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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1, 2021

55476_rns_2021-06-21_0a347d3b-39f4-4be3-8caf-92e0e2936a5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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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及《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世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昆 白 云 付秀华 2021 年6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