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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ENER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Sep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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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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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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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6 月29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2016-067 号),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周一峰女士计划通过“华泰远见1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未来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增持公司股份,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总股 本的0.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6 年9 月1 日,公司接到周一峰女士的通知,近期已以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形式增持公司股票13,916,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现将本次增 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进展情况

1、增持方式

周一峰女士作为进取级份额委托人,以自筹资金认购“华泰远见15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由该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 司股票。

2、增持数量及比例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股) 成交均价(元/股)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6 年7 月 10,826,844 12.42 134,485,244.14 0.7780%
2016 年8 月 3,069,909 12.95 39,746,156.19 0.2206%
2016 年9 月1 日 19,500 12.96 252,720.00 0.0014%
合计 13,916,253 174,484,120.33 1.0000%

3、增持前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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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周一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610,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10.97%;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 持有公司股份325,3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38%。公司第三大股东优尼 科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长江”)持有公司股份131,296,700,占公 司股份总数9.43%。

本次增持后,周一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610,440 股,通过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3,916,253 股,合计持有166,526,69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11.97%;东华石油持有公司股份325,3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38%。 优尼科长江持有公司股份131,296,700,占公司股份总数9.43%。

周一峰女士持有东华石油及优尼科长江35%的股权;王铭祥先生持有东华石 油及优尼科长江65%的股权。周一峰女士和王铭祥先生为配偶关系,均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二、锁定期的说明

1、周一峰女士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 持的公司股份。

2、周一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优尼科长江有限 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交豁免要约 申请的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其增持公司的 股票进行监督管理,并督促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增持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 持对象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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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9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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