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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E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Apr 1, 2013

52010_rns_2013-04-01_c8c7c891-08b4-4c47-904d-5da9af2b5cd0.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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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329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此合併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高雄市楠梓加工區中三街9 號 公司電話:(07)361-3131

~1~

財務報告 目 錄

財務報告
目 錄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合併資產負債表 3
四、合 併 損 益 表 4
五、合併現金流量表 5
六、財務報表附註
(一)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6~17
(二)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7
(三)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7~31
(四)關係人交易 31~33
(五)質押之資產 33
(六)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3~34
(七)重大之災害損失 34
(八)重大之期後事項 34
(九)其 他 35~45
(十)停業單位損益及現金流量揭露 46
(十一)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資訊 47~48

~2~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資 產 資 產 附 註 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負債及股東權益 負債及股東權益 附 註 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科目 金 額 金 額 代碼 會計科目 金 額 金 額
11XX
1100
1120
1130
1140
1150
1160
1180
120X
1260
1286
1291
1298
1310
14XX
1421
1480
15XX
15X1
1521
1531
1551
1561
1611
1631
1681
15X8
15XY
15X9
1671
1672
1599
17XX
1750
1760
1770
18XX
1810
1820
1830
1853
1860
1888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淨額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受限制資產-流動
其他流動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 本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物
其他設備
重估增值
成本及重估增值合計
(減):累計折舊
(加):未完工程
預付設備款
(減):累計減損-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商譽
遞延退休金成本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閒置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一/三.1
一/三.2
一/三.3/四
一/三.4/五
一/三.5/四

一/三.6/四
一/三.7
三.8


一/三.9
一/三.11/五
一/三.12/五
一/三.13/五
一/三.14
一/三.15

一/三.16
四/五

一/三.17/四
$255,222
23,876
21
1,527,542
271,927
29,203
30,832
1,048,924
78,706
80,648
473,712
37,619
36
3,858,268
325,564
168,925
494,489
7,226,711
18,010,647
8,499
64,632
472,737
12,232
370,102
10,900
26,176,460
(19,680,991)
18,008
195,518
(10,500)
6,698,495
7,733

1,727
9,460

63,709
11,201
129,511
2,124,287
655,212
2,983,920
$14,044,632
1.82
0.17
0.00
10.88
1.94
0.21
0.22
7.47
0.55
0.57
3.37
0.27
0.00
27.47
2.32
1.20
3.52
51.46
128.24
0.06
0.46
3.36
0.09
2.63
0.08
186.38
(140.13)
0.13
1.39
(0.08)
47.69
0.06

0.01
0.07

0.45
0.08
0.92
15.13
4.67
21.25
100.00
$165,316
25,078
47
1,734,838
34,599
35,052
28,284
1,202,115
111,234
79,821
548,467
36,125
43
4,001,019
265,429
170,299
435,728
8,446,343
20,577,110
11,265
135,404
429,769
61,332
332,757
10,900
30,004,880
(22,069,657)
7,577
51,933
(16,876)
7,977,857
7,592
7,247
3,739
18,578

53,243
16,817
129,292
2,194,045
4,030
2,397,427
$14,830,609
1.11
0.17
0.00
11.70
0.23
0.24
0.19
8.11
0.75
0.54
3.70
0.24
0.00
21XX
2100
2110
2121
2122
2140
2150
2160
2170
2190
2272
2280
2288
2298
24XX
2420
2446
28XX
2810
2820
2882
3XXX
31XX
3110
32XX
3260
33XX
3351
34XX
3420
3430
361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
其他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其他流動負債
應付租賃款-流動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流動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應付租賃款-非流動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未實現售後租回利益
其他負債合計
負 債 總 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
保留盈餘
累積虧損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總計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三.18
三.19



三.20

三.21
一/三.11
三.20
三.21


三.22
三.23
三.26
$3,372,248
76,744
479,979
37,228
2,362,982
5,968
639
306,296
49,800
839,668
162,979
152,427
6,530
7,853,488
1,084,334
6,960
1,091,294
397,628
450
3,346
401,424
9,346,206
8,060,158
5,215
(3,461,927)
108,341
(111,569)
4,600,218
98,208
4,698,426
$14,044,632
24.01
0.55
3.42
0.27
16.82
0.04
0.00
2.18
0.36
5.98
1.15
1.09
0.05
55.92
7.72
0.05
7.77
2.83
0.00
0.03
2.86
66.55
57.39
0.04
(24.65)
0.76
(0.79)
32.75
0.70
33.45
100.00
$4,031,690
76,486
405,394
50,848
2,291,186
4,190
2,501
293,748
143,300
1,057,020
198,651
155,643
55
8,710,712
1,957,920
118,856
2,076,776
345,852
150
4,155
350,157
11,137,645
6,060,158
6,019
(2,477,813)
103,431
(72,435)
3,619,360
73,604
3,692,964
$14,830,609
27.18
0.52
2.73
0.34
15.45
0.03
0.02
1.98
0.96
7.13
1.34
1.05
0.01
58.74
13.20
0.80
14.00
2.33
0.00
0.03
2.36
75.10
40.86
0.04
(16.71)
0.70
(0.49)
24.40
0.50
24.90
100.00
26.98
1.79
1.15
2.94
56.95
138.75
0.08
0.91
2.90
0.41
2.24
0.07
202.31
(148.81)
0.05
0.35
(0.11)
53.79
0.05
0.05
0.02
0.12

0.36
0.11
0.87
14.80
0.03
16.17
100.00

(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杜俊元

經理人:杜俊元 會計主管:李俊寬

~3~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0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每股盈餘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代碼 項 目 附 註 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註) 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4170
4190
4100
5000
5910
5920
5930
6000
6900
7100
7110
7121
7130
7160
7210
7310
7480
7500
7510
7530
7560
7620
7630
7640
7880
7900
8110
8900
9110
9600
9750
營業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損失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損失)
營業毛利合計
營業費用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兌換利益-淨額
租金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兌換損失-淨額
閒置資產折舊及跌價損失
減損損失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損)
停業單位損失(減除所得稅費用後淨額)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合併總損益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損)
停業單位損失(減除所得稅費用後淨額)
合併總損益
少數股權
母公司股東之純益
一/三.28/四
一/三.11





一/三.15



一/三.29
$2,851,955
(1,601)
(5,423)
2,844,931
(2,559,727)
285,204
(6,529)
1,482
280,157
(191,049)
89,108
522
35,487
2,296
133
386
4
9,143
47,971
(46,167)
(10,204)

(3)


(1,270)
(57,644)
79,435
(35,334)
44,101
(7,949)
$36,152
$30,561
5,591
$36,152
$0.10
(0.05)
0.05
(0.01)
0.04
(0.00)
$0.04
100.25
(0.06)
(0.19)
100.00
(89.97)
10.03
(0.23)
0.05
9.85
(6.72)
3.13
0.02
1.25
0.08
0.01
0.01
0.00
0.32
1.69
(1.62)
(0.37)

(0.00)


(0.04)
(2.03)
2.79
(1.24)
1.55
(0.28)
1.27
1.07
0.20
1.27
$2,608,314
(1,675)
(6,643)
2,599,996
(2,458,554)
141,442
(55)
9,456
150,843
(193,224)
(42,381)
451
4,471
634

54

14,492
20,102
(58,914)
(2,813)
(3,877)
(5)
(2,491)
(7)
(279)
(68,386)
(90,665)
(9,915)
(100,580)
(49,944)
($150,524)
($164,069)
13,545
($150,524)
($0.15)
(0.02)
(0.17)
(0.08)
(0.25)
0.02
($0.27)
100.32
(0.06)
(0.26)
100.00
(94.56)
5.44
0.00
0.36
5.80
(7.43)
(1.63)
0.02
0.17
0.02

0.00

0.56
0.77
(2.26)
(0.11)
(0.15)
(0.00)
(0.10)
(0.00)
(0.01)
(2.63)
(3.49)
(0.38)
(3.87)
(1.92)
(5.79)
(6.31)
0.52
(5.79)

(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

(註):便於報表比較100年第一季損益業經重分類。

董事長:杜俊元 經理人:杜俊元

會計主管:李俊寬

~4~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0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項 目 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損)
調整項目:
少數股權淨利
壞帳(回升利益)
折舊費用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帳列銷貨成本項下)
各項攤提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減損(回升利益)損失(已含轉列停業部門損失2,093仟元)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已含轉列停業部門利益3,677仟元)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已含轉列停業部門損失5,530仟元及6,270仟元)
閒置資產提列折舊
備抵閒置資產跌價損失轉回
應收票據(增加)
應收帳款減少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
其他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減少)
應付所得稅(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增加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增加(減少)
累積換算調整數
匯率影響數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受限制資產-流動(增加)
出售固定資產
購置固定資產
償債基金減少
遞延費用(增加)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電腦軟體成本(增加)
其他資產-其他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減少)
應付租賃款(減少)增加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代收款
少數股權(增加)減少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與融資活動:
長期借款轉列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應付租賃款-非流動轉列應付租賃款-流動
出租資產轉列固定資產
本期支付所得稅
$30,561
5,591
(1,538)
252,374
9,770
3,692
(35,487)
(2,093)
(4)
(5,973)
15,734
3
(3)
(1,442)
30,631
(36,879)
16,572
3,087
90,032
14,748
2,114
(1,921)
30,972
66,655
9,397
(59,461)

17,027
(4,114)
19,922
2,318
5,048
759
39
478,131
(28,552)
17,907
(234,760)
48,000
(563)
(2,167)
3,422
(500)
170
(197,043)
245,261
(405)
22,068
(423,129)
(45,284)
300
4,276
(984)
(197,897)
(39)
83,152
172,070
$255,222
$48,955
$2,248
$839,668
$152,427
($164,069)
13,545
(2,339)
289,254
4,863
3,730
(4,471)
2,491
7
(634)
9,083
5
(5)
(2,594)
311,410
14,425
(8,380)
(361)
61,917
(8,773)
1,429
8,999
5,528
54,450
(9,023)
(219,316)
(2)
(86,484)
(1,452)
37,692
3,988
(9,401)
(3,150)
7,138
309,500
(17,737)
154,690
(377,024)
48,000
(314)
1,281
(1,316)
(626)
207
(192,839)
75,991
(747)
(6,510)
(420,124)
116,932
40
440
748
(233,230)
(7,138)
(123,707)
289,023
$165,316
$3,709
$993
$1,057,020
$155,643
$302

