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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8, 2021

55476_rns_2021-12-28_1a0bc3d7-4f76-4ecf-8ec2-b4b4a42d861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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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 助于更好的支持安徽光智整体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 (以下无正文,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昆 白 云 付秀华

2021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