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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ENER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Oct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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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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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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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与《关于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为有 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2021 年6 月11 日至2021 年9 月28 日期间, 胜帮凯米将所持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累计16,876,500 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已归还2,206,500 股。

截至2021 年9 月23 日,胜帮凯米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 售流通股余额为15,4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胜帮凯米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余额为 14,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根据《告知函》,胜帮凯米拟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32,980,456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出借期限不超过182 天。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 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胜帮凯米承诺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期间,不会通过该业务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若胜帮凯米后续发生减持行为, 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

一、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权益变动时间 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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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002221 002221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467 0.89
合 计 1,467 0.8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转融通证券出借)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胜帮
凯米
合计持有股份 9747.27 5.91 8280.27 5.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47.27 5.91 8280.27 5.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上述数据为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的余额数据;
(2)本次权益变动为胜帮凯米开展转融通业务所致,出借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仍
属胜帮凯米所有。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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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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