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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ang Group Vanadium Titanium & Resourc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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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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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6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16: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杜斯宏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拟激励对象就本 议案回避了表决。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 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拟通过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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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杜斯宏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拟激励对象就本 议案回避了表决。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杜斯宏先 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拟激励对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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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杜斯宏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拟激励对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四)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 解除限售条件及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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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五)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决定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九)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十)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 关协议;

(十一)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十二)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十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四)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计划有效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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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将高晋康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1 64)。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有 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 号)的相关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部分条 款、第八章《党委》专章全部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和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至第六项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均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拟实施的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方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择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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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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