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angang Group Vanadium Titanium & Resourc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4, 2021

53720_rns_2021-11-24_93dfed6d-d5e6-4d0b-b008-573c0c8ee37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7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 2022-2024 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鞍钢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 协议(2019-2021 年度)》将于 2021 年底到期,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 管理,公司拟与鞍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 年度)》。

本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2022-2024 年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 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2021 6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1

东须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通知。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8885772F

企业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 31 号

法定代表人:谢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

主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等。

  • 截至 2020 年末,鞍钢财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78.25 亿元,净资

  • 产为人民币 71.58 亿元;2020 年度,鞍钢财务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14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90 亿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鞍钢财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340.10 亿元, — 净资产为人民币 71.93 亿元;2021 年 1 9 月份,鞍钢财务公司营业收

  • 入为人民币 6.95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80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鞍钢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27.9%。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因

2

此本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内控完善、经营稳健、服务手段先进,业务上受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达标,资产优良,不 良贷款率始终为零。

鞍钢财务公司多年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资金保 障,其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保持良好。我们认为鞍钢财务公司有能力 按照相关约定为本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鞍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 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鞍钢财务公司向鞍钢集团有限公 司其它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 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档次贷款利 率。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乙方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甲、 乙双方可以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 结算业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网上结算

3

客户服务协议,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 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 存款业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乙方向鞍钢集团公司其 它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2)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受双方关联交易额度限制, 甲方存入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年存款利息上限 不超过 0.5 亿元/年。

  1. 信贷业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 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 贴现以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 于甲方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档次贷款利率。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贷款及贴现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年。

  1. 委托贷款业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在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档次贷款利率。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5 亿元。

  1. 票据业务

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收取和使用票据,乙方不收 取服务费,通过乙方办理票据贴现融资利率不高于甲方在国内其他金 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型票据贴现利率。

4

  1.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 效。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鞍钢财务公司长期以来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和资金保 障,降低了本公司资金运营成本,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对本公司的 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本次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 的《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 年度)》,约定了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可 开展的业务范围、定价原则和风险控制措施,可有效防范风险,维护 资金安全,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 (2022 2024 年度)》,并约定 2022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额上限,是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 定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上述关 联交易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 公司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2019 2021 年度)》规定限额开展 - 存、贷款业务,2019 年至 2021 年 1 9 月相关执行情况如下:

2019 年-2021 年 1-9 月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交易限额 2019年 业务期间2020年 2021年1-9月
存款业务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10 亿元 <100,000 <100,000 <100,000
存款利息总额0.2亿元 1,062 1,611 1,310
委贷业务 委托贷款限额15 亿元 105,100 93,100 58,100
委贷利息总额 4,076 5,762 1,700
信贷业务 授信总额10亿元 55,000 55,000 100,000
贷款利息总额0.5亿元 0 0 0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 (三)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2022 2024 年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