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ORIENTAL ENER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Oct 10, 2021
54274_rns_2021-10-10_58cfcb02-2f65-49a7-aa42-f0d5851b0bee.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7
==> picture [81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与《关于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为有 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2021 年6 月11 日至2021 年9 月28 日期间, 胜帮凯米将所持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累计16,876,500 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已归还2,206,500 股。
截至2021 年9 月23 日,胜帮凯米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 售流通股余额为15,4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胜帮凯米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余额为 14,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根据《告知函》,胜帮凯米拟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32,980,456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出借期限不超过182 天。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 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胜帮凯米承诺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期间,不会通过该业务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若胜帮凯米后续发生减持行为, 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
一、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一、股份变动情况 | 一、股份变动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权益变动时间 | 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 |
1 / 3
| 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东华能源 | 东华能源 | 东华能源 | 东华能源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002221 | 002221 |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1,467 | 0.89 | |||||||
| 合 计 | 1,467 | 0.8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转融通证券出借)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胜帮 凯米 |
合计持有股份 | 9747.27 | 5.91 | 8280.27 | 5.02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47.27 | 5.91 | 8280.27 | 5.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注: (1)上述数据为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的余额数据; (2)本次权益变动为胜帮凯米开展转融通业务所致,出借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仍 属胜帮凯米所有。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2 / 3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是□ 否√ |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
是□ 否□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 月10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