214
使用權資產 35,158 43,523
無形資產 10,185 17,728
\$
81,264
\$
139,465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1,409
\$
87,619
營業費用 19,670 34,118

\$
71,079
\$
121,737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費用 \$
10,185
\$
17,728
(五
)
員工
福 利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
409,373
\$
753,668
勞健保費用 33,091 97,256
其他用人費用 44,142 42,393
486,606 893,317
退職後福利(附註十八)
確定提撥計畫 \$
3,381
\$
12,265
確定福利計畫 - 488
員工福利合計 3,381 12,753
\$
489,987
\$
906,070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90,714
\$
359,976
營業費用 199,273 546,094
\$
489,987
\$
906,070

(六 ) 員工 及 董事 酬 勞

本 公司 年 度如 有獲 利,應 提 撥 1%至 15%為員 工 酬勞,由董 事會 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 公司 員 工;本公 司 得以 上 開獲 利 額,由董 事 會決 議 提撥 不高 於 5%為 董事酬勞。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 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及董事酬 勞。

110 年度 員 工及 董事 酬 勞於 111 年 3 月 16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如 下: 估列 比 例

110年度
員工酬勞 2%
董事酬勞 1%

金 額

110年度
員工酬勞 \$ 2,228 \$ -
董事酬勞 1,114 -

109 年 度 因係 虧 損, 故 未估 列 員工 及董 事 酬勞 。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估 計變 動 處理 , 於次 一年 度 調整 入 帳。

108 年 度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之 實際 配發 金 額與 108 年 度財 務 報告 之認 列 金額 並 無差 異。

有 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資 訊 ,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易 所 「公 開 資訊 觀測 站 」查 詢 。

二二 、 所 得 稅

(一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所得 稅

所 得稅 ( 利益 )費 用 之主 要 組成 項目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年度所得稅(利益)費用
本年度產生者 \$
149
\$
19,736
以前年度調整 (
8,618
)
6,695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1,751 (
11,044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利益)
費用 (
\$
6,718
)
\$
15,387

會 計所 得 與當 年度 所 得稅 ( 利益 )費 用 之調 節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損) \$
99,588
(
\$
165,489
)
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費用(利益)
\$
19,918
(
\$
33,098
)
合併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
影響數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1,512
1,817
6,318
7,807
免稅所得
未認列之暫時性差異
(
3,761
)
(
13,976
)
(
3,071
)
20,323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3,610
)
10,413
於本年度之調整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利益)
費用
(
8,618
)
(
\$
6,718
)
6,695
\$
15,387

(二 )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與 負債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及 負 債之 變 動如 下:

110 年 度




認列於損益 處分子公司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692
(
\$
1,468
)
\$
-
\$
224
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成本 721 (
360
)
- 36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546 77 - 623

223 - - 223
\$
3,182
(
\$
1,751
)
\$
-
\$
1,431







\$
20
\$
-
\$
-
\$
20

109 年 度




認列於損益 處分子公司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914
(
\$
222
)
\$
-
\$
1,692
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成本 1,081 (
360
)
- 721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27,238 (
739
)
(
25,953
)
546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
失份額 16,679 2,188 (
18,867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1,282 1,865 (
13,147
)
-
聯屬公司未實現利益 10,178 1,312 (
11,490
)
-

50,505 7,000 (
57,282
)
223
\$
118,877
\$
11,044
(
\$
126,739
)
\$
3,182







\$
20
\$
-
\$
-
\$
20

(三 ) 未使 用 之虧 損 扣抵 資訊

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之虧 損 扣抵 相 關資 訊如 下 :

尚未扣抵餘額 最後扣抵年度
\$
35,856 119

(四 ) 所得 稅 核定 情 形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定 年 度如 下 :


108年度
世德公司 108年度

二三 、 每股 盈 餘( 虧 損)

單位 : 每股 元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1.29
(
\$
1.78
)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1.13
(
\$
1.78
)

