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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Sep 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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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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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收购贝尔 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的独立意见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 年9 月29 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 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目的为了充实香 港全资子公司的资本用于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以实现对 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参股。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设计能 力及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 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增资后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规模仍将远小于母公司,对目前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不构成任何重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不存在能致使公 司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涉及金额在董事会的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1,077,338 元人民币及自有资金 228,922,662 元人民币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以600,000,000 元港币的价 格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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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