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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 ENER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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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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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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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2 年11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了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 年12 月7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葛春慧监 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2012 年12 月3 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项目及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累计投入金额为461,720,000 元。
| 募集资金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元) | 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元) | 本次置换金额(元) |
|---|---|---|---|
| 1、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项目 | 560,000,000 | 168,000,000 | 168,000,000 |
| 2、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 300,000,000 | 293,720,000 | 293,720,000 |
| 合 计 | 860,000,000 | 461,720,000 | 461,720,000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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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内容详见2012 年12 月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签署的《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及《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的相关约定,并依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 (2011)第140 号”《评估报告书》,本次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价格为30,000.00 万元。因宁波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审批的需要及保 障公司的投资权益,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的定向增发方案及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丙烷、丁烷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等,公司已 于2012 年6 月30 日前,办理完成了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股权交割 和变更手续。根据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中兴华鉴字[2012]3221444 号),截至2012 年12 月3 日,公司“收购宁波百 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 股权” 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共计 293,720,000.00 元;经董事会批准,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 同意意见,前述自筹资金将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置换完成后,“收购宁 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实施完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280,0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9 条的规 定,董事会同意将“收购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计6,280,000 元用于“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认缴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第二期实收资本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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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依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结合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项目进展需 要,经合资三方协商一致,监事会决议同意:按照《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资三方按照股权比例认缴第二期实收资本,共计认缴2 亿元人 民币,本公司以募集资金112,000,000 元认缴本次实收资本,资金将全部用于实 施“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项目”。本次认缴的实收资本到位后,张家港扬子 江石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 亿元,实收资本5 亿元,本公司占56%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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