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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Pearl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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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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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7-08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东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东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名称

  • 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平台”)

  • 投资金额:人民币11 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 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 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投资尚需工商局等相关 主管部门对类金融平台的设立审批履行相关程序,存在未获得相关主 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 司”)于2017 年11 月2 日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杨浦滨江”)签订《设立出资协议书》,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东 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投资管理公司出资11 亿元,占 股91.67%;杨浦滨江出资1 亿元,占股8.33%。

(二)审议、批准情况

2017 年11 月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东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获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 号311-313 室

法定代表人:左卫东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 事经纪),资产管理,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 业管理,市政配套,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国内贸易(除 专项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全资股东: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 (三)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杨浦滨江2016 年资产总额487,706 万元,净资产154,562 万元, 营业收入52,440 万元,净利润9,548 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投资平台注册资本12 亿元,全部为现金出资,其中投资管理公 司出资11 亿元,占股91.67%;杨浦滨江出资1 亿元,占股8.33%。 公司向投资平台委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杨浦滨江委派一名监 事。

投资平台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 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与调查、经济信息咨询等(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具体投资方向

东方明珠推进实施“娱乐+金融”战略,打造创新业务的对外投 资平台。该投资平台将是推进东方明珠战略实施,通过投资、产业整 合、并购等方式的资本化运作载体,是东方明珠加速外延发展的重要 举措。

东方明珠与杨浦区政府将以此次投资平台的战略合作为契机,深 入推进全面战略合作,积极打造产业功能集聚、科技金融联动的创新 中心,共同推进杨浦滨江国际创新带建设。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指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指上海杨浦滨江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

本公司拟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 万元整,公司股东对 公司的出资以货币形式缴付,其中: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1000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

册资本的91.67%;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 万元,以货币方 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33%。

  • (二)公司组织结构

  •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甲方推荐

  • 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为公 司法定代表人。

  • 2、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二人,甲乙双方可各自推荐一名,

  • 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本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打造创新业务的投资平台,将有助于东方明珠构建投资生态,布 局前瞻性的技术,发现优质的项目及团队,优化资产和资源配置,加 快外延式增长并推动重大战略合作及业务协同,增强行业和市场影响 力,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投资平台通过投资孵化、并购整合、存量盘活,也将为东方明珠 夯实财务盈利能力,实现投资收益,并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回报 率,并有效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存在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

投资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

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投资行为可能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工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对类金融平台的设立审批 履行相关程序,存在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1 月4 日

 备查文件:

《东方明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出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