(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杜俊元 經理人:杜俊元

會計主管:李俊寬

~5~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 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 1.合併概況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度首次適用新修正之財務會計準則第七號公報,因此,列入 合併報表之子公司除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被投資公司外,亦包括達 該號公報所述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被投資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內之子 公司及其變動情形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 明
101.3.31. 100.3.31
本公司 OSE PHILIPPINES,
INC.(OSEP)

(1)積體電路及
各種半導體
零組件。
(2)以上產品之
研究、設計、
製造、裝配、
加工、測試及
售後服務。
99.99% 99.99% 1. 本公司直接持有
OSEP
公司股權
93.56%,連同本公
司之子公司(OSE
B.V.I.)間接持有
6.44%,合計持有
OSEP
公司股權
99.99%。
2.OSEP 公司因受國
際金融風暴影響,
當地法令准予將因
購置固定資產所產
生之兌換損益予以
資本化,與國內公
報不符,故予以調
整至當期損益項下
認列。
3.OSEP公司已於民
國一00年第四
季停止營運。
本公司 OSE
INTERNATIONAL,
LTD. (OSE B.V.I.)
對各種生產事業
之投資。
100.00% 100.00%

~6~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 SPARQTRON
CORP.(SPARQTRON)
電子產品製造服
44.32% 46.16% 詳(2)說明
本公司 OSE USA,INC.
(OSEU)
對各種生產事業
之投資。
100.00% 100.00% OSEA 於民國95年2月
14日與OSEU 合併,並
概括承受OSEU 之資
產及負債。後OSE
ACQUISITION CORP.
再更名為
OSE
USA,INC.
本公司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華致)
企業經營管理顧
問業、資訊軟體
服務業
20.25% 20.25% 詳(2)說明
本公司 COREPLUS(HK)
LIMITED.(COREPLUS)
電子產品製造服
100.00% 100.00%
SPARQTRON
CORP.
(SPARQTRON)
CONSTELLA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電子產品製造 100.00% 100.00% 本公司雖未持有
CONSTELLAR股權,但因
本公司之子公司
(SPARQTRON)


CONSTELLAR 100%股權
,故將CONSTELLAR視為
子公司。
COREPLUS (HK)
LIMITED.
(COREPLUS)

蘇州華禕科技有限
公司
電子產品製造
100.00%
100.00%
本公司雖未持有蘇州
華禕科技有限公司股
權,但因本公司之子
公司(COREPLUS)持有
該公司100%股權,故
將該公司視為子公司

  • (2)當母公司未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超過半數有表決權股份,但將被投資公司視 為子公司時,母公司與子公司關係之本質:

  • A.本公司於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持有 SPARQTRON 股權分別為44.32%及46.16%,具有實質控制力,故將SPARQTRON 視為子公司。

  • B.本公司於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持有華致公司 股權均為20.25%,但因本公司取得該公司董事會過半數之投票權,具有實質控 制力,故將華致公司視為子公司。

~7~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3)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超過半數有表決權股份或潛在表決權,但未構 成控制之原因:無此情形。

  • (4)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權百分比及未合併之原因:無此情形。

  • (5)為配合合併財務報表基準日,子公司合併年度起迄日之調整、處理方式及差異原 因:無此情形。

  • (6)國外子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如匯率變動等:無此情形。

  • (7)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有重大限制者,該限制之本質與程度:無此情 形。

  • (8)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無此情形。

  • (9)子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及新股之有關資料:無此情形。

  • 2.合併報表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表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之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間之 往來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予以沖銷。

凡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目前已可執行或轉換之 潛在表決權)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或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 制能力,構成母子公司關係,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 (1)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 (2)依法令或契約約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 (3)有權任免董事會(或約當組織)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 會(或約當組織)。

  • (4)有權主導董事會(或約當組織)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或約當組織)。

  • (5)其他具有控制能力者。

  • 3.會計估計

公司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時,為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要求,必須作重要之會計估 計和假設,此項會計估計和假設會影響資產負債表日資產及負債之金額、或有資產和負 債之揭露及財務報表期間收入和費用之金額,為實際結果與此項估計可能存在差異。

  • 4.外幣交易及國外財務報表之換算

  • (1)以外幣為基準之交易事項係以交易發生日之即期匯率作為入帳基準,與結清日之外 幣資產或負債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至資產負債日尚未收取或償付之 外幣債權或債務,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予以調整,因調整所發生之兌換損失 或利益,亦列為當期損益。若屬本國企業與國外營運機構有長期投資之情形,其兌 換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科目,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 (2)期末就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餘額,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損益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 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以成本衡量者,則按交 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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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3)編製合併報表時,國外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結算後之餘額結轉外,其餘均 按歷史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當期加權平均之匯率換算,因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 生之差額作為股東權益項下之換算調整數。

  • 5.現金及約當現金

係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 甚少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 6.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及備供出 售之金融資產等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但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 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尚應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金融負債分 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 債。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慣例交易購買或出售之金融資產,採交易日(即本公司及子公司決 定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的日期)會計處理,慣例交易係指一項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 其資產之交付期間係在市場慣例或法令規定之期間內者。

(1)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屬此類別之金融資產,於續後評價時,概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於損 益表。並分為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及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兩類。 此類金融資產除衍生性金融金融商品及原始認列即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商品不得重分類為其他類別之金融商品外,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如不再以短期出 售為目的且符合下列情況之ㄧ者可重分類:

  • ○1 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且公司有意圖及能力持有該金融資產至可預見之未來 或到期日,得重分類為其他類別金融資產。

  • ○2 不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僅於極少情況下方得重分類為其他類別金融商品。

  • 前述之重分類,以重分類日之公平價值作為重分類日之新成本或攤銷後成本,原已 認列之相關損益不予迴轉。原來非屬於此類之金融商品續後不得重分類為此類。

(2)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收取金額及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及子公司 有積極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之非衍生性金融資產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之投 資。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如債券)於續後評價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其公平價值 變動造成之利益或損失,應於除列、價值減損或攤銷時認列損益。攤銷後成本之計 算係以原始認列金額減除償付之本金,調整原始認列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異數採有 效利率法計算之累積已攤銷金額,再減除價值減損或可能無法收回之金額。本公司 及子公司估計現金流量以計算有效利率時,係考量金融商品合約條款,並包括支付 或收取之手續費、折溢價及交易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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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衍生性 金融資產分類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續後評價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其公平價值變動造成之利益或損失,應於除列、價值減損或攤銷時認列損益。 (4)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係指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前述三類金融資產之非衍生性金 融資產。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續後評價係以公平價值衡量,其公平價值變動造成之 利益或損失,除減損損失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益外,於除列前認列為股東 權益調整項目,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除列時,將累積之利益或損失列入當期損益。 此類金融資產若符合放款及應收款之定義,且公司有意圖及能力持有該金融資產至 可預見之未來或到期日,得重分類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重分類時,以重分類 日之公平價值作為重分類日之新成本或攤銷後成本,原已認列為業主權益調整項目 之相關損益則分期攤銷為當期損益。

(5)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係指依避險會計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金融資產。避 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衡量。

(6)以成本衡量或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對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商品投資,包括未上市(櫃)及興櫃股票,係以原始認列之成 本衡量;衍生性商品如與前述權益商品連動並以該等權益商品交割者,亦以原始認 列之成本衡量。

所稱公平價值,在上市櫃股票或存託憑證,係指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開放型基金 之公平價值則係指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金融負債之續後評價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但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資產及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衡量。

7.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

本公司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以前,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係依據過去實際發生呆帳之 經驗,衡量資產負債表日應收款項之帳齡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評估提列。

本公司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以後,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係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客觀證 據顯示重大個別應收款項發生減損,重大個別應收款項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 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金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款 項,以及無減損客觀證據之應收款項,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評估 該組資產之減損。

  • 8.存 貨

  • (1)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前之存貨會計政策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採永續盤存制, 期末並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成本之計算則採加權平均法;至於市價之取決, 原料、物料部份指重置成本,在製品及製成品部份指淨變現價值。

  • (2)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

  • 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如下:

  • 原 物 料 ─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在製品及製成品 ─包括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固定製造費用係以 正常產能分攤。在製品及製成品採加權平均法。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 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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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按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持有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持有股權比例雖 未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評價,即被投資公司 發生淨利(或淨損)時按約當持股比率認列投資收入(或損失)。發放之現金股利,則 作為長期股權投資之收回。至取得時帳列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則分五至二 十年平均攤提。惟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 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就未攤銷餘額評估認列減損損失。另自民國九十五年一 月一日起該差額不再攤銷,新增之差額比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五號「企業合 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有關收購成本分攤之步驟予以分析處理,其中屬於商譽部 分不得攤銷。增發新股時,若各股東非按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並因 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及「資本公積」。 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由長期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 「保留盈餘」。

  • (2)按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其與被投資公司間之順流交易,有關公司間未實現損益 之消除比例,端視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控制能力而定。若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 能力,則公司間未實現損益予以全部消除;若對被投資公司不具控制能力,則公司 間未實現損益按持有被投資公司之股權比例予以消除;而與被投資公司間之逆流交 易,不論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控制能力,公司間未實現損益均按持有被投資公司 之約當持股比例予以消除。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或攤銷性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 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認列。聯屬公司間順流交易所發生 未實現損益之消除,採列記未實現損益科目方式;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之消除,採 沖銷投資科目方式。

  • (3)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發生變動時,投資公司應按持有股份比例以相 對科目之分錄調整認列於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 10.固定資產

  • (1)自有部份

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取得之固定資產以重估價值入帳,以後取得之 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之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修 理及維護支出則列為當年度費用。固定資產出售及報廢時,其成本、累積折舊與 累積減損均自帳上予以減除。出售或報廢之利益或損失則列為當年度營業外收入 或支出。折舊係以平均法按稅法規定之耐用年數計提(房屋及建築10~50 年,建 築物附屬設備2~20 年,機器設備1~8 年,運輸設備5~6 年,辦公設備5~10 年,其他設備5~10 年)。已達耐用年限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 非供營業使用之固定資產,按其淨變現價值轉列閒置資產。供出租使用之固定資 產,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號「租賃會計處理準則」辦理,即依租賃條件、應 收租賃款收現可能性及出租人應負擔未來成本分資本租賃及營業租賃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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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租賃部份

