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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ang Group Vanadium Titanium & Resourc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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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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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7-3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攀钢集团钛业有限 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钛业”)拟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 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即重庆钛业以其 7.5 万吨/年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项目相关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采取 售后回租形式,向昆仑租赁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下同),租赁期限为 5 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公司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为鞍钢集团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 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且不支付任何担保费用。
(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 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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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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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 34 号
法人代表:桂王来 注册资本:796,12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 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 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 理业务; 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3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4,674,708.45 | 4,825,524.48 |
| 总负债 | 3,940,043.92 | 3,873,904.80 |
| 净资产 | 734,664.53 | 951,619.68 |
| 项目 | 2017 年1-3 月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9,243.18 | 142,028.22 |
| 利润总额 | 25,090.04 | 91,279.40 |
| 净利润 | 20,832.15 | 77,359.55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重庆钛业 7.5 万吨/年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项目相
关机器设备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关系:交易标的资产归属于重庆钛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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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等。
资产所在地:重庆市麻柳沿江开发区
资产价值:交易设备总资产净值不超过 6 亿元。
四、拟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本金:5 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5 年
租赁利率:4.75%(实际租赁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租赁服务费:3.5%(实际租赁服务费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期初一
次性支付
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本金、按季度支付,共 20 期。
设备确权期:出租人提供自起租日起 12 个月的确权办理期,由承租人
在确权期内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
所有权与使用权:确权期内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间所有 权归属于出租人;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支付完全部租金和留购价款 1 万 元后,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届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移证 明书;使用权始终归属于承租人。
生效时间及有效期限:自起租日起 60 个月,起租日为出租人根据协议 约定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当日。
协议生效条件:本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重庆钛业与昆仑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和《抵押合同》;鞍钢集团公司与昆仑租赁签订《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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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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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满足重庆钛业 7.5 万吨/年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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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达产达效攻关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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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拟与昆仑租赁合作,出租人资质较好,不存在重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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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昆仑租赁与其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放款更及时,融资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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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人鞍钢集团公司,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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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的 53 户重要骨干中央企业之一,有能力对本次交易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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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对重庆钛业进行现金流测算,有能力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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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不会影响重庆钛业对相关设备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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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重庆钛业管理层负责本次交易的实施,公司将及时披 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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