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ptowide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Dec 27, 2022

58226_rns_2022-12-27_f27c1936-1cb8-40be-a121-cef3014bd3e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上市公司")2022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担任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 14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 14 日对腾景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 员为吕泉鑫、游元圆、黄振伟。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腾景科技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腾景 科技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有 关文件、资料,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独立 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 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腾景科技最新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等,查阅了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召开的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案、决议、会议记录,查阅了内部控 制报告等资料,并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腾景科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的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记录, 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支持文件进行了对比分析。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查阅了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相关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并对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腾景科技资产完整,人员、 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腾景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包括查阅了募集资金专 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上市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对了上市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 单、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4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截至本次 现场检查日,除一笔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大额存单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 未赎回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景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法律 法规禁止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上市公司相关 三会会议文件、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景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 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腾景科技不存在违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与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业 绩情况。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腾景科技的经营模式未发生 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各项业务处于有序推进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的情况。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向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腾景科技积极提供所需文 件资料,及时安排保荐机构与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相关访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 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腾景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独立性、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学 将刘易 $32$ ,
保荐代表人: __

吕泉鑫

游元圆

90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