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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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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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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 2021-012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 东创 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4 名,监事胡宏春因工 作原因请假,委托监事黄蓉蔚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瞿元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 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四、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部及公司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部及公司子公司 2021 年拟向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 1,011,419.97 万元和美元 9,700 万元,均用于外贸信用证开证和流动资金借款。本次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77%,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 2021-013 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是为了保障和支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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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 2021-012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 东创 EB

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 化原则确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 重大影响。详见临 2021-014 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瞿元庆、监事胡宏春、顾颖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等,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17.54 亿美元(美元汇率按 6.5249 计算),折合人 民币 114.45 亿元,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7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 2021-016 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 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详见临 2021-018 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 控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 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未发现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公司监事 会将协同公司董事会,共同推进公司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行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17432 号《东方 创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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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详见临 2021-020 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 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和《关于上海新联纺进出 口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审核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外贸公司、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符合 实际经营情况,外贸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达成率为 147.57%,新联纺公司、装饰 公司、国际物流公司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达成率为 101.97%。同时,公司独立财务 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详见临 2021-021 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纺织 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增资 33,000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出资 26,592.06 万元,以自有资金出资 6,407.94 万元。由装饰公司负责实施埃塞俄比亚服 装加工基地项目。要求公司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跟进项目进展情况,提前了解和预判 有关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详见临 2021-022 号公告。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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