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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JIT —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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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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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
時 間:中華民國114 年6 月20 日(星期五) 上午9 時整 -
地 點: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266 號9 樓(漢來大飯店金銀廳)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業經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政初會計師及傅文芳會計師查 核簽證完成,認為足以允當表達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及民國一一三年度之經營成果 與現金流量情形。 -
二、上述決算表冊經送審計委員會審核完畢,認為尚無不符。 三、敬請 承認。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918,523,486 元,加上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431,913 元,減除113 年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 畫之再衡量數) 18,999,249 元,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89,995,615 元,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
809,960,535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盈餘2,038,127,838 -
元,累積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2,848,088,373 元,擬配
1
發股東紅利每股1.4 元,全數以現金發放,合計金額為
新台幣534,960,898 元。
-
三、上述盈餘分配案經送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畢,尚無不符。 -
四、敬請 承認。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一、配合相關法令規定,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 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敬請 公決。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六項之規定,擬修訂本公司章 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第3 頁。 -
二、敬請 公決。
臨時動議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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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次 |
修正後 |
修正前 |
修正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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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條 |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6%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提撥之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有不低於35%作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之用。前二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6%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
依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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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二條 |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五年四月廿三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三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五年四月廿三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
增列修正次數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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