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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E — AGM Information 2024
Jun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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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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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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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83 號 5 樓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18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客服語音專線: (02)6636-5566 (股票代號: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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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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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 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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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會 通 知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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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茲訂於民國113年6月7日上午9時整假高雄市楠梓區中三街9號(本公司企業總部大樓1F國際會議廳)舉行本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 報告。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選舉 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四)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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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餘分派案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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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股: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66,37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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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別股:1.乙種特別股:配發股息總額新台幣19,780,80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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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丙種特別股:配發股息總額新台幣216,216,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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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本次股東會董事應選人數:董事八人(含獨立董事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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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提名制之候選人名單:【董事:
董悦明、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火文、羅世蔚】、【獨立董事:徐嘉華、魏幸雄、吳基逞、溫 芳郁、洪千惠】。 -
3.各候選人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之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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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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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一份, 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者,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無須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報到 出席;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
※六、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3年5月7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 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七、 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8日起至113年6月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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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開戶股東如擬繳交股東印鑑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鑑卡使用。 -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十、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兌換紀念品簽章處 3 113 出席通知書 113 時間:113年6月7日上午9時整 地點:高雄市楠梓區中三街9號 (本公司企業總部大樓1F國際會議廳)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本公 本簽到卡未加蓋中國信託登記章者 無效 , 股東請勿於此欄蓋章 。 司 113 年 6 月 7 日舉行之 中 國 信 託 蓋 章 處 出席簽到卡 至徵求場所或本公司委任之 股代受託代理人場所辦理委 股東常會,請 察照。 託出席領取紀念品者,請於 背面委託書簽名或蓋章。 此 致 股東戶號 :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丙種特別股無表決權及選舉權。 股東 : 親自出席簽章處 戶號 股東 : 戶名
184 華泰
第1聯紀念品領取說明一、 股東會紀念品-統一超商商品卡(面額 伍拾元)。 二、 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 時,請於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徵求 股數限壹仟股(含)以上】自113年5 月8日起至5月30日止洽徵求人之徵 求場所辦理(股東辦理股東會委託 書及領取紀念品事宜,請依各徵求 場所之營業時間內前往洽辦,例假 日除外,各徵求場所得視徵求狀況 提早結束徵求),恕不郵寄及補發。 徵求場所自113年5月7日起詳見證 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網站(https:// ecorp.ctbcbank.com/cts/index.jsp)或 利用客服語音專線(02)6636-5566按 股票代號:2329查詢。 三、 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 股東,將不予發放紀念品【親自出席 股東會或採電子投票之股東除外】。 (1) 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 發放。 (2) 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 方式:A.對象:限已於113年5月8 日至6月4日完成電子投票之股東。 B.攜帶文件:股東會出席通知書 或身分證明文件。C.領取期間及地 點:自113年6月12日起至6月14日 止(每日9:00至17:00)至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懷寧 街70號)領取,恕不郵寄及補發。 |
股東常會日期113年6月7日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
股東常會日期113年6月7日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
股東常會日期113年6月7日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
股東常會日期113年6月7日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
股東常會日期113年6月7日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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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人 |
委任股東 |
擬支持董事被選舉人名單 |
董事被選舉人之經營理念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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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1.董悦明2. 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火文3.羅世蔚獨立董事:1.徐嘉華2.魏幸雄3.吳基逞4.溫芳郁5.洪千惠 |
1. 以誠信踏實、永續經營之原則及理念,提升公司核心價值,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2. 落實企業永續發展及公司治理,重視風險管理並遵循各項法令規章。3. 力求財務資訊透明及財務報告允當表達。 |
1.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1樓、B1或B2電話:(02)2586-58592.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全台徵求場所地址: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06之2號電話:(02)2521-2335(全台徵求點請參照網站www.acsc.com.tw及Line官方帳號搜尋〝全通事務〞)【限徵求1,000股(含)以上之委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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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參照本開會通知書上載明公告日報或證基會網站 (https://free.sfi.org.tw/)查詢。 |
第2聯※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扣除。二、未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給付(郵資及作業處理費合計31元,由股東自行負擔)。三、貴股東如新增或變更匯款帳號時,請於右列「現金股利匯撥申請書」內填妥本人存款帳號並加蓋印章後,於股東常會前寄回。四、普通股及特別股股利欲 分別匯入不同銀行帳號 者,可於「原登記匯款帳 號」處直接修改銀行帳 號,修改處並加蓋印章 後寄回。 |
戶名 |
戶號 |
戶號 |
戶號 |
184華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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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或變更下列匯款帳號 【未勾選者視為全部變更 □ 普通股 □ 乙種特別股 □ 丙種特別股 |
】 原 登 記 匯 款 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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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依原登 記帳號匯款 者請勿寄回 |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蓋 章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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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 |
存簿(H) |
700 |
局 |
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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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聯委託書填表須知一、 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二、 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三、 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四、 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五、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六、 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委託書 |
委託書 |
委託人( 股東) |
委託人( 股東) |
編號 |
華泰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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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日期 年 月 日一、 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1 3 年6 月7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一) 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二)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1. 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1)○承認(2)○反對(3)○棄權2. 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1)○承認(2)○反對(3)○棄權3. 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4. 解除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贊成(2)○反對(3)○棄權5. 臨時動議。二、 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三、 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四、 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 致 |
檢 舉 電 話 : (○二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二 十 萬 元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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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戶 |
簽 名 或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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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姓名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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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持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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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徵求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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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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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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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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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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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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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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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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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