用 以 計 算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之 淨 利 ( 損 ) 及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如下 :

本年 度 淨利 ( 損)

110年度 109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之淨利(損)
\$
106,306
(
\$
146,141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轉換公司債
2,974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109,280

股 數

單位 : 仟股

年度
110
年度
109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82,227 82,227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轉換公司債 14,124
員工酬勞 69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96,420

若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 普通 股 之稀 釋 作用 。

二四 、 處分 子 公司

合 併公司於 109 年 5 月 27 日 因 未 取得 恩 德公 司 過半 董事 席 次,判 斷已未具主導恩德公司攸關活動之實質能力,因是自該日起終止將恩 德公司及其子公司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並將恩德公司及總格公司轉列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 聯 企業 )。

(一 ) 對喪 失 控制 之 資產 及負 債 之分 析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58,819
應收票據 180,509
應收帳款 865,297

1,417,541
預付款項 144,253

208,753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98,303
無形資產 57,083
遞延所得稅資產 126,739

208,899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1,477,158 )
應付帳款 ( 412,143 )
合約負債 ( 272,379 )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 240,528 )

( 259,095 )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 230,487 )

( 86,945 )
處分之淨資產 \$ 2,687,461
(二
)
處分 子 公司 之 損失



收取之對價 \$
-
處分之淨資產 (
2,687,461
)
非控制權益 2,180,499
孫公司因喪失對子公司之
控制重分類至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7,986
子公司之淨資產因喪失對
子公司之控制自其他權益
重分類至損益之差額 (
14,132
)
剩餘權益之公允價值 323,226
處分損失 (
\$
189,882
)

(三 ) 處分 子 公司 之 淨現 金流 出


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收取之
對價 \$ -
減:處分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餘額 858,819
(
\$
858,819
)

二五 、 資訊 風 險管 理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下 , 藉由 將 債務 及權 益 餘額 最 適化 ,以 使 股東 報 酬極 大化 。

合 併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淨 債 務 ( 即 借 款 減 除 現 金 ) 及 權 益 ( 即 股 本、 資 本公 積 、保 留盈 餘 及其 他 權益 項目 ) 組成 。

合 併公 司 不須 遵守 其 他外 部 資本 規定 。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每 年 均 進 行 重 新 檢 視 合 併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 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資金之成本與 相 關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買回股份及新增或償還借款等方式平 衡其 整 體資 本 結構 。

二六 、 金融 工 具

(一 ) 公允 價 值之 資 訊- 非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工具

除 下 表 所 列 外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 靠衡 量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 \$
472,045
\$
512,597
\$
463,066
\$
479,950

可 轉換 公 司債 之公 允 價值 以 第 2 等級 輸 入值 衡 量。 該評 價 係 以 櫃檯 買 賣中 心 於報 導日 之 加權 平 均百 元價 計 算公 允 價值 。

(二 ) 公允 價 值資 訊 -以 重複 性 基礎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1. 公允 價 值層 級

110 年 12 月 31 日

1 2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 \$ 7,948 \$ - \$ 7,948



109
12
31
1 2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 \$ 14,050 \$ - \$ 14,050

年度 無 第
110
109
1 等 級與 第 2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 量間 移轉

之情 形 。

  1. 第 2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評價 技 術及 輸入 值
衍生工具—可轉換公司債 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按期末之可觀察股
贖賣回權 票價格、無風險利率及風險折現率等資料
所評估可轉換公司債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之公平價值。
  1. 金融 工 具以 第 3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調節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34,24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 -
處分子公司 (
34,247
)
年底餘額 \$
-

(三 ) 金融 工 具之 種 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註
1)
\$
677,568
\$
850,220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7,948 14,050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2)
1,514,515 1,608,534
  •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帳 款 、 其 他 應 付 款 、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長 期 負 債 、 應 付 公 司 債 及 長 期 借 款 等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融 負 債。
  • (四 ) 財務 風 險管 理 目的 與政 策

