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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ang Group Vanadium Titanium & Resourc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Sep 26, 2005

53720_rns_2005-09-26_da6e2ab9-7694-4f0f-804b-25587e5376a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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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新钢钒 公告编号:2005-20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绪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规定,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 公司于2005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保证:《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 称“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会议决议公告 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二、释义

在本《征集函》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1

  • “新钢钒”、“公司” 、“本公司”:指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 “征集人”:指新钢钒董事会。

  • “本次会议/会议”:指公司召开的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会议。

“征集投票权”:指新钢钒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该次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 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三、新钢钒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PANZHIHUA NEW STEEL & VANADIUM COMPANY LIMITED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61706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pzhsteel.com.cn/psv

公司股本:1,306,845,288 股

法定代表人:洪及鄙

主营业务:铁、钢、钒的冶炼加工;钢压延加工;氧气、氢气、氩气、氮气、 蒸汽制造;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 (二)征集事项: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攀

  • 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委托。

  • (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签署日期: 2005 年9 月25 日

四、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新钢钒召开的本次会议而设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 年10 月26 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 日—10 月26 日。

2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 10 月21 日—10 月26 日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 、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 日—10 月26 日15:00 中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攀枝花市攀钢南山宾馆。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 票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五)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 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 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 出席本次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条件接受本次会议的决议。

3

(六)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采取召开投资者座谈会、进行网上路演或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 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上述沟通协商安排的具体时间 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七)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征集投票委托事宜,向 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 愿。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互联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互联

  • 网投票为准。

(九)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本次会 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 年10 月19 日、10 月21 日。

(十)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 年10 月18 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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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手续:

  •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 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

  • 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 小时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 3、登记时间

2005 年10 月19 日—10 月21 日的每日9:00—12:00,13:30—17:30 (十二)注意事项

  •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玉惠

联系电话:8008862889 0812-3393695 3392889

传真:0812-3393992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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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新钢钒截止2005 年10 月18 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 股东。

  • (二)征集时间:自2005 年10 月19 日至2005 年10 月25 日(每日9:00-12:

  • 00,13:30-17:30)。

  •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

  • 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截止2005 年10 月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钢钒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 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新钢钒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2005 年10 月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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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 年10 月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可以通 过挂号信函方式(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 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

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 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 年10 月25 日17:30)之前送 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 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617067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392889

传真:0812-3393992

联系人:罗玉惠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核并 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新钢钒董事会秘书处统计表格后转交征集 人。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 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 年10 月25 日17:3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

  •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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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 外的人。

2、其他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或者 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做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 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 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 证。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 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 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 股东亲临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 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 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签字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 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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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 投票委托征集函》之签署页)

征集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9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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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 注:本表复印有效 )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了《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亲自出席会议并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 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 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 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代表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5 年 月 日在 召开的攀枝花新 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 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攀枝花新钢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 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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