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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ENER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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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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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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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与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者“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 (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32.0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 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张家港新材料的担保额度为50 亿,宁波新材料 140 亿,宁波百地年18 亿,南京东华10 亿,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 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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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 保 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方 持股 比例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 |
金融机构 |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亿元)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亿元) |
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 |
是否 关联 担保 |
|---|---|---|---|---|---|---|---|---|
| 公 司 |
张家 港新 材料 |
100% | 64.2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 |
2.4 | 34.40 | 37.10%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分行 |
1 | |||||||
| 公 司 |
宁波 新材 料 |
100% | 63.20% | 中国进出口银行 宁波分行 |
12 | 74.32 | 92.53% | 否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 |
3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
4.95 | |||||||
| 公 司 |
宁波 百地 年 |
100% | 49.36% | 中国进出口银行 宁波分行 |
6.70 | 5.16 | 11.64% | 否 |
| 公 司 |
南京 东华 |
100% | 68.8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新街口 支行 |
2 | 7 | 8.83% | 否 |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被担保人名称 |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11 月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成立 |
| 注册地址 |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西侧3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义忠 |
| 注册资本 | 209,600 万元 |
| 经营范围 | 进口丙烷(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丙烯、氢气、聚 丙烯(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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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从事丙烯、聚丙烯项目的投 资,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9 月30 日 (2021 年1-9 月) |
|---|---|---|
| 资产总额 | 680,094.84 | 897,520.87 |
| 负债总额 | 368,356.60 | 576,929.43 |
| 所有者权益 | 311,738.24 | 320,591.45 |
| 营业收入 | 436,765.52 | 344,814.19 |
| 营业利润 | 41,500.15 | 44,507.21 |
| 净利润 | 33,776.79 | 35,291.78 |
| 资产负债率 | 54.16% | 64.28% |
(二)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被担保人名称 |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2 年10 月25 日 |
| 注册地址 | 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 号 |
| 法定代表人 | 严维山 |
| 注册资本 | 358,000 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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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9 月30 日 (2021 年1-9 月) |
|---|---|---|
| 资产总额 | 1,307,312.47 | 1,299,877.49 |
| 负债总额 | 859,215.22 | 821,487.46 |
| 所有者权益 | 448,097.26 | 478,390.03 |
| 营业收入 | 478,831.27 | 301,620.96 |
| 营业利润 | 56,670.31 | 26,303.63 |
| 净利润 | 42,325.98 | 19,651.81 |
| 资产负债率 | 65.72% | 63.20% |
(三)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9 月22 日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关外路1 号 |
| 法定代表人 | 严维山 |
| 注册资本 | 101058.118371 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港口经营;进出口代 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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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9 月30 日 (2021 年1-9 月) |
|---|---|---|
| 资产总额 | 316,047.27 | 331,502.33 |
| 负债总额 | 162,775.31 | 163,617.44 |
| 所有者权益 | 153,271.96 | 167,884.88 |
| 营业收入 | 479,555.89 | 268,466.79 |
| 营业利润 | 19,268.22 | 19,859.11 |
| 净利润 | 14,278.97 | 14,985.85 |
| 资产负债率 | 51.50% | 49.36% |
(四)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被担保人名称 |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09 年8 月25 日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1 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方涛 |
| 注册资本 | 95000 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 危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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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9 月30 日 (2021 年1-9 月) |
|---|---|---|
| 资产总额 | 222,204.85 | 288,826.81 |
| 负债总额 | 138,151.63 | 198,820.74 |
| 所有者权益 | 84,053.22 | 90,006.06 |
| 营业收入 | 381,691.34 | 379,498.44 |
| 营业利润 | 11,605.69 | 6,146.02 |
| 净利润 | 11,601.74 | 5,952.85 |
| 资产负债率 | 62.17% | 68.84%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张家港新材料、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南京东华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 《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的债权。张家港新材料项下 银行的总金额不超过3.4 亿元人民币;宁波新材料项下银行的总金额不超过 19.95 亿元人民币;宁波百地年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6.70 亿元人民币;南京 东华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 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南京东华 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 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 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张家港新材料100%控股权,所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的 工程建设及运营,行业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公司实际持有宁波新材 料100%控股权,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 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宁波百地年为公司设立的专门从事液化石油气贸易的子公 司,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的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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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回笼稳定可靠。南京东华系公司从事液化气和聚丙烯经营的主体,信用证的 开立、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开立等经营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 业务,资金回笼稳定可靠。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持有上述公司100%控股权,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 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东华能源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7.00 亿元,东华能源为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5.16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4.40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74.32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17.54 亿元,东华能源为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78 亿元, 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71 亿元,东华能源 为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146.91 亿元,占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4.19%。
2、公司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太平洋气体船有限公司 签署的协议《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共计肆艘船)提供履约担保。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 年4 月4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3、公司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南太平洋控股公司签署 的《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壹艘船)提供履约担保。(经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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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 年6 月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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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Petredec Limited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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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共计叁艘船)提供履约担保。(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 年10 月29 日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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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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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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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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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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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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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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