凡租約之性質屬資本租賃者,各期租金均予資本化為資產,租賃資產以承租時公 平市價與全部應付租金(減除應由出租人負擔之履約成本)及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 殘值之現值較低者列為資產,並認列負債;凡租期屆滿得無償取得原租賃標的物 或有優惠承購權者,依租賃資產估計使用年限按平均法計算提列折舊,未具承購 條件者,按租賃期間以平均法提列折舊,應付租賃款則依租賃期限採利息法分年 攤銷。凡租約之性質屬營業租賃者,每期支付租金時,作為租金費用。

  • 11.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 則」。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係以成本衡量。但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則按公 平價值認列。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以其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 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本公司及子公司評估無形資產耐用年限屬有限耐用年限或非確定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之可攤銷金額於耐用年限期間,按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攤 銷,並於無形資產有跡象顯示減損時,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每一會計年 度終了時評估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如有變動,則視 為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攤銷,並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證 明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視為會計估計變 動處理。

研究發展支出

本公司及子公司研究發展專案區分為研究階段及發展階段,如無法區分者,皆視為研 究階段,研究階段發生之支出皆認列為當期費用,發展階段之支出如同時符合下列條 件則予以資本化,否則,亦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資本化條件包括:

  • ・ 完成該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 ・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 ・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 無形資產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 ・ 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專案計畫。

  • ・ 發展階段歸屬於無形資產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 12.遞延費用

主要係網路佈置工程等,按2~3 年平均攤提,若發生資產減損跡象,則進行減損測 試,並認列相關減損損失。

  • 13.勞工退休準備金

  • (1)本公司自民國七十五年起,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二 提撥退休準備金。另自民國九十四年八月起改按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三提撥退休 準備金,撥交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及支用。上項提撥款項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 未包括於財務報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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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退休金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 定,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淨退休金成本係按精算報告提列,包括當期服務成 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與退休金利益之攤提。 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每期提繳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 期費用。

  • (3)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工 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 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及子公司每月負擔之 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1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除列

金融資產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於構成金融資產或部分金融資產之合約權利喪失控制時,即除列該 金融資產或部分金融資產。當本公司及子公司移轉全部或部分金融資產且放棄對金融 資產之控制時,於交換所收取對價之範圍內視為出售。

當金融資產之移轉未符合喪失控制之條件時,本公司及子公司則視該移轉交易為擔保 借款,再取得資產之權利非屬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負債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金融負債於合約規定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到期而使金融負債消滅 時,除列全部或部分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及子公司自相同債權人以幾乎不相同條件交換既有之金融負債,或對既有負 債條件進行大幅修改,並同時承擔新金融負債,該種交換或修改視為除列既有負債並 同時認列新負債,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 15.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已經減損,依不同衡量方式之 金融資產,採用之減損方式如下: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若有客觀證據顯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業已減損,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 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 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列為當期損益。認列減損損失後,若後續期間 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 減損金額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轉應不使金融資產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 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若有客觀證據顯示未有公開市場報價之權益商品投資,或與前述權益商品連動且其清 償須交付該等權益商品之衍生性商品,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公司及子公司將認列減 損損失,減損金額為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以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折現值 與帳面價值間之差額,此減損金額不得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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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若已減損,本公司及子公司將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之累積淨損 失金額轉列為當期損益,其減損損失之金額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取得成本(減已回 收之本金及調整攤銷額)與當時公平價值或可回收金額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 曾列入損益之減損金額後之餘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 損減少金額不得認列為當期損益,而應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備供出售債務商品 之減損金額減少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應予迴轉並認列為當期利 益。

16.衍生性金融商品與避險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遠期外匯合約與利率交換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規避利率 與匯率變動風險。此類衍生性金融商品原始認列與續後衡量皆以公平價值為基礎,當 公平價值為正時則認列為資產,為負時則認列為負債。

當不符合避險會計的條件時,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平價值變動部分則認列為當期損益。 避險關係可分為下列三種類型:

  • (1)公平價值避險:係指規避已認列資產或負債、未認列確定承諾公平價值變動風險。

  • (2)現金流量避險:係指規避現金流量變動之風險,該變動係因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例 如浮動利率債務之全部或部分之未來利息支付)或高度很有可能預期交易之特定 風險所引起,且該變動將影響損益。

  • (3)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係指規避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匯率變動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規避確定承諾之匯率風險依現金流量避險處理。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指定避險開始時,有關避險關係、風險管理目標及避險策略等,即 備有正式書面文件。文件中載明避險工具、相關被避險項目或交易及被規避風險本質 之確認,與如何評估避險工具抵銷欲規避風險造成被避險項目之公平價值或現金流量 變動之有效性。本公司及子公司預期於避險開始及避險期間中,該避險能高度有效抵 銷指定避險期間被規避風險所造成之公平價值或現金流量之變動。本公司及子公司並 持續於避險期間中評估避險有效性,以確信該避險於避險期間中持續高度有效。

當避險交易符合避險會計規定之條件後,依下列方式處理:

公平價值避險

公平價值避險係指規避已認列資產或負債、未認列確定承諾,或前揭項目經指定之一 部分之公平價值變動風險,該價值變動應可歸因於某特定風險且將影響損益。公平價 值避險中,被避險項目因所規避之風險而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調整被避險項目之帳 面價值並立即認列為當期損益。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續後評價,所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亦立即認列為當期損益。

當採公平價值避險之被避險項目原係以攤銷後成本評價時,被避險項目依上段所認列 之帳面價值調整數,仍於被避險項目剩餘存續期間依有效利率法攤銷並認列於損益表 中。得於認列調整數時即開始攤銷,或至遲自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期間始攤銷。

當未認列確定承諾指定為被避險項目,自避險開始日後,其歸因於被規避風險之公平 價值累積變動數,列為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為當期損益。相關避險工具公平價值之變動 亦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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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當有任何下列之情形發生時,本公司及子公司即停止適用避險會計之規定:

(1)避險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約或執行時。

  • (2)避險不再符合避險關係之條件時。

  • (3)本公司及子公司取消原指定之避險。

現金流量避險

現金流量避險係指規避現金流量變動之風險,該變動係因已認列資產或負債或高度很 有可能發生預期交易之特定風險所引起,且該變動將影響損益。避險工具之利益或損 失屬有效避險部分,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無效部分則認列為當期損益。

當被避險之預期交易將導致認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則原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之相關利益或損失,於該資產或負債影響損益之期間轉列為當期損益。當預期交易之 避險將導致認列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則原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之避險工 具利益或損失,作為該資產或負債帳面價值之調整。

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時,原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相關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則轉列 為當期損益。避險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約或執行,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取消原指定之 避險,原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之累積金額,於預期交易發生時仍列為股東權 益調整項目,惟當該交易不會發生時,則該金額將轉列為當期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避險

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避險其處理與現金流量避險相似。避險工具中屬避險有效部分,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避險無效部分列入當期損益。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之累積利益或損失,於國外營運機構處分時轉列為當期損益。

17.所 得 稅

  • (1)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間與同 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對於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列為遞延所得 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 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估列其備抵評價 金額。

  • (2)以前年度溢(低)估之應付所得稅,列為當年度所得稅之調整項目。

  • (3)符合有關法令規定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

  • (4)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日, 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 (5)配合九十五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其 規定計算基本稅額,並與按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兩者相較則其高者估列 為當期所得稅。另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時,亦將未來 年度應納之最低所得稅稅額納入考量。

  • (6)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依據民國九十八年 五月二十七日新公佈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適用之所 得稅率將改為百分之二十。又依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新公佈之所得稅法修正 條文,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適用之所得稅率改為百分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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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收入認列

  • (1)銷貨收入原則上於獲利過程完成時認列,其條件為(一)取得具有說服力之證據證 明雙方交易已存在;(二)貨物之所有權及風險已轉移;(三)價格係屬於固定或可 決定;(四)價款收現性可合理確定。

  • (2)去(來)料加工時,雙方若已合意加工後運回或代為逕行出售者,因其所有權及風 險並未移轉,故依加工收入(成本)而非銷(進)貨認列。

  • 19.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為可望於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為將於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20.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之計算係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及約當普通股股數為準,凡有現金增資 者,則以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或減 資彌補虧損者,在計算以往各期比較報表之每股盈餘時,按增、減資比例追溯調整。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之(97)基秘字第169 號函之規定,員工紅 利轉增資自費用化後已非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與稀釋每股盈餘時不予追溯調整。

21.資產減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所有適用三十五號公報之資產是否有減損 跡象,如有減損跡象,則進行減損測試,依公報規定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 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價值大於 可回收金額,則須認列減損損失,而可回收金額則為淨公平價值及使用價值之較高 者;反之,若於資產負債表日有證據顯示資產於以前年度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 在或減少時,應重新評估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 加時,減損應予迴轉,惟迴轉後帳面價值不可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價值。

另外,已分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減損測試結果如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之帳面價值(包含商譽之帳面價值)大於可 回收金額,則須認列減損損失,認列減損時,商譽先行減除,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 價值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 何理由迴轉。減損損失及減損迴轉利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22.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九十六年三月發布(96)基秘字第052 號 函之規定,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應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

23.現金增資

辦理現金增資保留股份予員工認購給與日之定義依(98)基秘字第111 號及(101)基秘 字第038 號解釋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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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4.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同時符合下列特性之企業組成單位:(1)從事可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之經 營活動、(2)營運結果定期由企業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 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效、(3)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二)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影響

1.金融商品

本公司自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起,採用第三次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前述變動未使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00年第一 季之財務報表造成影響。

  • 2.自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 資訊之揭露」之規定處理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該號公報係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並業已重編前期之部門資訊。

(三)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現金及約當現金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其他-Liquid reserves fund 等

101.3.31.
$209
251,772
3,241
$255,222
100.3.31.
$381
161,706
3,229
$165,316

2.應收票據淨額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 減) :備抵呆帳

101.3.31.
$23,876
(-)
$23,876
100.3.31.

