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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 Technology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Oct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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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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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公告编号:(奥瑞) 2016-004 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云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礼兵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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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末比上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4,521,224,783 | 10,481,464,104 |
38.5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953,361,432 | 4,360,690,886 |
13.59% |
|
| 本报告期比上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年同期增减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177,654,781 | 19.81% |
5,623,225,064 |
9.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0,483,524 | 25.61% |
1,022,924,1080 |
16.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 ||||
| 348,884,929 | 21.43% |
952,571,020 |
18.82% |
|
|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13,457,401 | 50.9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43 | 25.58% |
0.4343 |
16.1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43 | 25.58% |
0.4343 |
16.1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5% | 0.41% |
21.85% |
-0.93% |
非经常损益项目和金额
| 非经常损益项目和金额 | ||
|---|---|---|
| 单位:元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 | ||
| 项目 | 说明 | |
| 末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841,39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 ||
| 83,931,129 | ||
|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170,16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6,21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633,44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9,943 | |
| 合计 | 70,353,0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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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320 |
- | ||||||
先股股东总数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
| 股东名称 | 股东 | 持股 | 持股数量 | 股份 | ||||
| 性质 | 比例 | 件的股份数量 | 数量 | |||||
| 状态 | ||||||||
|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48.33% | 1,138,206,795 | 819,521,280 |
||||
质押 |
552,925,90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 人 |
0.88% | 20,731,200 |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锐进12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
其他 | 0.79% | 18,635,340 |
|||||
| 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0.74% | 17,487,360 |
13,115,52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其他 | 0.68% | 16,035,658 |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其他 | 0.60% | 14,168,07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
其他 | 0.56% | 13,108,824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0.55% | 13,004,599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 人 |
0.53% | 12,432,689 |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0.49% | 11,547,87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无限售条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
| 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 318,685,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685,515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73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3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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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锐进12期鼎萨证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8,635,340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35,34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6,035,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35,658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019L-FH002深 |
14,168,077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68,07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机遇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108,824 |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08,824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3,004,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4,599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432,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32,689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1,547,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47,87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11,486,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6,692 |
|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 | |||
|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与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
| 同属于全国社保基金。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 | |||
|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 无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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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 40.36% ,主要系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 250.68% ,主要系增加短期投资所致;
-
3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 316.82% ,主要系增加股权投资所致;
-
4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 197.18% ,主要系对湖北咸宁新型二片罐包装项目、湖北咸宁饮料灌 装项目和陕西宝鸡二片罐项目投资所致;
-
5 .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 61.27% ,主要系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购买材料增加所致;
-
6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 122.88% ,主要系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增加借款所致;
-
7 .应付债券较年初增长 136.37% ,主要系发行公司债 15 亿所致;
-
8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长 39.98% ,主要系增加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
9 .股本较年初增长 140%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所致;
-
10 .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 93.96%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11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80.86% ,主要系增加借款及发行公司债所致;
-
12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 259.71% ,主要系计提坏账及减值损失所致;
-
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50.9% ,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 致;
-
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27% ,主要系投资增加所致;
-
