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6, 2021

54472_rns_2021-01-06_7b443770-6598-4aab-a100-dfb997210c4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林慧女士的简历,未发现林慧女士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了解,林慧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 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同意董事会聘任林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刘金全、曾燕、胡志勇、李启明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1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