$25,078
(-)

$25,078

- 3.應收票據 關係人淨額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 關係人
( 減) :備抵呆帳

101. 3. 31.
$21

$21
100. 3. 31.
$47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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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應收帳款淨額

(1)明細如下:

(1)明細如下:




加:設定擔保應收帳款
( 減) :備抵呆帳

101. 3. 31.
$698,985
843,647
(15,090)
$1,527,542
100. 3. 31.
$958,905
795,879
(19,946)
$1,734,838
  • (2)本公司與下列銀行簽訂應收帳款讓與擔保合約,並以經各該銀行選定之應收帳款辦 理設定質權讓與,以擔保融資墊款債務,明細如下:

101.3.31.

101.3.31. 101.3.31.
銀行別
契約期間
永豐銀行 101.09.09~102.03.31
永豐銀行 101.09.09~102.03.31
遠東銀行 101.03.02~102.03.02
遠東銀行 101.03.02~102.03.02
兆豐銀行 100.06.01~101.05.31


100.3.31.
銀行別
契約期間
永豐銀行 100.01.31~101.01.31
永豐銀行 100.01.31~101.01.31
遠東銀行 100.02.09~101.02.09
兆豐銀行 99.03.26~100.05.31
大眾銀行 100.01.21~100.07.31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明細如下:
應收帳款- 關係人
( 減) :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明細如下:





(

)




銀行別
永豐銀行
永豐銀行
遠東銀行
遠東銀行
兆豐銀行


100.3.31.
銀行別
永豐銀行
永豐銀行
遠東銀行
兆豐銀行
大眾銀行


應收帳款-關
契約期間 融資額度 借款金額 設定擔保應收帳款

$317,831

252,524

230,891

33,640
8,761
$843,647
設定擔保應收帳款

$294,977

304,395

134,429

39,587

22,491
$795,879
100. 3. 31.
$34,603
(4)
$34,599
100. 3. 31.
101.09.09~102.03.31
101.09.09~102.03.31
101.03.02~102.03.02
101.03.02~102.03.02
100.06.01~101.05.31

契約期間
$650,000
$260,000
$450,000
$350,000
US$4,500 仟元
融資額度
$268,699
210,436
168,080
42,050
6,990
$696,255
借款金額
$248,447
253,663
106,643
31,618
$640,371
$272,593
(666)
$271,927
101. 3. 31.
$30,528
304
30,832
(-)
$30,832

$27,252
1,032
28,284
(-)
$28,284

- 5.應收帳款 關係人淨額

- 6.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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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存貨淨額

(1)明細如下:












( 減)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01. 3. 31.
100. 3. 31.
$880,087
$988,922
97,628
133,567
181,024
211,591
101,473
75,151
1,260,212
1,409,231
(211,288)
(207,116)
$1,048,924
$1,202,115

(2)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存貨投保火險之保 額分別為6,318,125仟元及6,258,458仟元。

8.預付款項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101. 3. 31.
$73,074
1,330
4,302
$78,706
100. 3. 31.

$100,311

1,433

9,490

$111,234

- 9.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流動

  •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上市(櫃)公司股票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 計
101. 3. 31.
$28
8
$36
100. 3. 31.

$28

15

$43

10.償債基金

簽約日起至一0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由本公司按月提撥備償基金16,000 仟元,共 計672,000 仟元,作為償還臺灣工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澳盛銀行(原荷蘭銀 行)等三筆聯貸案之全體融資銀行借款屆期應還款之部份資金來源。截至民國一0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償債基金之提撥數已全數償還聯貸銀行。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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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1.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明細如下:
(1)明細如下:
被投資公司 股票種類 101. 3. 31.
持股比率
39.99%
18.08%
18.17%
30.00%
100. 3. 31.
金 額



$325,435


129
$325,564
金 額
持股比率
長期股權投資

OSE PROPERTIES, INC.
華騰國際科技(股)公司
矽晶源高科( 股) 公司
蒲芨(
股)
公司
合 計
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

$265,303

126
39.99%
17.94%
18.17%
30.00%
$265,429
  • (2)本公司及子公司OSE INTERNATIONAL LTD.轉投資公司ATP 於民國九十五年九月與 華騰國際科技(股)公司換股,換股後本公司及子公司改持有華騰國際科技(股)公 司15.13%之股權。另該公司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共計買入庫藏 股3,832 仟股、出售庫藏股18 仟股、轉讓員工922 仟股及本公司另購入1,929 仟股,致本公司及子公司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持股比例變為18.08%。

  • (3)矽晶源高科(股)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發生財務危機,其長期股權投資96,203 仟元乃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全數轉為損失。

  • (4)OSE PROPERTIES, INC.由於持續虧損,本公司累積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已使對其長 期股權投資之帳面價值降至為零,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長期股權投資會 計處理準則」規定,不再繼續認列投資損失。

  • (5)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一00年第一季長期投資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明細 如下:

被投資公司
華騰國際科技( 股) 公司


(

)


合 計
一0一年第一季
$35,490
(3)
$35,487
一00年第一季
$4,434
37
$4,471
  • (6)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順流銷貨認列未實現銷貨 毛利分別為6,530 仟元及55 仟元。(帳列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流動)

  • (7)部份長期投資已提供銀行融資借款之擔保,詳參附註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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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之資產 非流動

(1)明細如下:

(1)明細如下:
被投資公司
STRATEDGE
ACTIONTEC
ACTIONTEC
SPINERGY
GLOBITECH
博智電子(股)公司
麥瑟半導體(股)公司
高維(股)公司
IntelliEPI (Cayman)
合計
股票種類
普通股
普通股
優先股
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
優先股
101. 3. 31.

金額
持股比率
$1,323
0.04%
13,175
11.44%
27,307
17.93%

7.44%


38,560
3.35%

0.37%

1.56%
88,560
5.75%
$168,925
100. 3. 31.

金額
$1,323
13,175
27,307


38,560


88,560
$168,925
金額

$1,323
13,175
27,307


40,084


88,410
$170,299
持股比率
0.04%
11.44%
17.93%
7.44%

4.23%
0.50%
4.56%
6.75%
  • (2)麥瑟半導體(股)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經法院裁定重整,本公司依其 帳列淨值認列投資損失129,360 仟元。

  • (3)博智電子(股)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六日進行減資彌補虧損,致使本公司對 博智之長期股權投資發生價值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故認列投資損失78,102 仟元。另於民國九十七年度經評估發生價值減損,故再認列減損損失25,000 仟元。

  • (4)本公司於民國一00年五月十七日出售博智電子(股)公司股票45,000 股,投資成 本減少1,524 仟元,累計減損減少951 仟元,本公司認列處分投資損失447 仟元。

  • (5)高維(股)公司之投資發生價值減損,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度認列減損損失500 仟元。經民國一00年十月三十一日股東會通過高維(股)公司減資29,000 仟元, 本公司按原持有股份比例減少132 仟股,迴轉以前年度認列之累計減損1,323 仟 元。

  • (6)GLOBITECH 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遭購併,致使本公司對GLOBITECH 之長期股權投 資發生價值減損,且收回投資款希望甚小,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度認列投資損失 161,490 仟元。

  • (7)博智電子(股)公司股票其中560,000 股已提供銀行融資借款之擔保,詳參附註五。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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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3.固定資產

  • (1)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預付設備款在購置 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1,711 仟元及695 仟元,並經轉列預付設備款及相關 設備項下。利息資本化前之利息總額分別為51,225 仟元及64,561 仟元,資本化 利率分別為2.9601%~3.0374%及2.5353% ~2.5488%。

  • (2)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固定資產投保火險 之保額分別為10,822,657 仟元及11,130,345 仟元。

(3)有關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明細如下:
































101. 3. 31.
$3,236,348
15,924,749
7,541
61,239
120,973
12,232
317,909
$19,680,991
100. 3. 31.
$3,508,460
18,021,978
9,911
128,316
45,795
53,484
301,713
$22,069,657

(4)租賃資產內容如下:

租賃公司

新加坡商思科系統租賃(股)公司
新加坡商思科系統租賃(股)公司
擎昊科技(股)公司

中租迪和(股)公司

中租迪和(股)公司

長華電材(股)公司

長華電材(股)公司

長華電材(股)公司

長華電材(股)公司

惠隆資訊(股)公司

合計
設備名稱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100.3.31.
$15,000
13,000
6,527
80,779
80,461
81,950
66,350
85,702


$429,769
租約
到期日
100.06
101.12
100.11
101.11
101.11
101.12
102.01
102.03
102.06
103.05
優 惠
承購價格
101.3.31.

$13,000

80,779
80,461
81,950
66,350
85,702
64,260
235
$472,737



















  • (6)固定資產抵押情形,詳參附註五。

~22~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4.無形資產

  • (1)本公司於民國ㄧ0一年第一季及ㄧ00年第一季帳列無形資產係有限耐用年限之 電腦軟體成本,相關之原始成本、累計攤銷及減損金額之變動如下:
原始成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金額
期末餘額
攤銷及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
本期認列攤銷金額
期末餘額
帳面價值: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ㄧ0一年第一季 ㄧ00年第一季
電腦軟體成本 電腦軟體成本
$12,867
500
$8,701
626
$13,367 $9,327
$4,531
1,103
$984
751
$5,634 $1,735
$8,336 $7,717
$7,733 $7,592
  • (2)電腦軟體成本係於效益產生年度,按該電腦軟體之預計經濟效益年限三年採直線法 攤銷。

15.商譽

  • (1) 商譽係本公司之子公司SPARQTRON CORP. 收購CONSTELLA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依收購契約支付之或有價金,其明細如下:

            1. 商 譽 $27,306 $9,738 減 : 累 計 減 損 (27,306) (2,491) 淨 額 - $7,247
  • (2)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一00年第一季,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金額分別為0 仟元 及2,491 仟元。

16.閒置資產

係閒置之機器設備,已按淨變現價值列帳,其明細如下:

            1. 成 本 $12,612 $12,612 ( 減) :累計折舊 (12,596) (12,581) 未 折 減 餘 額 16 31 ( 減) :備抵跌價損失 (16) (31) 淨 額 -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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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7.長期應收款 關係人淨額

  • (1)明細如下:

==> picture [433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OSE PHILIPPINES, INC.於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借予OSE PROPERTIES, INC. 美金4,387 仟元之本金,民國一0一年度第一季及一00年度第一季利率均為 2.5%,為期十年,必要時得再延長十年。

18.短期借款

(1)明細如下:

