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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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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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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及《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拟提名朱世彬先生为公司董事,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朱世彬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 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有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世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昆 白 云 付秀华

2021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