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99.95% ,主要系债务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61394 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并进行了回复。同时,结合监管政策并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对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并对部分条款进行 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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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 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堆龙鸿晖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堆龙鸿晖”)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12 亿元收购西藏道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临”)持有的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卡乐互动”) 21.8% 的股权。报告期内,堆龙鸿晖与西藏道临等相关方 完成《西藏道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堆龙鸿晖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关 于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西藏道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百战互动 (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葛志辉、陈永明与堆龙鸿晖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 的签署;同时,堆龙鸿晖完成收购卡乐互动部分股权的第一次交割,即完成支付收购 12% 股 权的收购价款人民币 660,000,000 元,并在工商部门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目前,堆龙鸿晖 持有卡乐互动 12% 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186.SZ 股票简 称:全聚德)的子公司北京全聚德仿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二维码赋码加工合同,公司为 全聚德提供包装袋外侧可变二维码赋码加工服务,并利用二维码实现全聚德产品的防伪查询 及网络营销宣传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通过大宗交 易平台受让五道口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302.7 万股黄山永 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同时,上海原龙与本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法国欧塞尔足球 俱乐部( AJA Football S.A.O.S. ) 59.95%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AJAXXL CAPITAL S.A. (以下简称“ AJAXXL ”)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并同意公司或由公司控制下的主体以自 筹资金 700 万欧元收购 AJAXXL 持有的法国欧塞尔足球俱乐部( AJA Football S.A.O.S. ) 59.95% 股权。
注: 2016 年 10 月,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奥瑞泰体育有限公司完成收购法国欧塞 尔足球俱乐部( AJA Football S.A.O.S. ) 59.95% 股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完成收购法国欧塞尔足球俱乐部( AJA Football S.A.O.S. ) 59.95% 股权的公告》( 2016- 临 0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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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乾元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联合”)共同以货 币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的 60% ,中科金财出资人民币 1,0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1% ,乾元联合出 资人民币 9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9% 。报告期内,该合资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登 记手续,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奥瑞金贝亚有限公司与古巴冶金工业集团 ( Grupo Empresarial de la Industria Sidero Mecánica )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建立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本着互利共赢、深化合作的原则,共同在古巴开展铝罐的生产、销售 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原龙的告知函,上海原龙拟以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 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海原龙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拟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注: 2016 年 10 月,上海原龙完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份信托登记及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 模 15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0.10%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行股份信托登记的公告》( 2016- 临 091 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6- 临 095 号)。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2016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说明公告》、 《关于奥瑞金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 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条款调整 说明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2016年07月12日 | |
| 2016年09月03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 ||
| 巨潮资讯网 | ||
| 2016年09月30日 | ||
| (http://www.cninfo.com.cn) | ||
| 《关于收购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 2016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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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进展公告》 《关于签订全聚德二维码赋码加工合同的公告》 2016 年 07 月 27 日 《关于签署永新股份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07 月 27 日 《关于持有永新股份股份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的公 2016 年 07 月 29 日 告》 《关于收购法国欧塞尔足球俱乐部( AJA Football 2016 年 08 月 06 日 S.A.O.S. ) 59.95% 股权的公告》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08 月 17 日 《关于与古巴冶金工业集团( Grupo Empresarial de la Industria Sidero Mecánica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 2016 年 09 月 28 日 公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6 年 0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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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上海原龙投资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有限公司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月内,转让不超50%。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北京二十一兄 | ||||||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弟商贸有限公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司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首次公开发行 | 月内,转让不超50%。 | |||||
| 时所作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北京原龙华欣 | ||||||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科技开发有限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公司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月内,转让不超50%。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北京原龙京联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咨询有限公司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月内,转让不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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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北京原龙京阳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商贸有限公司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月内,转让不超50%。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北京原龙京原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贸易有限公司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月内,转让不超50%。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北京原龙兄弟 | 股份限售 | 份。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在周云杰担任公司董事或 | 2012年10月11日至 | |||
| 2012年10月1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商贸有限公司 | 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在周云杰离 | 2018年10月11日 | |||
| 职半年内不转让,并且在周云杰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 ||||||
| 月内,转让不超50%。 | ||||||
| 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来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 | ||||||
|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 | ||||||
| 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 | ||||||
| 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股 | ||||||
| 公司 | 分红承诺 | 2012年10月1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 票估值情况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 | ||||||
| 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重视对投资者 | ||||||
| 的合理投资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 ||||||
| 注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
| 关于同业竞 | 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 |||||
| 上海原龙投资 | ||||||
| 争、关联交 | 股东权利;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 | 2011年04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 有限公司 | ||||||
| 易、资金占 | 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再与发行人发生资金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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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用方面的承 | 借行为(正常经营活动中预支的备用金除外);在任 | |||||
