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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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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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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余额为128,67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8.79%, 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飞恒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 年1 月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飞恒力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 万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反担保等方式。上述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 年1 月21 日,公司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 述事项。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中飞恒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 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向银行 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此笔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
本次反担保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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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为中飞恒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7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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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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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56714332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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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日期:2011 年1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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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699 号付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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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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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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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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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 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086 | 7,992 |
| 负债总额 | 7,219 | 6,150 |
| 净资产 | 1,867 | 1,842 |
| 资产负债率 | 79.45% | 76.95%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 年度(经审计) | 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404 | 2,114 |
| 利润总额 | -357 | -26 |
| 净利润 | -357 | -26 |
9.中飞恒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10.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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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保证人):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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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反担保保证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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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方(债务人):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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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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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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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反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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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反担保保证范围:甲方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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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根 据相关约定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利息损失及追偿费 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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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反担保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次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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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8,678.48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8.79%,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