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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2, 2021
55476_rns_2021-03-12_1911f03e-1fbd-42ba-ad70-8329afbfd2e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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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后提 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之
解除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朱世会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之 解除协议,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内外部影响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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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昆 白 云 付秀华
2021 年3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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