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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8, 2021

55476_rns_2021-12-28_979c9a5e-c8c1-41a6-ac31-2ffaa2e6ee3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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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光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其财务 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行为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内 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 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昆 白 云 付秀华

2021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