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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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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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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综合考虑公司目 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之 解除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朱世会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之解除协议,是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其补充 协议之解除协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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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昆 白 云 付秀华

2021 年3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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