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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Sep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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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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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本 次发行新增了双向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无锁定期、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 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 日刊登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金属制品行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3.67 倍(2012 年 9 月 20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 次发行价格 21.60 元/股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发行后股本 摊薄后市盈率为 29.45 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4.43%,存在未 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审阅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100,53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1.60 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 165,607.20 万元,高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的所需金额,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 要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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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 7,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 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奥瑞金”,申购代码 为“00270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7,667 万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 量为 3,8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8%;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 网下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1.6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09 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45 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 7,667 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31,392 万股,对应的网下认购倍数为 8.18 倍。
5、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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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下申购。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售对象应按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 年 9 月 25 日(T 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 - -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 深圳市场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 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01”。
申购款的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5 日(T 日)15:00 之前,T 日之前 及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 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 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的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配 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并将此情况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96 万股) 配号的方法,按照配售对象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 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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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摇号抽签,最终将摇出 40 个号码[若启动回拨机制(详见“重要提示”中的“7、 回拨机制”),网下申购摇号抽签中签号码数量为回拨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对应的 中签号码数量],每个号码可获配 96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 销认购不足部分。
(7)201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奥 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 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发 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8)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 年 9 月 2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38,000 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 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 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均为无效申购。
7、回拨安排:
2012年9月25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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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 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有关回 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 式进行配售。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余额包销;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上初步中签率2倍(不含2倍)至4倍(含4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 量10%的股票(766.70万股);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4 倍(不含4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1,533.40万股);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下初步中签率时,不启动回拨机制。
(5)启动回拨机制后的网下摇号原则: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每96万 股为一个中签号码的原则重新计算中签号码个数,通知摇号机构按该中签号码个 数进行摇号;不足96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摇出,由获得该特殊 中签号码的配售对象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2年9月27日(T+2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 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2 年 9 月 12 日(T-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审阅报告》等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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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奥瑞金 | 指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667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发 行3,840 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详见“重要提示”中的 “7、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3,827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详见“重要提示”中的“7、 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 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询价对象 |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5 月18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中信证券已向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推荐询价对象及个人投资者 |
| 配售对象 | 指询价对象于2012年9月20日(T-3日)12:00前已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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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以及询价对象中的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主承销商的 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关联关 系的个人投资者除外) |
|
|---|---|
| 投资者 |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有效报价 | 指初步询价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和申 报时间等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报价 |
| 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 股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时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 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 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 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 资金账户 |
| T日 | 指2012 年9月25 日,即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 的股票配售对象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 网上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2012 年 9 月 13 日(T-8 日)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T-3 日)为初步询价期间。 截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了由 55 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 91 个股票配售对象的 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21.6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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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7,667 万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3,8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8%;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 发行数量。
3 、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6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09 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45 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 7,667 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31,392 万股,对应的网下认购倍数为 8.18 倍。
4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4、本次 | 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
|---|---|---|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9日 | 2012年9月12日 (周三)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T-8日 | 2012年9月13日 (周四) |
开始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 T-7日 | 2012年9月14日 |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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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周五) | ||
| T-6日 | 2012年9月17日 (周一) |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
| T-5日 | 2012年9月18日 (周二) |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
| T-4日 | 2012年9月19日 (周三) |
初步询价、路演推介 |
| T-3日 | 2012年9月20日 (周四) |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
| T-2日 | 2012年9月21日 (周五)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 2012年9月24日 (周一) |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 2012年9月25日 (周二) |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日 | 2012年9月26日 (周三) |
确定网下、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 2012年9月27日 (周四) |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日 | 2012年9月28日 (周五)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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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下发行
1 、参与对象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有效报价不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的询价对象为 36 个,配售对象为 56 个,对应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31,392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及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2 、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 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一致;
- (3)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4)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2 年 9 月 25 日(T 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T 日之前或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 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701”。
(5)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 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开户行 | 开 户 名 称 | 银 行 账 号 |
|---|---|---|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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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开 户 名 称 | 银 行 账 号 |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9009893059705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平安银行营业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3 、网下配售、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本次网下获 配的配售对象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9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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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号的方法,按照配售对象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 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T+1 日)进行网下申 购摇号抽签,最终将摇出 40 个号码[若启动回拨机制(详见“重要提示”中的“7、 回拨机制”),网下申购摇号抽签中签号码数量为回拨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对应的 中签号码数量],每个号码可获配 96 万股股票。如有特殊中签号码,将获配相应 股数。
(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包销认购不足部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刊登《奥瑞金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 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4 、多余款项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T日)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 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2年9月26日(T+1日)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 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 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 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 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2年9月26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2年9月27日(T+2日)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5 、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无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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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2年9月25日(T日)对配售对象网 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
(5)获配的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
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 内(2012年9月25日(T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将3,827万股 “奥瑞金”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21.6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 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 申购。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 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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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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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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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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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1 、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3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 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2年9月24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 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 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奥瑞金”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12年9 月25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奥瑞金”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2年9月25 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 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 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 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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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 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 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 得撤单。
3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网上 实际发行量为3,827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抽 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2年9月26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2年9月26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 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 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 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2年9月27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2年9月27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2年9月27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 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2年9月28日(T+3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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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4 、结算与登记
(1)2012年9月26日(T+1日)至2012年9月27日(T+2日)(共两个工作日), 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 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 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2年9月27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3)2012年9月28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 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 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 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住 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电 话:(010)8521 1915
联系人:高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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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 话:(010)6083 3600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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