合 併公 司 主要 金融 工 具包 括 應收 帳款、應 付帳 款、應 付 公 司 債 、 借款及租賃負債。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 務,統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 度 與 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 風險。該 等 風險 包 括市 場 風險(包 含 匯率 風 險 及 利 率風 險)、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

  1. 市場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匯 率 變動 風 險 及 利率 風 險。

(1) 匯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 因 而 使 合 併公 司 產生 匯 率變 動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與 貨 幣 性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 包 含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已 沖 銷 之非 功 能性 貨 幣計 價之 貨 幣性 項 目 ), 參閱 附 註二 九 (一 )。

敏感 度 分析

合 併公 司 主要 受到 美 金匯 率 波動 之影 響 。

當 新台 幣( 功能 性貨 幣 )對 美 金 之匯 率增 加 及減 少 10% 時,合 併公 司 之敏 感 度分 析。10%係 為 合 併公 司 內部 向 主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 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匯 率 變 動 10%予 以調 整 。當 新 台幣 相對 於 外幣 升 值 10% 時,合 併 公 司 110 年 度之 稅 前淨 利 將減 少 25,302 仟元;109 年度 之 稅前 淨 損將 增 加 27,515 仟 元 。

(2) 利率 風 險

因 合 併 公 司 內 之 個 體 同 時 以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借 入 資 金 ,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藉 由 維 持 一 適 當 之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組 合 來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 以 確 保 採 用 最 符 合 成 本 效益 之 策略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負 債 帳面 金 額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負債
\$
725,065
\$
617,620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299,923 450,305
-金融負債 791,933 948,608

敏感 度 分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在 外 。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動 率 為利 率 增加 或減 少 10 基 點( 0.1%),此 亦 代表 管 理 階層 對 利率 之 合理 可能 變 動範 圍 之評 估。

若 利率 增 加 10 基點,在所 有 其他 變數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 合 併公 司 110 年度 之 稅前 淨 利將 減少 492 仟元 ;109 年度 之 稅前 淨 損將 增 加 498 仟 元 。

  1. 信用 風 險

信用風險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 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 資產 負 債表 所 認列 之金 融 資產 帳 面金 額。

合 併 公 司 採 行 之 政 策 係 僅 與 信 譽 卓 著 之 對 象 進 行 交 易 , 在 授受新客戶之前,合併公司係透過內部徵信及相關銷售管理部 門評估該潛在客戶之信用品質並設定該客戶之信用額度,客戶 之信 用 額度 及 評等 每年 檢 視一 次 。

金 融 資 產 受 到 合 併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方 或 他 方 未 履 行 合 約 之 潛 在影響,合併公司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 評估對象。合併公司之交易 對 象 均 為 信 譽 良 好 之 金 融 機 構 及 廠 商, 因 此不 預 期有 重大 之 信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客 戶 群 廣 大 且 相 互 無 關 聯 , 故 信 用 風 險 之 集 中 度不 高 。

  1. 流動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以 支 應 營 運 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定期監督銀行融 資額 度 使用 狀 況並 確保 借 款合 約 條款 之遵 循 。

(1)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之 流動 性 及利 率 風險 表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合 併 公 司 已 約 定 還 款 期 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 其 係 依 據 合 併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 並 以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編 製 , 其 包 括利 息 及本 金 之現 金流 量 。

合 併 公 司 可 被 要 求 立 即 還 款 之 銀 行 借 款 , 係 列 於 下 表 中 最 早 之 期 間 內 , 不 考 慮 銀 行 立 即 執 行 該 權 利 之 機 率 ; 其 他非 衍 生金 融 負債 到期 分 析係 依 照約 定之 還 款日 編 製。

110 年 12 月 31 日

要求即付或
短 於 1 個 月
1至3個月 3個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 \$
無附息負債 - 233,082 - - -
浮動利率工具 130,163 230,620 387,156 64,714 -
租賃負債 3,700 7,400 33,390 183,826 58,981
應付公司債 - - 499,900 - -
\$ \$ \$ \$ \$
133,863 471,102 920,446 248,540 58,981