==> picture [431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短期借款利率分別為 1.63%~6.75% 及1.23%~8.00%。

  • (3)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短期借款到期日分 別為101.04.30 ~ 102.03.31 及100.05.31 ~ 101.03.31。

- 19.應付短期票券 淨額

明細如下:

      1. 100 .3. 31. 備註 分別於 101.04.27 ~101.07.18 及 $77,600 $77,600 發行商 100.06.30~100.07.25到期,年利率4.700 業本票 %~5.165%及4.700%~5.043%。 ( 減) :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856) (1,114) 淨 額 $76,744 $76,486

20.長期借款

(1)明細如下:

            1. 廠 房 及 機 器 設 備 借 款 $1,940,703 $3,034,418 ( 減)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839,668) (1,057,020) ( 減) :未攤銷聯貸費用 (16,701) (19,478) 淨 額 $1,084,334 $1,95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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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長期借款利率分別 為2.80%~5.55%及2.63%~9.00%。

  • (3)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長期借款之到期日 分別為101.09.30~109.03.01 及100.12.28~108.05.01。

  • (4)本公司之債權與各全體授信銀行達成以下主要協議:

  • �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獲授信銀行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自民國 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起:

  • A.聯貸案各期還款時程延後半年,並自民國九十七年七月起至十二月止暫停備 償基金提撥,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開始恢復提撥備償基金。

  • B.高雄銀行之各期還款時程延後半年。

  • �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三日獲授信銀行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自民國九 十八年一月一日起:

  • A.聯貸案各期還款時程延後十二個月,暫停九十八年度備償基金之提撥,自九 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開始恢復提撥備償基金。

  • B.所有非屬聯貸案的長期借款,寬限一年到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後,依原授 信條件開始攤還。

  • C.免除檢視聯貸案合約中民國九十七年全年度、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及九十八年 全年度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

  • �於民國九十九年度獲授信銀行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免除檢視聯貸案 合約中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九年全年度各項財務比率之限制。

  • �本公司之債權銀行(澳盛銀行、台灣工業銀行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於民國一0 0年度未達合約簽定之財務標準,且尚未取得銀行豁免,故先轉列一年內到期 之長期借款。

  • (5)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日與台灣工業銀行等19 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 約,合約期限五年,經歷次增補合約之規定及第(4)項所示,授信總額度3,500,000 仟元,於合約有效期限內及本合約下之債務全部清償前,本公司應隨時維持下列 各項財務標準(每半年核計一次):

  • A.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流動比率(流動資產除以 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 B.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業主權益比率,(業主權 益淨額除以資產總額)不得低於45%。

  • C.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利息保障倍數(即稅前純 益加上利息費用、折舊後再除以利息費用)不得低於300%。

  • D.經查核簽證之半年及全年非合併報表核計之長期投資總額均不得超過淨值之 二分之一。

  • (6)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等9 家銀行簽訂聯合授 信合約,合約期限二年,經歷次增補合約之規定及第(4)項所示,授信總額度 1,550,000 仟元,於合約有效期限內及本合約下之債務全部清償前,本公司應隨 時維持下列各項財務標準(每半年核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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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A.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流動比率(流動資產除以 流動負債)不得低於60%。

  • B.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業主權益比率,(業主權益 淨額除以資產總額)不得低於40%。

  • C.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利息保障倍數(即稅前純 益加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銷後再除以利息費用)不得低於200%。

  • D.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報表核計之長期投資總額均不得超過淨值 之二分之一。

  • (7)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接獲澳盛銀行(原荷蘭銀行)等20 家聯貸銀行書面通 知,同意將長期應付商業本票變更為中期貸款1,077,600 仟元,於合約有效期間內及本 公司依合約所發生之各項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應隨時維持下列財務比例:

  • A.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流動比率(流動資產除以 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 B.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業主權益比率(有形業主 權益淨額除以資產總額及或有負債之總和)不得低於45%。就此項比例之計 算,發行公司之或有負債應指於相關計算日,查核會計師認定發行公司對其子 公司之借款所保證餘額之總額。

  • C.經查核簽證之半年非合併及全年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利息保障倍數(即稅前純 益加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銷費用後再除以利息費用)不得低於300%。

  • D.經查核簽證之半年及全年非合併報表核計之長期投資總額均不得超過淨值之 二分之一。

  • E.除非經多數承諾銀行事前以書面同意,本公司經查核簽證之半年度及全年度非 合併報表核計之任一項長期投資總額均不得超過新台幣五億元或其他等值貨 幣;但對本公司之菲律賓子公司Orient Semiconductor Electronics Philippines, Inc.之轉投資不受此限。

  • (8)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向高雄銀行新增舉借中期放款50,000 仟元,自民國九 十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起,每六個月為一期,共分十期平均清償,每期償還5,000 仟元。

  • (9)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日與第一商業銀行等7 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合 約期限十年,授信總額度1,700,000 仟元,於合約有效期限內及本合約下之債務全 部清償前,本公司應隨時維持下列各項財務標準(每年核計一次):

  • A.經查核簽證之全年非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負債比率(負債總額除以有形淨值) 於民國一00年不得高於200%,於民國一0ㄧ年至一0三年不得高於150%, 自民國一0四年(含)起,不得高於100%。

  • B.經查核簽證之全年非合併財務報表核計之利息保障倍數(即稅前純益加上利息 費用、折舊及攤銷後再除以利息費用)不得低於300%。

  • C.經查核簽證之全年非合併報表核計之有形淨值(股東權益減無形資產)不得低 於4,500,000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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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1.應付租賃款

(1)明細如下:

思科系統租賃-於民國100 年6 月前,分36 期攤還
思科系統租賃-於民國101 年12 月前,分36 期攤還
擎昊科技-於民國100 年11 月前,分36 期攤還
中租迪和-於民國100 年5 月前,分12 期攤還
中租迪和-於民國101 年11 月前,分24 期攤還
長華電材-於民國101 年12 月前,分24 期攤還
長華電材-於民國102 年01 月前,分24 期攤還
長華電材-於民國102 年03 月前,分24 期攤還
長華電材-於民國102 年06 月前,分24 期攤還
惠隆資訊-於民國103 年05 月前,分36 期攤還
合計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淨 額
101. 3. 31. 100. 3. 31.

$1,349
$3,472
7,866

1,937

6,206
15,530
38,663
30,170
71,857
27,316
60,919
42,369
85,702
40,304

226

159,387
274,499
(152,427)
(155,643)
$6,960
$118,856

(2)未來每年應付租金總額如下:

未來每年應付租金總額如下:


一00
一0一
一0二
一0三
合 計
101. 3. 31.

$138,577
25,044
82
$163,703
100. 3. 31.
$ 127,672
149,615
9,341
$286,628

22.股 本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以私募方式辦理金增資發行新股180,000 仟 股,每股面額10 元,以每股9.2 元折價發行,實收股本1,800,000 仟元。私募新 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 股於發行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發行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等相 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 (2)本公司為償還借款,改善財務結構,於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一日業經董事會決 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 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 2,000,000 仟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00年七月二十二日金 管證發字第1000030977 號函核准,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 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並於民國一00年八月二日業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6.4 元,訂定民國一00年九月五日為 現增基準日,已於民國一00年九月十九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 (3)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20,000,000 仟元,實收並已公開發行股本分別為8,060,158 仟元及6,060,158 仟元, 計806,015,782 股及606,015,782 股。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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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3.資本公積

  • (1)依九十年修正後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僅得用以彌補公司虧損,另若公司無虧損 者,得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撥充 股本。

  • (2)依現行法令規定,以發行股票溢價及受領贈與等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 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 (3)普通股股票溢價、特別股股票溢價、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及轉換公司債應付利息 補償金等產生之資本公積共計1,644,314 仟元,業經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決議全 數用於彌補虧損。

24.法定盈餘公積

  • (1)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稅後盈餘扣除以前年度虧損後之餘額,須先提列百分之十之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該法定盈餘公積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

  • (2)法定盈餘公積應先填補虧損。

  • (3)公司無虧損者,得依股東會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依法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 新股辦理增資或現金。如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5.特別盈餘公積

  • 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司如有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股東 權益減項時,在分配盈餘前,應先在下列限額內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 (1)股東權益減項中屬於當年度發生之金額,其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以不超過當年度 稅後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合計數為限。

  • (2)股東權益減項中屬於以前年度發生之金額,以不超過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扣 除第(1)款已提列數後之餘額為限。 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26.盈餘分配

  • (一)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額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外,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 (1)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2)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按下列方式分派之:

  • (3)董事、監察人酬勞金就當年度盈餘依一至二款規定數額扣除後剩餘之數提撥 百分之一。

  • (4)員工紅利就當年度盈餘依一至二款規定數額扣除後剩餘之數提撥百分之十。

  • (5)其餘除保留部份盈餘外,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分派股東紅利(其 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最高以百分之五十為限)。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尚有待彌補 虧損,故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一00年第一季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預計金額 均為0 仟元,其估列基礎係以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一00年第一季之預計稅後 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並按月認列 為當期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 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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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二)民國一0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一00年度盈虧撥補案及民國一 00年四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業經民國一00 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照案通過。有關民國一00年度及九十九年度虧損撥 補議案中皆未決議發放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

  • (三)另配合財政部金管會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 號函規 定,有關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案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等相關訊息,可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27.未實現重估增值

依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若以資產重估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彌補 虧損,於以後年度如有盈餘應先轉回未實現重估增值項下,在原撥補數額未轉回前, 不得分配股利或作其他用途。原帳列固定資產重估之未實現重估增值業經民國九十一 年度股東常會決議全數用於彌補虧損。

另為配合商業會計法之修正,財政部業於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公告修正「營利事 業資產重估價辦法」部份條文,刪除有關資產增值準備彌補虧損及轉增資之相關規 定,並增訂資產於重估後發生轉讓或滅失情事者,相關之未實現重估增值應轉列為營 業外收入或損失。

28.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
明細如下:
產品名稱
塑膠積體電路( 註)












(

)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一0一年第一季
$1,741,039
411,977
14,831
82,581
225,011
143,295
233,221
2,851,955
(7,024)
$2,844,931
一00年第一季
$1,622,642
441,392
21,866
143,871
118,203
169,443
90,897
2,608,314
(8,318)
$2,599,996

(註):已扣除轉列停業單位之營業收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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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每股盈餘(虧損)

29.每股盈餘(虧損)


基本每股盈餘
列計停業部門損失前合
併淨利
減:停業部門(加計所得
稅節省數後之淨額)
合併總損益
減:歸屬於少數股權之
(損)益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損)益


基本每股盈餘
列計停業部門損失前合
併淨利
減:停業部門(加計所得
稅節省數後之淨額)
合併總損益
減:歸屬於少數股權之
(損)益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損)益
101.1.1.~101.12. 31.