|---|---|---|---|---|---|---|
| 诺 | 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 | |||||
| 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 | ||||||
| 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 | ||||||
| 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 | ||||||
| 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 | ||||||
| 生。如出现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 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奥瑞金的权益受到损害 | ||||||
| 的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目前不存 | ||||||
| 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 | ||||||
| 司及其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 | ||||||
| “奥瑞金”)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 ||||||
| 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 ||||||
| (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 | ||||||
| 行任何与奥瑞金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 | ||||||
| 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对于公司将来可能出现的 | ||||||
| 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 | ||||||
| 业务与奥瑞金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奥瑞 | ||||||
| 金提出要求时出让公司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 | ||||||
| 股份,并承诺给予奥瑞金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 | ||||||
| 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 | ||||||
| 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 | ||||||
| 确定的;公司承诺不向业务与奥瑞金所生产的产品或 | ||||||
| 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 ||||||
| 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 | ||||||
| 信息等商业秘密;公司将不采用代销、特约经销、指 | ||||||
| 定代理商等形式经营销售其他商家生产的与奥瑞金 | ||||||
| 产品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如出现因公司或公司控 | ||||||
| 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奥瑞金的 | ||||||
| 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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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任。 | ||||||
|---|---|---|---|---|---|---|
| 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 ||||||
| 股东权利;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 | ||||||
| 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再与发行人发生资金拆 | ||||||
| 借行为)(正常经营活动中预支的备用金除外);在任 | ||||||
| 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 | ||||||
| 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 | ||||||
| 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 | ||||||
| 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 | ||||||
| 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 | ||||||
| 生。如出现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 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奥瑞金的权益受到损害 | ||||||
| 的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目前不存 | ||||||
| 关于同业竞 | 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 | |||||
| 争、关联交 | 司及其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 | |||||
| 周云杰 | 易、资金占 | “奥瑞金”)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 2011年04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 用方面的承 | 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 |||||
| 诺 | (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 | |||||
| 行任何与奥瑞金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 | ||||||
| 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对于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 | ||||||
| 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 | ||||||
| 业务与奥瑞金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奥瑞 | ||||||
| 金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 | ||||||
| 股份,并承诺给予奥瑞金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 | ||||||
| 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 | ||||||
| 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 | ||||||
| 确定的;本人承诺不向业务与奥瑞金所生产的产品或 | ||||||
| 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 ||||||
| 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 | ||||||
| 信息等商业秘密;本人将不采用代销、特约经销、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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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代理商等形式经营销售其他商家生产的与奥瑞金 | ||||||
|---|---|---|---|---|---|---|
| 产品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如出现因本人或本人控 | ||||||
| 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奥瑞金的 | ||||||
| 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 ||||||
| 任。 | ||||||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 | ||||||
| 上海原龙投资 | 2016年01月14日至 | |||||
| 其他承诺 |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16年1月14日起6 | 2016年01月14日 | 已履行完毕 | |||
| 有限公司 | 2016年07月14日 | |||||
|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
| 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 | ||||||
| 上海原龙投资 | 股份增持 | 2015年08月27日至 | ||||
| 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 | 2015年08月27日 | 已履行完毕 | ||||
| 有限公司 | 承诺 | 2016年02月27日 | ||||
| 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 ||||||
| 总股份的2%的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 ||||||
|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其他对公司中 | 未来三年(2015 -2017年度)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 |
|||||
| 小股东所作承 | 利润分配方式1.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 | |||||
| 诺 | 分配股利。2.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 | |||||
|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和 | ||||||
| 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 | ||||||
| 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 | ||||||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 | 2015年07月09日至 | |||||
| 公司 | 分红承诺 | 2015年07月09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符 | 2017年12月31日 | |||||
| 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 | ||||||
|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 ||||||
| 的2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 | ||||||
|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 | ||||||
| 用的资金。4.现金分红条件 董事会每年应当在综合 | ||||||
| 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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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况,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 ;(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 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 以 上 ( 包括 10%) 的事项。 5 、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 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 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 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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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20% |
|---|---|---|---|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6,782.56 |
至 |
122,037.22 |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1,697.6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预计2016年主营业务增长。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部通过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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