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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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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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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 年4月5 日证监许可[2017]464 号文核准,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109,988,950 股,每股 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399,997.5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9,304.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975,960,692.60 元。截止 2017 年6 月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 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 年6 月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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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 年12 月15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55,253,906.69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255,154,380.23 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 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同时公司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传统项目工程以及PPP 项目投 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 年期贷款LPR 基准利率3.8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96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2021 年12 月15 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 亿元,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不得通过直 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符合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12 月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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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发表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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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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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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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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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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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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