(


) 股
數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前稅
後(


) 稅
前 稅

$79,435
$44,101
$0.10
$0.05
(7,949)
(0.01)
36,152
0.04
5,591
0.00
$30,561
806,015,782
$0.04
100.1.1.~100. 3. 31. (註)


(


) 股
數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前稅
後(


) 稅
前 稅

($90,665)
($100,580)
($0.15)
($0.17)
(49,944)
(0.08)
(150,524)
(0.25)
13,545
0.02
($164,069) 606,015,782
($0.27)

($90,665) ($100,580)
(49,944)
606,015,782 ($0.15)
(150,524)
13,545
($164,069)

30.營運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公司依據各地區主要業務獨立運作之事業體劃分營運單位,並分 為下列三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IC半導體事業部:該部門主要提供積體電路封裝測試等功能。 EMS成品事業部:該部門提供專業電子製造服務等功能。

營運部門並未彙總以組成前述之應報導營運部門。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策。部 門之績效係根據營業損益予以評估,並採與合併財務報表中營業損益一致之方式衡 量。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成本和財務收益,及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 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基礎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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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一 民國 0 年度第 季

收入
來自外部客
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損益
IC半導體
事業部(註3)
$1,951,053
19,318
$1,970,371
$6,534
EMS成品
事業部

$796,657

90,990

$887,647

$70,212
其他
$97,221
7,513
$104,734
$11,980
調節及沖銷

($117,821)(註1)
($117,821)(註1)
($9,291) (註2)
合計
$2,844,931
$2,844,931
$79,435

註1.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

註2.每一營運部門之損益不包含所得稅費用。

註3.已扣除轉列停業單位之損益。

一 一 民國 00年度第 季

收入
來自外部客
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損益
IC半導體
事業部(註3)
$1,726,278
13,281
$1,739,559
($161,626)

EMS成品
事業部

$844,502

43,518

$888,020
($1,630)
其他
$29,216
16,133
$45,349
$9,680
調節及沖銷

($72,932)(註1)
($72,932)(註1)
$62,911(註2)
合計
$2,599,996
$2,599,996
($90,665)

註1.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

註2.每一營運部門之損益不包含所得稅費用。

註3.已扣除轉列停業單位之損益。

(四)關係人交易

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華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騰)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OSE PROPERTIES, INC. (PROPERTIES) 實質關係人 圓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圓禎)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錦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錦興)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富創股份有限公司(富創) 實質關係人

~31~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進 貨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民國一00年第一季無此事項。

  • (2)銷 貨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民國一00年第一季售與關係人之商品 金額,明細如下:

一 一 一 一 一 0 年第 季 00年第 季 佔 合 併 佔 合 併 金 額 銷貨淨額 金 額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華 騰 $323,184 11.36% $79,802 2.90%

上開銷貨價格係按一般銷售條件辦理,與一般客戶相當,至於收款期間華騰為出貨後 30 天,與一般客戶收款期間相當。

(3)應收(付)關係人款項

應收(付)關係人款項

應收票據
富創
應收帳款
華騰
富創
合 計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101. 3. 31.


百分比
$21
0.09%
$272,572
15.02%
21
0.00%
272,593
15.02%
(666)
$271,927
100. 3. 31.



$47
百分比
$21
0.19%
$272,572
21
$34,556
47
34,603
(4)
$34,599

1.95%

0.00%
272,593
(666)
15.02%
1.95%
$271,927

(4)資金融通情形

資金融通情形
一00年第一季
關係人名稱

額期

額利率區間 全年度利息收
入( 支出) 總額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列長期應收款-關係人項下)
PRORERTIES $129,511
$129,511
2.00% $811
應付關係人款項(帳列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項下)
錦 興 $53,700
$49,800
1.65% ($205)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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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全年度利息收
入( 支出) 總額
2.00% $838
1.65%
1.65%
($325)
$74,300 $63,300 ($274)
  • (5)其 他

  • A.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應收OSE Properties 利息為30,528 仟元及27,252 仟元,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

  • B.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應付OSE Properties 帳款為5,968 仟元及4,190 仟元,帳列應付帳款-關係人項下。

  • C. OSE PROPERTIES, INC.向OSE PHILIPPINES, INC.融資美金4,387 仟元,並提供 其所有之土地交付信託,作為OSE PHILIPPINES, INC. 向銀行融資之擔保品。

  • D.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提供華騰租借廠房保證金300 仟元,帳列存入 保證金項下。

  • E.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預收華騰貨款14,317 仟元,帳列其他流動負 債項下。

(五)質押之資產

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質押之資產明細如下:

質押之資產明細如下:
科 目 101. 3. 31. 100. 3. 31.
固定資產-OSEP
應收帳款
受限制資產-流動-定存單
受限制資產-流動-備償存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矽晶源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築
固定資產-機器設備
固定資產-其他設備
出租資產-機器設備
存出保證金-定存單
合 計
$652,858
843,647
307,829
165,883

18,066
3,601,514
1,164,880
195
374
30,000
$6,785,246
$1,818,767
795,879
399,018
149,449

18,969
3,810,928
1,630,647
364
1,820
20,000
$8,645,841

(六)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有下列或有負債及承諾款項,未列入上述 財務報表中:

(1)已開發未使用信用狀金額(外幣單位:仟元)明細如下:

日 幣(JPY)
新 台 幣(TWD)
L/C 總額 L/C 保證金

$4,700
$7,294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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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由銀行擔保區內貨品內銷關稅保證之金額為50,000 仟元。

  • (3)因借款而開立予銀行之保證本票為11,168,975 仟元。

  • (4)因購買原物料而開立保證票據為113,275 仟元。

  • (5)因資本租賃而開立保證票據為208,740 仟元。

  • (6)因分期支付機器設備款而開立之保證票據為164,350 仟元。

  • (7)接受國內外電子公司委託加工電子產品及原料廠商暫存之材料,而尚存於本公司之 電子零件分別為2,987,785 仟元及87,389 仟元。

  • (8)未終結之訴訟案件:

    • A.勝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勝開科技」)於九十五年九月十一日以本公司侵害 其專利權為由,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禁止本公司為生產、為販賣之邀約、 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害該專利權之產品,並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1,550 仟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本公司提 出產品未侵權,且已對於勝開科技之前述專利權提出專利有效性舉發之抗辯。目 前本案件已經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於民國一00年九月一日判決駁回,勝開科技於 民國一00年九月二十六日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上訴,智慧財產法院於民國一0 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判決駁回,勝開科技仍得於判決收受送達後20 日內提出上訴。

    • B.(1)美商Maxim Integrated Products,Inc(下稱「Maxim」)於民國九十八年九月 一日以本公司於菲律賓之子公司OSE Philippines Inc.(下稱「OSEP」)違反 代工合約致其遭第三人求償為由,以OSEP 為被告,於美國加州聖克拉拉地方 法院(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County of Santa Clara, 下稱加州地方法院)提起起訴,復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追加起訴,將 本公司及本公司於美國之子公司OSE USA Inc.(下稱「OSEU」),列為本案之 共同被告。

      • (2)美商Maxim Integrated Products,Inc 請求本公司就產品瑕疵賠償包括:1.其與 下游廠商就產品瑕疵所作成和解給付之美金約2,716,000 元、2.相關訴訟費用及 律師費。本案目前尚於蒐證程序中,本公司已委由律師就產品瑕疵責任歸屬、損 害賠償範圍,以及加州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無管轄權等方面提出抗辯。加州地方法 院於民國一00年五月二十三日裁定其對本公司無管轄權。
  • (七)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八)重大之期後事項

  • 本公司於民國一0一年四月十八日與第一商業銀行等九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合約 期限五年,授信總額度1,660,000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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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九)其 他

1.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受限制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項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存入保證金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受限制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項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存入保證金
101. 3. 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255,222
$255,222
$1,883,401
$1,883,401
$473,712
$473,712
$36
$36
$325,564
$325,564
$168,925
$168,925
$63,709
$63,709
$129,511
$129,511
$3,372,248
$3,372,248
$76,744
$76,744
$3,242,892
$3,242,892
$1,924,002
$1,924,002
$159,387
$159,387
$450
$450
100.3.31.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165,316
$1,857,898
$548,467
$43
$265,429
$170,299
$53,243
$129,292
$4,031,690
$76,485
$3,191,168
$3,014,940
$274,499
$150
公平價值
$165,316
$1,857,898
$548,467
$43
$265,429
$170,299
$53,243
$129,292
$4,031,690
$76,485
$3,191,168
$3,014,940
$274,499
$15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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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 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 金、應收(付)帳款、其他應收(付)款項、受限制資產、存出(入)保證金、短期借款 及應付短期票券。

  • (2)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因有公開之市場價格,故以市場價格決定公平價 值。

  • (3)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4)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於未上市(櫃)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實際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 (5)長期應收款係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其帳面價值約當公平價值。

  • (6)長期負債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本公司所能獲得類 似條件之長期銀行借款利率為準。由於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長期銀行借款利率係浮動 利率,其帳面價值即為公平價值。

  • 3.本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直接決定 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受限制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項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101. 3. 31.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255,222

$473,712
$36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1,883,401(註1)


$325,564(註2)
$129,511(註3)
$3,372,248(註1)
$76,744(註1)
$3,242,892(註1)
$1,924,002(註3)
$159,387(註1)

~36~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受限制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項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100. 3. 31. 100. 3. 31.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165,316

$548,467
$43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1,857,898(註1)


$265,429(註2)
$129,292(註3)
$4,031,690(註1)
$76,485(註1)
$3,191,168(註1)
$3,014,940(註3)
$274,499(註1)
  • (註1)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 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 (註2)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並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可供參考,故以其在資產負債 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註3)本公司金融負債均採浮動利率,故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 價值。

