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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SOFT COMPANY LIMITE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30, 2021
55957_rns_2021-07-30_0eb02753-b872-4e6a-9fb3-e73cfa46465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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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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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
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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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王瑞金 任迎春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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