109 年 12 月 31 日

要求即付或
短 於 1 個 月
1至3個月 3個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 \$
196,860
\$ - \$ - \$
-
浮動利率工具 138,871 378,287 343,476 92,248 -
租賃負債 3,651 7,302 28,417 91,358 62,050
應付公司債 - - - 500,000 -
\$ 142,522 \$
582,449
\$ 371,893 \$ 683,606 \$
62,050

上 述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浮 動 利 率 工 具 金 額 , 將

因浮 動 利率 與 資產 負債 表 日所 估 計之 利率 不 同而 改 變。

(2) 融資 額 度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無擔保銀行透支額度
-已動用金額 \$
809,388
\$
948,608
-未動用金額 110,000 280,000
\$
919,388
\$
1,228,608

二七 、 關係 人 交易

本 公司 為 合併 公司 之 最終 控 制者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係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 間 之 交 易 、 帳 戶 餘 額 、 收 益及 費 損於 合 併時 全數 予 以銷 除 ,故 未揭 露 於本 附 註。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38,469
\$
100,382
退職後福利 328 1,294
\$
38,797
\$
101,676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場 趨 勢決 定 。

二八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 所 述 者 外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重 大 承 諾 事項 及 或有 事 項如 下:

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 合併 公 司為 取 得銀 行 授信 額度 而 開立 擔保 票 據金 額 為 1,200,000 仟 元。

二九 、 其 他

(一 ) 具重 大 影響 之 外幣 資產 及 負債 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合 併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 影響 之 外幣 金 融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單位 : 美金 / 新台 幣仟 元

110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9,174 27.68 \$ 253,936
貨幣性項目
33 27.68 913
109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9,664 28.48 \$ 275,231
貨幣性項目
3 28.48 85

具 重大 影 響之 外幣 兌 換損 益 (已 實現 及 未實 現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功能性貨幣
淨 兌 換 損 失
淨 兌 換 損 失
新 台 幣 (新台幣:新台幣) ( \$ 7,282 ) (新台幣:新台幣) ( \$ 60,445 )
  • (二 ) 合併公司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造成之影響進行評估,截至本合 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對於合併公司之運營能力、籌資情形及 資產減損評估等,均未受到重大影響。惟疫情影響仍具不確定性, 合併 公 司將 持 續關 注疫 情 之發 展 並評 估其 影 響。
  • 三十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 ) 重大 交 易事 項 :
      1. 資金 貸 與他 人 :附 表一 。
      1. 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無。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 部 分):無 。
      1. 累積 買 進或 賣 出同 一有 價 證券 之 金額 達新 台幣 3 億 元 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
      1. 取得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台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處分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台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與關 係 人進 、 銷貨 之金 額 達新 台幣 1 億元 或 實收 資 本額 20%以 上: 附 表二 。
      1.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台 幣 1 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 額 20%以上 :無 。
      1. 從事 衍 生性 商 品交 易: 無 。
      1. 其他: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及 金 額: 附 表 三 。
  • (二 )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附 表 四 。
  • (三 ) 大陸 投 資資 訊 :無 。
  • (四 ) 主要 股 東資 訊 :股 權比 例 達 5%以 上 之 股東 名 稱、 持 股數 額及 比 例 : 附表 五 。
  • 三一 、 部門 資 訊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 訊 , 著 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為 博奕 及 工業 電 腦部 門、 航 太及 國 防工 業部 門 、精 密 機械 及板 材 部門 。