  • 4.本公司及子公司截至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分 別提供應收帳款帳面價值843,647 仟元795,879 仟元作為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 5.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0年三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 動之公平價值風險之金融資產分別為371,146 仟元及662,748 仟元,金融負債分別為 125,143 仟元及715,286 仟元;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產分別為408,822 仟元及188,742 仟元,金融負債分別為5,247,851 仟元及6,407,830 仟元。

  • 6.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民國一00年第一季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 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1,328 仟元及 1,288 仟元及利息費用總額分別為51,225 元及64,561 仟元。

7.財務風險資訊及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衍生性商品以外之金融商品主要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有價證 券投資及銀行借款等。本公司及子公司藉由該等金融商品以調節營業資金需求。本公 司及子公司另持有其他金融資產與負債,如因營業活動產生的應收帳款與應付帳款。 本公司及子公司金融商品之主要風險為利率變動現金流量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 與流動性風險。其風險管理政策如下: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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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暴露於利率變動現金流量風險主要為浮動利率之銀行借款。本公司 及子公司採綜合舉借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借款方式管理其利率風險。

(2)匯率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有因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進貨或銷貨而產生之匯率風險。本公司及 子公司的政策係買賣外幣之遠期合約以達到自然避險。

(3)市場風險:

  •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之股票投資,因受交易市場各種不特定因素影響,致公平價值隨之變 動。

(4)信用風險:

  • (a)本公司及子公司僅與已經核可且信用良好之第三人交易,本公司及子公司政策 並規定與客戶進行信用交易前,需經信用確認程序,並持續評估應收帳款與應 收票據回收情形,故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壞帳情形並不嚴重。

  • (b)本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主要來自於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 務之風險,其最大的信用風險等於帳面價值。

  • (c)本公司及子公司因僅與經核可之第三人交易,故未要求對方提供擔保。

  • (d)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及民國一00年第一季個別應收帳款餘額超過本公司及子 公司應收帳款總額10%以上之客戶,其應收帳款分別佔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帳 款總額達16.80%及29.58%。為減低信用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於銷售時均持 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若雙方皆能按銷售約定履行,則帳款之收回應無重大 不確定性。

(5)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 性風險。

8.避險策略:

因同時有外幣債權、債務,故除非曝險之淨部位過大需專案考量外,原則上採自然避 險之策略。

9.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101. 3. 31. 101. 3. 31. 101. 3. 31. 100. 3. 31. 100. 3. 31. 100. 3. 31.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62,515
$62,187
$378,873
$465
29.52
29.52
0.3604
39.43
$1,845,443
$1,835,760
$136,546
$18,335
$57,763
$79,529
$705,584
$560
29.47
29.47
0.3562
41.73
$1,702,276
$2,343,720
$251,329
$23,369
貨幣性項目
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日幣
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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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其 他

長期租約

  • 本公司向政府承租廠房用之土地,其租約之租期分別於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至一0 九年三月五日陸續屆滿。本公司於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得予申請繼續租用,逾期不為申 請者,於租期屆滿應即交還土地,地上建物本公司應於六個月內轉售給經管理處或分 處核准之其他區內營業之事業,本公司若逾六個月仍未完成處理手續者,出租機關得 限期要求公司騰空並交還土地。另政府得按新公告地價調整租金,亦得於本公司違反 租約、積欠租金達四個月與合於民法及土地法之規定得終止租約者之條件下終止租 約。上述租約民國一0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之租金金額均為2,689 仟元。

  •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 自民國102 年起依其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IFRSs),以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本公司依民國99 年2 月2 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4943 號函規定,應事先揭露資訊如下:

  • (1) 採用IFRSs 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IFRSs 之計畫,該計畫係由李俊寬 副總經理 統籌負責。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計畫內容 主要執行單位
(或負責人員)
目前執行情形
1. 成立專案小組
2. 訂定採用IFRSs 轉換計畫
3. 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 差異之辨認
4. 完成IFRSs 合併個體之辨認
5. 完成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各
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 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7. 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8. 決定IFRSs 會計政策
9. 決定所選用IFRS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
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 完成編製IFRSs 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11. 完成編製IFRSs 2012 年比較財務資訊之
編製。
12. 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相
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李俊寬 副總經理
李俊寬 副總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洪士珉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洪士珉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
王金秋 資訊長
張淑嬿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洪士珉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
蔣菁芬 經理、朱蜀詠
經理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積極進行中

積極進行中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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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2) 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 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 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其影響說明

  • A. 本公司係以目前金管會已認可之IFRSs 及預計於民國102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公司目前之評估結果,可能 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或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訂之影響,而與未 來採用IFRSs 之會計政策差異有所不同。另,本公司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決定未 來採用IFRSs 之會計政策,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以下所列部分項 目可能因本公司依IFRS 1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豁免規定,於轉換 時不致產生影響金額。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說明如下:

會計議題 差異說明
外幣換算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本公司因非屬國外營運機構,無須判
斷功能性貨幣,惟依IAS 21「匯率變動之影響」規定,所有包含
於報導個體內之每一個別個體(包括母公司)均應依規定決定其
功能性貨幣。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持有之未上市
櫃公司股票及興櫃公司股票係以成本衡量,惟依照IAS 39 之規
定,權益工具僅在無活絡市場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始
能以成本衡量。對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當該等權益工
具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亦即該等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
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
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採權益法之投資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投資關聯企業若因認列其虧損,致
對該關聯企業之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投資損失之認
列以使對該關聯企業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投
資公司意圖繼續支持該關聯企業或該關聯企業之虧損係屬短期
性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回復獲利之營運時,則
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惟依IAS 28「投資關聯企業」規
定,對關聯企業虧損之持份金額若等於或大於對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應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投資損失,而僅應於發生法定義務、推
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
債。
投資關聯企業時,我國並未要求被投資公司之會計政策需與投資
公司一致;惟依IAS 28 規定,投資者財務報表之編製,應對相
似情況下之類似交易及事件採用一致之會計政策。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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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各股東
非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及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
值發生變動增減者,以權益交易之原則處理;惟於IFRSs 下,如
因此而使投資比例減少者,視為處分部份採權益法之投資處理。
反之,則視為分批取得採權益法之投資處理。
固定資產 本公司對固定資產之定期檢驗或翻修成本,於現行我國會計準則
下,係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惟依IAS 16 規定,每當執行
重大檢修時,若其成本符合認列條件,應將其視為重置,認列於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帳面金額中。任何先前發生之檢修成
本之剩餘帳面金額則應予以除列。
員工福利 現行我國會計準則並未對短期帶薪假作相關規定,本公司於實際
支出時認列費用。惟依IAS 19「員工福利」規定,應認列已累積
未使用之帶薪假。
本公司依我國會計準則規定採用安全性較高之固定收益投資報
酬率[視公司參酌18 號公報23 段規定訂定折現率]。惟依IAS 19
規定,應先參考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折現率,在此類
債券並無深度市場時,應使用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作為折現
率。
本公司依我國會計準則規定對於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
產公平價值部分提列最低退休金負債。惟IAS 19 並無此規定。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之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
務)係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採直線法加以攤銷。惟依IAS 19 並未有此規定。
所得稅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全額認列,並對有
百分之五十以上機率無法實現部分設立備抵評價科目。惟依IAS
12「所得稅」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僅就很有可能(Probable)
實現之範圍內認列。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
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未能歸屬者,則按該遞延所
得稅資產或負債預期實現或清償之期間劃分。惟依IAS 1「財務
報表之表達」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一律列為非流動。
現行我國會計準則並未對於因集團內部交易產生之未實現損
益,其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所適用之稅率有所規定。本
公司現行之處理係對順流交易於認列未實現損益時,依本公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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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率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對於逆流或側流交易則係透過調 整投資損益時,依本公司之稅率一併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惟依IAS 12 規定,暫時性差異係藉由比較合併財務報表中 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與適當之課稅基礎所決定。因此對於因集 團內部交易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應以買方稅率衡量其遞延所得稅 資產或負債。 依現行我國會計準則規定,同一納稅主體之流動及非流動遞延所 得稅負債及資產互相抵銷,僅列示其淨額。惟依IAS 12 之規定,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 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 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 B. 本公司目前初步評估之會計政策重大差異,其影響金額及說明如下: (A) 101 年1 月1 日財務狀況調節表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流動資產 3,839,632 (82,762) 3,756,870
遞延退休金成本○
A
1,727 (1,727) 0
遞延所得稅資產○
A ○
C ○
E ○
I
2,155,259 126,591
2,281,850
其他資產○
D ○
F ○
H
8,168,160 125,034
8,293,194
總資產 14,164,778 167,136
14,331,914
流動負債○
E
7,870,156 23,944
7,894,10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
395,310 122,997
518,307
遞延所得稅負債○
C
0 1,260
1,260
其他負債 1,205,063 0
1,205,063
總負債 9,470,529 148,201
9,618,730
股本 8,060,158 0
8,060,158
資本公積○
G
7,084 (7,084) 0
保留盈餘○
A ○
B ○
E ○
F ○
G ○
I
(3,492,488) (94,769) (3,587,257)
其他權益○
A ○
B ○
F
27,597 127,921
155,518
少數股權○
A
91,898 (7,133) 84,765
股東權益 4,694,249 18,935
4,713,184
  • ○A 本公司累計未認列之退休金精算損益於IFRSs 轉換日選擇豁免,一次認列至 保留盈餘,另依IAS 19「員工福利」之規定迴轉補列之最低退休金負債及將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一次認列至保留盈餘,致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無 形資產-遞延退休金成本減少1,727 仟元、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122,997 仟 元、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增加111,569 仟元、遞延所得稅資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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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流動增加40,107 仟元,總計保留盈餘減少189,053 仟元,少數股權減少7,133 仟元。

  • ○B 本公司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於IFRSs 轉換日選擇豁 免一次認列至保留盈餘。致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 139,166 仟元及保留盈餘增加139,166 仟元。

  • ○C 本公司依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一律列為 非流動,並依IAS 12 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不予互抵,此一重分類使 得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減少82,762 仟元、遞延所得 稅資產-非流動增加增加84,022 仟元,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增加 1,260 仟元。

