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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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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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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5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孙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滁州光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 下简称“滁州光智”),滁州光智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完成后, 安徽光智将持有滁州光智10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安徽光智管理层办理滁 州光智后续工商登记注册及环评等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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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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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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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玖亿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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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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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立日期:2018 年12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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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代表人: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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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业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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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 号
9.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 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 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 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 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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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滁州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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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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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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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安徽光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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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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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光学材料、红外光学材料、晶体材料、半导体材料的研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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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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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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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上述信息为暂定信息,具体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安徽光智已于滁州建设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为保证该项目所需 硒化锌、硒化氢等原辅料的顺利供应,保证项目如期进行,特成立全资子公司在 来安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配套产品生产线,保障原料供应链安全。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徽光智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有助于满 足公司全产业链生产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硒化锌、硒化氢等的生产规模,进一步优化产品布局,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风险可控,不会 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风险
①项目市场、运营风险。产品应用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目前主要依赖于国 家项目的建设经营及国内民用市场的开发。项目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 运营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因此项目设立后能否快速完 成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②项目的实施与技术风险。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生产运营对公司在项目的组 织、实施及技术研发、生产工艺管理、人才引进及对外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虽然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论证、组织,并储备了相 当的技术以用于项目的实施,但是若项目建设未能按计划实施,或受到不可抗力 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受到影响,投产后可能无法按计划实现收益。
③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实现的风险。虽然我国红外行业处于高速成长期,项目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本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的折 旧和摊销,从项目开始建设到项目完成并创造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 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虽然项目的可行性经过充分论 证,未来如果宏观环境和行业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安徽光智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有助于满足公司全产业链生产的需要,可使 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
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 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安徽光智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安徽光智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持续发展 的战略需求,有助于其产能提升,进一步提升其行业地位,增强其盈利能力。本 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安徽光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 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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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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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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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