(一 ) 部門 收 入與 營 運結 果

部門收入 部門損益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應報導部門 博奕及工業電腦 \$ 511,293 \$ 609,895 ( \$ 40,730 ) ( \$ 99,687 ) 航太及國防工業 1,800,156 1,613,966 ( 70,931 ) ( 51,197 ) 精密機械及板材 (註) - 1,322,791 - ( 19,155 ) 其他沖銷及調整 ( 213,501 ) ( 168,774 ) 80,482 58,428 應報導部門合計 \$ 2,097,948 \$ 3,377,878 ( 31,179 ) ( 111,611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30,767 ( 53,878 ) 稅前淨利(損) \$ 99,588 ( \$ 165,489 )

合 併公 司 營業 單位 之 收入 與 營運 結果 依 應報 導 部門 分析 如 下:

註: 合併 公 司對 恩 德公 司及 其 子公 司 自 109 年 5 月 27 日 起,因喪 失 控制 力 ,故 不 納入 合併 報 表。

(二 ) 部門 總 資產 與 負債

合 併 公 司 於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總 資 產 及 負 債 暨 其 他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金 額 時, 由 於該 等資 訊 並未 提 供予 營運 決 策者 , 故不 予揭 露 。 (三 ) 地區 別 資訊

合 併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收 入 依 營 運 地 點 區 分 與 非 流 動 資 產 按 資產 所 在地 區 分之 資訊 列 示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183,831
\$
851,387
\$
29,656
\$
44,084
1,914,117 1,936,984 891,364 826,034
- 162,072 - -
- 392,128 - -
- 35,307 - -
\$
2,097,948
\$
3,377,878
\$
921,020
\$
870,118

非 流 動 資 產 不 包 括 分 類 為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四 ) 主要 客 戶資 訊

來 自單 一 客戶 之收 入 達合 併 公司 收入 總 額 之 10%以 上者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
420,278
\$
447,861


339,095 380,831


288,473 (註)
\$
1,047,846
\$
828,692

註: 收入 金 額未 達 合併 公司 收 入總 額 之 10%。

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 國 110 年 度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 號 貸



象 往 來 項 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期 末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額 利 率 區 間 資 金 貸 與 業務往來 有短期融通資 提列備抵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司 貸

金必要之原因 損失金額 稱 價 資金貸與限額

0 本 公 司 AP Parpro, Inc. 其他應收款 \$
14,268
\$
-
\$
-
- 短期融通資金 \$ - 營業週轉 \$ -
-
\$ - \$
242,608
\$
606,521
(註) (本公司最近
(本公司最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期 財 務 報 表
淨值 20%)
淨值 50%)
Parpro (Nevada), Inc. 其他應收款 71,338 - - - 短期融通資金 - 營業週轉 -
-
- \$
242,608
\$
606,521
(註) (本公司最近
(本公司最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期 財 務 報 表
1 Parpro Holdings AP Parpro, Inc. 其他應收款 42,803 41,520 41,520 2.5% 短期融通資金 - 營業週轉 -
-
- 淨值 20%)
淨值 50%)
\$1,500,006
\$1,500,006
Co., Ltd. (子公司最近
(子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
期財務報表
淨值 100%)
淨值 100%)
2 Parpro Parpro (Nevada), Inc. 其他應收款 51,363 49,824 49,824 2.75% 短期融通資金 - 營業週轉 -
-
- \$1,003,299
\$1,003,299
Technologies, (子公司最近
(子公司最近
Inc. 期財務報表
期財務報表
淨值 100%)
淨值 100%)
AP Parpro, Inc. 其他應收款 114,185 113,488 58,128 2.5%-2.75% 短期融通資金 - 營業週轉 -
-
- \$1,003,299
\$1,003,299
(子公司最近
(子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
期財務報表
淨值 100%)
淨值 100%)
3 Parpro AP Parpro, Inc. 其他應收款 28,535 27,680 - 2.75% 短期融通資金 - 營業週轉 -
-
- \$
41,351
\$
41,351
(Nevada), Inc. (子公司最近
(子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
期財務報表
淨值 100%)
淨值 100%)

註:已於 110 年 11 月到期。

與關 係 人進 、 銷貨 之金 額 達新 臺 幣 1 億元 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民 國 110 年 度

附表 二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進(銷)貨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AP Parpro, Inc.

