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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Pearl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Nov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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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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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15-119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5 年 12 月 4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四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5 年 12 月 4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 五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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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 六 )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 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1 | 关于参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2 | 关于2015年度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成都 河心岛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 | 关于聘任公司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确定报酬的议案 |
√ |
| 5 | 关于选举陈雨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至议案三已经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披露。
议案四已经公司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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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 露。
议案五已经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披露。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 二 )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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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 司股东。 | |||
|---|---|---|---|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637 | 东方明珠 | 2015/11/30 |
( 二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登记时间:2015 年12 月2 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 921,939,20,44,825 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
-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 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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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 号百视通大厦
-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缪真
-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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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参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议案 |
|||
| 2 | 关于2015年度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为“成都河心岛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
|||
| 4 | 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确定报酬的议案 |
|||
| 5 | 关于选举陈雨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 同意 ” 、 “ 反对 ” 或 “ 弃权 ”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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