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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owide Technologie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2
Nov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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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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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95 证券简称: 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1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股份 5,903,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63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资金需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903,084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637%,减持期间为2022 年12 月14 日至2023 年6 月13 日。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虹石曼宁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5,903,084 | 4.5637% |
IPO 前取得:5,903,084 股 |
| 备注: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IPO 前公司 5% 以上股东。 1、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持原 因 |
|---|---|---|---|---|---|---|---|
| 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 虹石曼宁 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不超过: 5,903,084 股 |
不超过: 4.5637% |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5,903,084 股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903,084 股 |
2022/12/14 ~2023/6/13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得 | 企业资金 需求 |
备注: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2 年12 月14 日至2023 年06 月13 日,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虹石曼宁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A.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腾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腾 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 分股份。”
B.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持有腾景科技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票 锁定承诺。
2、减持的数量及方式: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 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2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 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 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规定。
4、信息披露: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前,应提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 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3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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