Parpro Nevada, Inc.

(
\$
153,572
)
(
16%
)
月結

30
- - -

母子 公 司間 業 務關 係及 重 要交 易 往來 情形 及 金額

民 國 110 年 度

附表 三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
(

)
1



或總資產


0

AP Parpro, Inc. 1 銷貨收入 \$ 24,899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1 應收帳款 24,834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1

12,079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1 其他收入 32,178 依雙方約定條件 2%
1 其他應收款 32,038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Parpro Technologies Inc. 1 其他收入 37,882 依雙方約定條件 2%
1 其他應收款 29,147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1 Parpro Holdings Co., Ltd. AP Parpro, Inc 3 其他應收款 42,302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2 AP Parpro, Inc. Parpro Nevada, Inc. 3 銷貨收入 153,572 依雙方約定條件 7%
3 Parpro Technologies Inc. AP Parpro, Inc. 3 其他應收款 59,296 依雙方約定條件 2%
Parpro Nevada, Inc. 3 其他應收款 44,871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4 Parpro Nevada, Inc. AP Parpro, Inc. 3 銷貨收入 19,828 依雙方約定條件 1%
3 預付貨款 49,876 依雙方約定條件 2%

註 1: 與交 易 人之 關 係有 以下 三 種

  1. 母公 司 對子 公 司。

  2. 子公 司 對母 公 司。

  3. 子公 司 對子 公 司。

註 2: 揭露 交 易金 額 新台 幣 10,000 仟元 以 上 。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 ....等相 關 資訊

民 國 110 年 度

附表 四 單位 : 新台 幣 /外 幣仟 元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持股%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世德公司 工業電腦及博奕機 \$
20,000
\$
20,000
7,271,945 100 \$
58,991
(
\$
1,651
)
(
\$
1,651
)


台等之銷售
Parpro Holdings Co., 英屬維京群島
USD
36,190
USD
36,190
36,190 100 1,500,006 70,691 70,691

Ltd.
恩德公司 非金屬電腦數控加 470,758 470,758 39,904,488 20.86 512,334 218,222 13,887 關聯企業
工中心
總格公司 機械之製造及銷售 56,507 56,507 959,880 4.73 26,937 3,855 181 關聯企業
世德公司 總格公司 機械之製造及銷售 28,797 28,797 485,000 2.39 13,611 3,855

關聯企業
Parpro Holdings AP Parpro, Inc. 航太產業零件產銷 USD
12,722
USD
12,722
6,765 100 367,179 9,729



Co., Ltd. Pilot (Las Vegas), Inc.
USD
735
USD
735
735 100 8,268 1,871



Parpro Quality Inc.
USD
23,955
USD
23,955
23,500,000 100 1,003,299 70,128



AP Parpro, Inc. Parpro (Nevada), Inc. 工業電腦及博奕機 USD
2,941
USD
2,941
510 80 33,083 9,354



台等之銷售
Pilot (Las Vegas), Parpro (Nevada), Inc. 工業電腦及博奕機 USD
735
USD
735
490 20 8,268 9,354



Inc. 台等之銷售
Parpro Quality Parpro Technologies 網通、航太及國防 USD
23,500
USD
23,500
12,859 100 1,003,299 70,128



Inc. Inc. 工業零組件產銷

事欣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主要 股 東資 訊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五

運永投資有限公司 9,755,865 11.69%

8,071,942 9.67%
傑世投資有限公司 5,830,415 6.98%

註: 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當季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 持有 公 司已 完 成無 實體 登 錄交 付(含 庫藏 股 )之 普 通股 合計 達 5%以上 資 料 。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記 載 股 本 與 實 際 已 完 成 無 實 體 登 錄 交 付 股 數, 可 能因 編 製計 算基 礎 不同 或 有差 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