  • ○D 本公司依IFRS 規定將閒置資產重分類至固定資產,使閒置資產減少12,612 仟 元,固定資產因而增加12,612 仟元。

  • ○E 本公司認列員工已累積未使用之帶薪假,企業將額外支付的金額,認列為費 用,致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流動增加23,944 仟元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增加4,071仟元,總計保留盈餘減少19,873仟元。

  • ○F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IFRSs 轉換日選擇豁免而分類至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非流動項下,並於每一財務報導日衡量公允價值之變動,本公司依 IFRSs 規定評估該等投資之公允價值。致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減少171,265 仟元、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淨額 增加296,299仟元及保留盈餘減少30,484仟元,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 益增加155,518 仟元。

  • ○G 本公司依權益法而認列之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除IFRSs 未有規定或涉及 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者外,因不符IFRSs,故將資本公積7,084 仟元於轉 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 ○H 本公司依新修訂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將預付設備款依IFRSs 規定依其性質重分類為預付款項。此一重分類致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固定 資產淨額減少194,968 仟元,預付設備款增加194,968 仟元。

  • ○I 本公司依IAS12 規定採用買方稅率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因此使遞延 所得稅資產-非流動減少1,609 仟元,保留盈餘減少1,609 仟元。

  • ○J 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令 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 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無需提列。

  • ○K 關於外幣換算之會計處理,經評估本公司仍應以新臺幣為功能性貨幣,尚不致 對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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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101 年03 月31 日財務狀況調節表

單位:仟元

單位: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流動資產 3,858,268 (80,648) 3,777,620
遞延退休金成本 1,727 (1,727) 0
遞延所得稅資產○
A
2,124,287 126,886
2,251,173
其他資產 8,060,350 125,034
8,185,384
總資產 14,044,632 169,545
14,214,177
流動負債○
B
7,853,488 22,752
7,876,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
397,628 121,474
519,102
遞延所得稅負債 0 3,922
3,922
其他負債 1,095,090 0
1,095,090
總負債 9,346,206 148,148
9,494,354
股本 8,060,158 0
8,060,158
資本公積 5,215 (5,215) 0
保留盈餘○
A ○
B
(3,461,927) (94,174) (3,556,101)
其他權益 (3,228) 127,921
124,693
少數股權○
A
98,208 (7,135) 91,073
股東權益 4,698,426 21,397
4,719,823
  • 相關調整影響金額說明,除民國一0一年一月一日財務狀況調整表所述外:

  • ○A 本公司累計未認列之退休金精算損益於IFRSs 轉換日選擇豁免一次認列至保 留盈餘,另依IAS 19「員工福利」之規定迴轉補列之最低退休金負債及將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一次認列至保留盈餘,致本公司民國一○一年第一季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1,523 仟元,營業費用減少1,523 仟元,遞延所得稅資 產減少253 仟元,所得稅費用增加251 仟元,少數股權增加2 仟元。

  • ○B 本公司依IAS 19「員工福利」之規定認列已累積未使用之薪資費用,致本公 司民國一○一年第一季流動負債減少1,192 仟元及營業費用減少1,192 仟元。

  • ○C 本公司民國一0一年第一季產生之資本公積-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若有 控制力之情況下,應視為權益交易,若有重大影響力之情況下,應視為推定 處分,因此使資本公積增加1,869 仟元,保留盈餘因而減少1,703 仟元,營業 外損失增加166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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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C) 101 年第1 季損益調節表

單位:仟元
IFRSs

2,844,931
(2,564,774)

280,157

(188,334)

91,823
(9,839)

81,984
(35,585)

46,399

(7,949)

38,450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營業收入(a) 2,844,931 0
2,844,931
營業成本(a) (2,564,774) 0 (2,564,774)
營業毛利 280,157 0
280,157
營業費用(b) (191,049) 2,715
(188,334)
營業淨利 89,108 2,715
91,823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b) (9,673) (166) (9,839)
稅前淨利 79,435 2,549
81,984
所得稅費用 (35,334) (251) (35,585)
繼續經營單位稅後淨利 44,101 2,298
46,399
停業單位損失 (7,949) 0
(7,949)
合併總損益 36,152 2,298
38,450
  - ○A 本公司民國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調整表之影響金額說明詳上列民國 一0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調節表之說明。
  • (3) 依IFRS 第1 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除依選擇性豁免(optional exemptions)及強制性例外(mandatory exceptions)規定辦理者外,原則上公司於 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應依所有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已生效之會計準則規 定編製財務報表,並予以追溯調整。本公司擬依選擇性豁免規定辦理之部分,擇要說 明如下:

  • A. 固定資產中之部分土地及建築物,係以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重估價值作為重 估價之認定成本。

  • B. 於民國101年1月1日將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

  • C. 以自民國101 年1 月1 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IAS 19.120A(p) 要求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及計畫之剩餘或短絀,以及經驗 調整資訊。

  • D. 於民國101 年1 月1 日將國外營運機構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零。

  • E. 本公司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經評估後於民國101 年1 月1 日將其重分 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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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停業單位損益及現金流量揭露

本公司之子公司OSE PHILIPPINES, INC.為一電子製造業,於民國一00年間已停止 生產,有關該停業單位民國101 年第一季及100 年第一季之損益及現金流量揭露如下: (1)停業單位之損益

  • (A)停業單位營業損益
停業單位之損益
(A)停業單位營業損益
一0一年第一季 一00年第一季
營業收入 $4,128 $152,163
營業成本及費用 (12,317) (195,837)
停業單位稅前營業(損失) (8,189) (43,674)
所得稅(費用)利益
停業單位營業(損失) (8,189) (43,674)
(B)停業單位資產處分損益及依淨公平價值價值衡量損益(註)
停業單位稅前資產處分損益
及依淨公平價值價值衡量損益
(1,853) (6,270)
所得稅(費用)利益
(1,853) (6,270)
停業單位稅前資產處分損益
及依淨公平價值價值衡量損益
2,093
停業單位損失合計(A+B) ($7,949) ($49,944)
停業單位現金流量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83,508 ($8,74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93,314 ($35,768)

(2)停業單位現金流量

  • (註):OSE PHILIPPINES, INC.於民國一00年第一季之停業單位資產處份損益及 依淨公平價值衡量損益,係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一00年第一季損益表 上所認列之OSE PHILIPPINES, INC.相關損益予以重分類而非追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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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一

一0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OSE PHILIPPINES, INC. 1 利息收入 $679 銷貨價格按一般銷貨條件辦理,與一般客
戶相當,收款期間為出貨後60 天。
0.02%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600 0.02%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CORP. 1 應收帳款 $2,485 0.02%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224 0.00%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 CORP. 1 其他應收款 $738 0.01%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OSE PHILIPPINES,INC. 1 長期應收款 $218,993 1.56%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COREPLUS(HK)LIMITED. 1 長期應收款 $1,699 0.01%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COREPLUS(HK)LIMITED. 1 應付帳款 $22,933 0.16%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OSE PHILIPPINES,INC. 1 應付帳款 $27,122 0.19%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 CORP. 1 應付帳款 $5,370 0.04%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應付帳款 $20,746 0.15%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OSEUSA INC. 1 應付費用 $46,111 0.33%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存出保證金 $480 0.00%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OSE INTERNATIONAL LTD 1 暫收款 $4,380 0.03%
1 OSE PHILIPPINES, INC.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10,142 進貨價格按一般進貨條件辦理,與一般客
戶相當,付款期間為進貨後月結60 天。
0.36%
2 SPARQTRONCORP.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4,466 0.16%
3 COREPLUS(HK)LIMITED.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86,515 3.04%
4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 CORP. 3 應收帳款 $223 0.00%
4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8,422 0.30%
4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 CORP. 3 銷貨收入 $223 0.01%
5 OSE USA INC OSE PHILIPPINES,INC. 3 應收帳款 $90,728 0.66%
5 OSEUSA INC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9,199 0.32%
6 OSE INTERNATIONAL LTD. OSE USA INC 3 長期應收款 $13,284 0.09%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4. 母公司對子公司。

  5. 子公司對母公司。

  6.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末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47 ~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未經會計師核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附表一

一00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OSE PHILIPPINES, INC. 1 銷貨收入 $767 銷貨價格按一般銷貨條件辦理,與一般客
戶相當,收款期間為出貨後60 天。
0.03%
0 SPARQTRONCORP. 1 銷貨收入 $1,171 0.04%
0 OSE PHILIPPINES,INC. 1 利息收入 $331 0.01%
0 COREPLUS(HK)LIMITED. 1 利息收入 $238 0.01%
0 OSE PHILIPPINES,INC. 1 租金收入 $579 0.02%
0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600 0.02%
0 OSE PHILIPPINES,INC. 1 應收帳款 $348 0.00%
0 SPARQTRONCORP. 1 應收帳款 $15 0.00%
0 OSE PHILIPPINES,INC. 1 長期應收款 $244,668 1.65%
0 COREPLUS(HK)LIMITED. 1 長期應收款 $81,265 0.55%
0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228 0.00%
0 SPARQTRON CORP. 1 其他應收款 $473 0.00%
0 OSE PHILIPPINES,INC. 1 應付帳款 $33,139 0.22%
0 COREPLUS(HK)LIMITED. 1 應付帳款 15,016 0.10%
0 SPARQTRON CORP. 1 應付帳款 $3,641 0.02%
0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應付帳款 $18,770 0.13%
0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存出保證金 $480 0.00%
0 OSE INTERNATIONAL LTD 1 暫收款 $350 0.00%
1 SPARQTRON CORP.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5,467 進貨價格按一般進貨條件辦理,與一般客
戶相當,付款期間為進貨後月結60 天。
0.20%
2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15,906 0.58%
2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 CORP. 3 應收帳款 $147 0.00%
2 華致資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SPARQTRON CORP. 3 銷貨收入 $228 0.01%
3 OSE PHILIPPINES,INC.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34,555 1.26%
3 OSE PHILIPPINES,INC.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35,613 0.24%
4 COREPLUS(HK)LIMITED.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38,051 1.38%
5 OSE INTERNATIONAL LTD. OSEUSA. INC. 3 長期應收款 $13,262 0.09%
6 OSE,USA INC. OSE PHILIPPINES,INC. 3 應收帳款 $17,893 0.12%
6 OSE,USA INC. OSE PHILIPPINES,INC. 3 其他應收款 $72,681 0.49%
6 OSE,USA INC.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 銷貨收入 $12,111 0.44%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末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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