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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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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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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2-006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棕 榈园林”)公开发行7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789 号文核准。

2、棕榈园林本期公开发行面值7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7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 元。

3、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 级;发行人最近一期(2011 年9 月30 日)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2,595.50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3.8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3.21%。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62.24 万元(2008 年、2009 年及2010 年公司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平均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为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7.2%-8.2%,最终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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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 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3 年内固定不变。如 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 年票面利率 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 年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 年3 月20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 年3 月21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 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 申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5 亿元和6.5 亿元。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 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网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 代码为“101692”,简称为“11 棕榈债”。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 “101692”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068”。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 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 张,即1,000 元),超过1 手的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网 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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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 手 (100 万元),超过1,000 手的必须是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 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同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棕榈园林股 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 年 3 月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 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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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棕榈园林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
本期债券
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面值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含7 亿元)的公
司债券
本次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
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
构的总称
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社会公众投资者 在登记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在登记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询价日 2012 年3 月20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2 年3 月21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网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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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1棕榈债”)。

  • 2、发行总额:7亿元。

  •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5、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 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 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 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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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10、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3月21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2、兑付日:2017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5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 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7.2%-8.2%,最终票 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 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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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 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 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9、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5亿元和6.5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 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 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 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2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2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7 亿元(发行规模)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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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 执行。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2012 年3 月19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T-1 日
(2012 年3 月20 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2012 年3 月21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 日
(2012 年3 月22 日)
网下认购日
T+2 日
(2012 年3 月23 日)
网下认购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 之前
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2012 年3 月26 日)
主承销商验资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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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7.2%-8.2%,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 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3月20日(T-1日)下午15:00前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 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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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3月20日(T-1日)下午15:00前将加 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联系人:刘文沁、 李华、尹丽鸽、吴洪鹏;传真:0755-82401562、0755-25921348;联系电话: 0755-22625862、0755-22624817、0755-22621064、010-66299559。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 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3月21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5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 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 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 网上回拨。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3月21日(T日)深交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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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 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 1、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2”,简称为“11棕榈债”。

  •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 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即1,000 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申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 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 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 设数量申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 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 年3月21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 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3月21日(T日)之前(含当 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 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 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六)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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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 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数量为6.5亿元,网上与网下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 不超过7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 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 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 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 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3月21日(T日)、2012年3 月22日(T+1日)、2012年3月23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3月20日(T-1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 利率询价与申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 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 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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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2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 者全称和“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 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2年3月23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 构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 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012500801686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13584000019 行内联行行号:78769 开户行联系人:梅石 银行查询电话:0755-25878042 银行传真:0755-22197905

五、风险提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桂昌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20号向明大厦11C

联系人:冯玉兰

联系电话:020-3788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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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37882988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人:徐丽、杜亚卿、杨洁、张涛

联系电话:010-66299509、010-66299520、010-66299521、0755-22621508

传真:0755-824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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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附表一: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表一: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表一: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表一: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表一: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 7.2%-8.2%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20日(T-1)15:00时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755-82401562、0755-25921348;
咨询电话:0755-22625862、0755-22624817、0755-22621064、010-66299559
联系人:刘文沁、李华、尹丽鸽、吴洪鹏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
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
同意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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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人(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 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 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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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 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 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 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 记号”。

  •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 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 可不连续;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并为100 万 元(10,000 张)的整数倍。

  •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 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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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2 年3 月20 日(T-1 日) 15:00 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 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 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 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 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755-82401562 、0755-25921348 ; 咨询电话:0755-22625862、0755-22624817、0755-22621064、010-66299559; 联系人:刘文沁、李华、尹丽鸽、吴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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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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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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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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